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功能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更好促进我市重点产业生态圈建设和产业功能区发展,根据《成都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制〔2020〕34号)、《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成市监发〔2020〕6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市监发〔2020〕69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发布2021年度成都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功能区按照通知及指南要求,组织和指导有关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资助项目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项目
(三)地理标志发展管理资助项目
(四)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成都资助项目
(五)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项目
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承诺书,项目推荐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三)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四)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按照相应的申报指南要求报送至项目推荐单位。推荐单位统一汇总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21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项目合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完成项目申报书,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2份),同电子格式版本一并报所属辖区项目推荐单位。
(三)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考察意见及审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推荐单位统一汇总辖区内各单位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格式版本,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受理地址:成都市致民东路6号一楼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知识产权资助窗口(一环路内侧人行天桥旁);受理电话:63907652。
附件:1. 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 地理标志发展管理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 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成都资助项目
申报指南
5.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项目申报
指南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以电子信息、医药健康、绿色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智能制造、绿色食品、先进材料等我市重点产业生态圈和产业功能区为重点,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经济协同发展的“5+5+1”产业体系。
二、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在蓉高校、科研单位(含新型研发组织)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牵头单位与其他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行业领先,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重的平均值4%以上或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近三个会计年度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的年平均值5%以上。
2.上一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800万元(重点支持领域具有重大战略价值的不受此限),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3.与高校、科研单位及服务机构和产业链上的企业形成协同创新机制和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机制。
4.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项目核心团队中级以上职称知识产权师或专利代理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60件(涉外发明专利与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可按1:2抵算)。
(二)高校、科研单位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领先,拥有与建设项目技术领域相关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中心,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和科技在研项目,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
2.近三年无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3.与企业、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服务机构形成协同创新机制和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机制。申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专利转化机构,上年度专利转化运用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4. 高校、科研单位应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项目核心团队中级以上职称知识产权师或专利代理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相关技术领域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60件(涉外发明专利与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可按1:2抵算)。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或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单位。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存于U盘或光盘中。
(一)《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申报单位科技、知识产权方面的资质证明材料;
(三)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证明材料。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研发及知识产权投入经费);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五)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状况证明材料。有效发明专利证明文件清单、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和管理人员资质证明、专利奖证明文件、专利维权证明材料;
(六)《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条件中其它需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推荐单位为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产业功能区。
(二)已承担四川省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项目的单位,不再重复资助。
(三)经费资助按《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成市监发〔2020〕60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五)申报单位可加入“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QQ群(群号: 894507289 )。申请入群时注明单位及姓名,入群后修改群名片。
