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依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0〕34号),广安市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决定启动首届广安市质量奖评选工作。
广安市质量奖评选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广安市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广安市质量奖申报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首届广安市质量奖申报评选的通知
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质 量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加强 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广安市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
〔2020〕34 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首届广安市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安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业、工程建设业和服务业组织(企业);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在企业、行业组 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等从事质量管理、质量 教育和培训、质量科研、质量宣传、一线生产等质量工作人 员)。
二、申报原则
广安市质量奖坚持自愿申报原则,评选、表扬不收取任 何费用。
三、申报条件
1.在广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 3 年以上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
2.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其中,营利性组织近
3 年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居全市同行业前列,非营利性组织社会贡献突出;
3.质量工作成效显著,质量水平、技术和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4.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成效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近 3 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纪、违法行为。
1.从事质量管理或质量相关工作,对广安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在所在组织或行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对提高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 绩效作出突出贡献;在质量管理中形成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 和经验,给组织或社会带来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诚信,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申报渠道和程序
(一)申报渠道。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自愿 向所在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中省驻市企业及市属企业、单位和个 人向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广 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的组织(企业)和个人向所 在园区的市场监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
(二)资格及资料初审。县(市、区)质量强县(市、
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主体进 行资格初审,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 查核实,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同意 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中省驻市企业及 市属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核实。
(三)审查受理。市质量奖评选委员会秘书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受理名单,对符合广安市质量奖申报条件 的,进入评选程序。
( 四) 组织评审。秘书组负责组建由学者、企业管理者、行业代表、质量服务机构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评审专家 组,并牵头组织开展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材料评审主要对 照标准逐条评价,重点审核申报材料中内容的符合性;现场 评审是通过实地核查,验证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实地了解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具体内容和 实践情况,以及其创新性、独特性和可推广价值,同时采取 陈述答辩方法,通过与组织主要负责人交流、沟通,进一步 了解和评议组织的经营理念、运营情况、质量管理情况、质 量文化内容、未来发展战略等。评审专家组对所评审企业(组织)或个人,形成综合评审报告和评审分数。
(五)审议与公示。秘书组汇总评审结果,形成意见建 议报评选委员会审议。评选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获奖组织和个 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经确认因不符合 评选条件造成的空缺,可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六)通报表扬。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公示的拟获奖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通 报表扬。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企业)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广安市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按照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 B 的要求撰写,并对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过程予以说明,字数不超过 3000 字;
3. 自我评价报告。根据 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开展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进行评价说明;尽量使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字 数不超过 50000 字。
4.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推动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取得实效
的材料及经审计的近 3 年财务报表、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1.申报表。申报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广安市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2.自我评价报告。重点围绕质量创新、质量改进、质量提升、质量攻关、工艺创新等方面,用事实和数据逐条进行自 我评价说明,突出个人对提高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作 出突出贡献,给组织或社会带来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等,字数不超过 8000 字;
3.证实性材料。申报个人从事重要质量工作取得实效的材料。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22 年度广安市质量奖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2年8月20日(以送达日为准)。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动员。广安市质量奖是全市质量领域的 最高荣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扎实做好宣传动 员和组织申报工作,切实提高各部门、各类组织、社会各界的质量意识和参与广安市质量奖申报评选活动的热情,动员 组织(企业)和个人积极申报。