(六)咨询电话: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 85394280
申请编号:2021-
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资助项目申报书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二一年制
申报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已知晓成都市知识产权项目相关政策及项目申报要求,已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对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1. 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申报指南要求,真实、有效,无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致。
2. 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恶意侵占他人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不当行为。
3. 项目未申报过其它财政资金资助。
4.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项目如获立项,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申报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
产业领域 | |
申报方式 | 单独申报 □ 联合申报 □ |
二、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项目 申报 单位 (联合申报填写牵头单位)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 负责人 | 姓 名 | 职 务 | ||||
项目 联系人 | 姓名 | |||||
固定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 申报 单位 总体 情况 | 简要介绍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所属行业、领域中的地位、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市场销售排名,以及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专利数量、知识产权工作团队)、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情况、创新基础(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科研经费投入、科研团队建设、学术研究影响力、重大成果产出情况)、产学研合作等情况,字数在1000字左右。 | |||||
合作 单位 (一) (联合申报方式企业或高校、科研单位填写)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性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合作 单位 (一) 总体 情况 |
简要介绍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所属行业、领域中的地位、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市场销售排名,企业上一年度经营状况及经济效益,以及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专利数量、专利技术产业化能力、知识产权工作团队)、创新基础(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科研经费投入、科研团队建设、研究(学术)影响力、重大成果产出情况)、产学研合作等情况,字数在1000字左右。
| |||||
合作 单位 (二) (联合申报方式服务机构填写)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性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合作 单位 (二) 总体 情况 | 服务机构主要填写服务机构行业信誉、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服务团队情况、业务量及经济效益、其它综合服务能力、内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建设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
|
三、项目申报单位情况表
项目所属领域、技术基础及应用预期 | 申报技术领域 | |||||||
研发基础和技术储备 | (简述,不超过100字) | |||||||
专利化、产业化应用的可行性调查情况 | (简述,不超过100字) | |||||||
预期专利成果对企业市场竞争力影响 | (简述,不超过100字) | |||||||
科技 研发 能力
| 高新技术企业 | 是 □ 否□ | ||||||
技术研发平台 | 请列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名称及级别 | |||||||
总人数/研发人数 | / | |||||||
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 | 是 □否□ | 经费来源 | ||||||
近三年研发费用(万元) | ||||||||
近三年研发费用占 销售收入的比例 | ||||||||
技术研发实力所处 行业地位 | (简述,不超过100字) | |||||||
拥有相关领域科技在研项目 | 是□ 否□ | 在研项目数量 | ||||||
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在研项目数量 | ||||||||
(请逐条列出在研项目名称、立项时间 及级别) | ||||||||
经营状况 | 2020年度主营业务 收入(万元) | |||||||
2020年度税收(万元) | ||||||||
产学研服合作优势 | 产学研服合作单位 | 企业 | ||||||
高校、科研单位 | ||||||||
服务机构 | ||||||||
(简述产学研服合作年限及协同创新情况,不超过100字)
| ||||||||
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 示范□ 优势□ | ||||||
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是□ 否□ | |||||||
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是□ 否□ | |||||||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 通过贯标认证□ 未通过贯标认证□ | |||||||
(简述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情况及管理制度运行情况,不超过100字) | ||||||||
知识产权信息平台 | 有□ 无□ | |||||||
(简述信息平台运行情况,不超过100字) | ||||||||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 独立机构 □ 部门下设机构 □ 无 □ | 负责人职务 | ||||||
人员数量 | ||||||||
知识产权专业人数 | 专利代理师 | |||||||
知识产权师 | ||||||||
知识产权 实力状况
| 有效专利数量 | 有效发明 专利数量 | ||||||
涉外专利申请数量 | 涉外专利 授权数量 | |||||||
已建专利池数量 | 已建专利 组合数量 | |||||||
有效注册商标数 | 主要商标名称及注册号 | |||||||
制定或参与制定标准数量 | 国际标准 | |||||||
国家标准 | ||||||||
行业标准 | ||||||||
地方标准 | ||||||||
团体标准 | ||||||||
(简述具体情况,不超过100字) | ||||||||
注:数据统计截止日:2020年12月31日。 |
四、项目实施方案
立项意义 | (说明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 | |||||
项目 绩效 目标 | 创造 高质量 专利
| 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数量 | ||||
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用新型专利数量 | ||||||
涉外发明专利申请数量 | ||||||
组建专利池(专利组合)情况 | ||||||
参与标准制定情况 | ||||||
(高质量专利应满足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得当,法律状态稳定等高质量指标要求,请对上述指标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简要说明) | ||||||
实现专利市场价值 | 专利实施数量 | 专利实施率 | ||||
经济效益 | (对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许可、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 |||||
社会效益 | ||||||
(对上述指标的可行性、合理性分析,并对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进行简要说明) | ||||||