(二)认真审查把关。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指导申
报组织(企业)和个人如实、完整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做好 资格初审,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组织(企业)和个人代表本区域质量管理最高水平。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单位在宣传动员、受理申报、 初审把关等环节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 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申报对象收费 或变相收费。
联系人:张林军,电话:0826-2360093,13551608008。
附件:1.广安市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广安市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广安市质量奖评选委员会(代章)
2022 年 7 月 13 日
附件 1
组织名称(盖章):
申报类型:□制造业 □工程建设业 □服务业
所属行业:
所属地区:
申报日期:
广安市质量奖评选委员会
承 诺 书
一、遵守《广安市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承担相应责
任。
三、同意最后公布的评定结论为最终决定,在有关方面具 有约束力。
四、承诺在获得广安市质量奖后,向社会公开并分享本组 织取得卓越绩效的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为提升广安质量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五、承诺合法、正当宣传所获得的广安市质量奖荣誉。 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纪律规定,不采取任何
形式的不正当手段,干扰广安市质量奖的评选工作。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组织(企业)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1.广安市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简介)、 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组成。所有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和一份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均需 WORD 版和
PDF 盖章版),申报表、组织概述(简介)、自我评价报告按序组卷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以上纸质材料均辅以目 录和页次。
2.申报材料以申报主体本部为统计范围和描述对象。如有 子公司等被投资子公司的相关数据,则应增加相同格式的“合 并报表”予以说明。
3.申报表按行业类别选择填写,具体要求见各表后“注”。 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系指申报截止之日起近 3 年(连续) 内的指标(特别注明的除外)。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 行复印表格,不填项要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4.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 B,字数限 3000 字以内。
5.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要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 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工作总结,单独成篇);应对照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 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对所有控股企业 分别进行评价说明,字数不超过 5 万字。
6.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市场准入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类许可证、强制性认证 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已获取的各类体系认证(含质量管理体 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证书复印 件;销售年度报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环境监测报
告复印件、车间工作环境监测报告;近 3 年审计报告(公益
性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复印件;近 3 年获得市级及以上质量荣誉(包括品牌)的证书复印件;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包含 直接控股子公司)及部门工作职责;组织(企业)自认为需 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等。
组织或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地址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最高管理者 | 电 话 | |||||||
组织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
经济类型 | 主管部门 | |||||||
组织规模 |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 微型 |
上级部门 | ||||||
职工总数 | 研发人员数量 | |||||||
质量管理机构名称数量 | 质量管理人员数量 | |||||||
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组织下属分公司、分场所名单 | ||||||||
名称 | 地址 | 产品/服务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注:1.经济类型指国有、有限责任、股份、集体、联营、私营、港澳台资、外商投资企业等。详见《国家统计局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 号);
2.组织规模划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
〔2011〕75 号)及其说明。特大型工业企业划分详见国家统计局《特大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3.行业划分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6)准确填报。
企业运用的主要质量管理方法: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但未认证注册。 □已获认证注册,获证时间: 2.环境管理体系: □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但未认证注册。 □已获认证注册,获证时间: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但未认证注册。 □已获认证注册,获证时间: 4. 其他体系认证情况: |
市场准入类的许可、认证、资质情况: 1.生产(制造、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名称: 获证产品、服务名称: 获证时间: 2.工程(施工、规划)许可证,许可证名称: 获证时间: 3.强制性认证,获证产品名称: 获证时间: 4.资质等其他(证书名称): 获证项目名称: 获证时间: |
三、主要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
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名称(多类别产品/工程/服务可分表填写): | |||
近三年主要产品/工程/服务指标(按上年指标填报) | |||
指标项目 | 本组织水平 | 国内先进水平 | 国际先进水平 |
近三年产品/工程/服务获得质量认证和许可情况 | |||
时间 | 产品/服务名称 | 认证/许可情况 | 认证/许可部门 |
近三年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 |||
时间 | 产品名称 | 抽查机构 | 抽查结论 |
近三年出口产品检验情况 | |||
时间 | 产品名称 | 检验检测部门 | 检验结果 |
四、主要经济与质量指标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省内行业排名 |
1 | 资产总额 | 万元 | ||||
2 | 投资收益 | 万元 | ||||
3 | 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4 | 非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5 | 利润总额 | 万元 | ||||
6 | 纳税总额 | 万元 | ||||
7 | 销售额 | 万元 | ||||
8 | 创汇总额 | 万美元 | ||||
9 | 总资产贡献率 | % | ||||
10 | 资本保值增值率 | % | ||||
11 | 资产负债率 | % | ||||
12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次 | ||||
13 | 成本费用利润率 | % | ||||
14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万元/人 | ||||
15 | 万元总产值综合能耗年下降率 |
% | ||||
16 | 主要物料消耗 | |||||
16 | 产品质量等级品率 | % | ||||
17 | 质量损失率 | % | ||||
18 | 新产品产值率 | % | ||||
19 | 产品销售率 | % | ||||
20 | 市场占有率 | % | ||||
21 | 顾客满意度 | |||||
22 | 竣工工程合格率(工程建设业) | % |
注:1.多类别产品/工程/服务可分表填写;
2.“省内行业排名”为根据上年数据进行排名的情况;
3.市场占有份额指标、顾客满意度需提供证实性材料;
4.主要物料消耗按行业要求填写并注明物料名称;
5.近三年是指申报截止日期起前三年,以下表格相同。
注: 安全、环保、节能等指标按行业要求项目填写,并提供依据及监测结果等证实性材料。
主要竞争对手和标杆 | |||||||||||
序号 | 竞争对手和标杆名称 | 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名称 |
品牌 | 主要优势 (含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评价) | 市场占有率 | ||||||
国内 | 国际 | ||||||||||
主要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总数: 家) | |||||||||||
序号 | 供应产品/服务名称 | 供货数 (单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详细通讯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主要用户/服务对象名单 | |||||||||||
序号 | 用户/服务对象名称 | 产品/工程/ 服务名称 | 用户/服务对象地址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注:多类别产品/工程/服务分表填写,主要用户/服务对象填写不少于 20 家。
指 标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产品(含出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或违法行为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或违法行为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或违法行为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不合格或违法行为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合格或违法行为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相关方的重大有效投诉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情形简述 |
注:1.可根据所属行业和产品/服务的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关的“□”内打“√”;
2.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3.如有相关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事故状况,请在“情形简述”栏中简要说明情况及处理结果。
获得国际/国内发明专利 |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级别 | 授权时间 |
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 | ||||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标准级别 | 发布时间 |
注:1.填写近三年取得授权的国际/国内发明专利。
2.填写参与起草的近三年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
序号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颁奖部门 |
注:填写近三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包括品牌)情况,包括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工程质量奖、驰名商标、企业技术中心等,应填写市级及以上的主要荣誉情况。
部门
职能 | ||||||||||
对应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条款 |
4.1.2 | |||||||||
4.1.3 | ||||||||||
4.1.4 | ||||||||||
4.2.2 | ||||||||||
4.2.3 | ||||||||||
4.3.2 | ||||||||||
4.3.3 | ||||||||||
4.4.2 | ||||||||||
4.4.3 | ||||||||||
4.4.4 | ||||||||||
4.4.5 | ||||||||||
4.4.6 | ||||||||||
4.4.7 | ||||||||||
4.5.2 | ||||||||||
4.5.3 | ||||||||||
4.6.2 | ||||||||||
4.6.3 |
注:承担主要职能的标注★,配合部门标注○
县(市、区)、园区质量强县(市、区)、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意见(需包括材料核实等方面内容及推荐理由)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意见 |
年 |
(盖章)
月 |
日 |
附件 2
申 报 人 姓 名 :
所在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公章):
申 报 日 期:
广安市质量奖评选委员会
承 诺 书
本人郑重承诺:
一、遵守《广安市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承担相应责 任。
三、同意最后公布的评定结论为最终决定,在有关方面具 有约束力。
四、承诺在获得广安市质量奖后,向社会公开并分享本人取得卓越绩效的方法和经验(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为提升广安质量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五、承诺合法、正当宣传所获得的广安市质量奖荣誉。
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纪律规定,不采取任何 形式的不正当手段,干扰广安市质量奖的评选工作。
申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表。所填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清楚、完整。
2.自我评价报告。重点围绕质量创新、质量改进、质量提升、质量攻关、工艺创新等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 我评价说明,突出个人对提高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作 出突出贡献,给组织或社会带来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等,字数不超过 8000 字。
3.证实性材料包括个人工作证复印件、技术资格证书、个人从事重大质量工作(活动)取得实效的证实性材料及质量 管理科学研究成果、个人荣获国家、省、市级质量荣誉等复 印件。
二、申报材料一律使统一的申报表,幅面 A4(210mm×2
97mm),双面打印。材料内容采用四号仿宋字体。申报表及其它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不得使用塑料活页夹、硬质封面(底),沿长边装订。
三、申报人在基本情况表中应准确填写申报工作联系部 门、联系人等信息。
一、个人基本情况
姓 | 名 | 出生年月 |
照片(正面免冠
2 寸彩色近照) | ||||||
性 | 别 | 政治面貌 | |||||||
职 | 称 | 学 | 历 | ||||||
工作单位 | |||||||||
所在部门 | 职 | 务 | |||||||
所在单位
经济类型 | 所在单位组织
规模 |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工作年限 | 从事现岗位/工作年限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工作简历 | |||||||||
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主要荣誉情况 | |||||||||
学术论文、专著发表情况 | |||||||||
人才培养和技艺传承情况 |
注:1.经济类型指国有、有限责任、股份、集体、联营、私营、港澳台资、外商投资企业 等。详见《国家统计局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
〔2011〕86 号)。
2.组织规模划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2011〕75 号)及其说明。特大型工业企业划分详见国家统计局《特大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工作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县(市、区)、园区质量强县(市、区)、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意见(需包括材料核实等方面内容及推荐理由)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