项目 实施 计划 | 2021.6-2022.5 | (工作任务与阶段性目标) | ||||
2022.6-2023.5 | (工作任务与阶段性目标) | |||||
2023.6-2024.5 | (工作任务与阶段性目标) |
五、经费来源及预算
实施预计总经费(万元) | 申报专项资金 | |
自筹资金 | ||
项目预算支出科目 | 申报专项资金 | 自筹资金 |
合计 |
申报专项资金应用于知识产权申请、维持、维权保护,项目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数据采集,重大产品专利布局,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举办知识产权专项培训,获得知识产权专业服务。
六、项目推荐单位实地考察及初审推荐意见
实地考察情况 | 初审推荐意见 |
考察意见:
考察人员:
|
(签章)年 月 日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附件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住所或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分支机构)。
二、申报范围
支持企事业单位以有效自有专利、注册商标通过银行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采取后资助支持方式,对企事业单位2020年度上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单位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财政资金资助。
三、资助标准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息资助
对企事业单位在2020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利息额,但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的经费资助。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评估费资助
对企事业单位在2020年度内,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评估费,给予50%的经费资助。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担保费资助
对企事业单位在2020年度内,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担保费,给予50%的经费资助。
四、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贷款对应的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四)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质押合同,贷款到账、2020年期间支付利息流水清单或凭证。
(五)贷款对应的知识产权评估合同、知识产权评估报告、评估费发票及付款凭证。
(六)贷款对应的担保合同和担保费发票及付款凭证。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推荐单位为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四)咨询电话: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 63907405
申请编号:2021-
成都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项目申报书
(2021年度)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二一年制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
企业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住所(经营场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技术领域 | |||||||||||
企业性质 | |||||||||||
主营业务(限300字) | 核心技术及核心产品(限300字) | ||||||||||
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 |||||||||||
年度 | 资产总额 (万元) | 销售收入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纳税总额 (万元) | |||||||
质押的知识产权情况 |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专利授权日 | 专利权人 | |||||||
商 标 | 类 别 | 注册证号 | 有效期限 | 注册人 | |||||||
质押融资贷款利息资助 | |||||||||||
贷款银行 | 贷款金额 (万元) | 贷款起止 时间 |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 实际支出 利息(万元) | 申请资助 金额(万元) | ||||||
申请资助总金额(万元) | |||||||||||
质押融资贷款评估费资助 | |||||||||||
贷款银行 | 贷款金额 (万元) | 贷款起止 时间 | 评估机构 | 评估费 (万元) | 申请资助 金额(万元) | ||||||
申请资助总金额(万元) | |||||||||||
质押融资贷款担保费资助 | |||||||||||
贷款银行 | 贷款金额 (万元) | 贷款起止时间 | 担保机构 | 担保费 (万元) | 申请资助 金额 (万元) | ||||||
申请资助总金额(万元) | |||||||||||
申报单位承诺书 | |||||||||||
单位承诺:本单位已知晓成都市知识产权项目相关政策及项目申报要求,已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对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1. 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申报指南要求,真实、有效,无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致。 2. 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恶意侵占他人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不当行为。 3. 项目未申报过其它财政资金资助。 4. 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项目如获立项,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项目推荐单位初审推荐意见 | |||||||||||
(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附件3
地理标志发展管理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政府授权的单位或部门,地理标志商标的权利人。
二、申报条件
(一)自2020年4月13日以来新增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商标;新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国际互认互保、商标国际注册的地理标志。
(二)地理标志发展基础良好,对相关产业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三)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注重地理标志规范化管理,推动专用标志广泛使用。
三、资助标准
(一)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请单位或地理标志商标的权利人,每个给予10万元资助。以上两项,同一产品只资助一次。
(二)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国际互认互保、地理标志商标国际注册的,每个给予10万元资助。
四、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地理发展管理标志资助项目申报书》
(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政府授权的单位或部门主体资格证明。
(三)地理标志商标的权利人主体资格证明。
(四)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证明文件或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证。
(五)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国际互认互保、地理标志商标国际注册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推荐单位为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四)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推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加强地理标志的管理、运用、保护等相关工作。不得用于地理标志申报阶段的官方费用和中介服务费等费用。
(五)咨询电话: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 85394274
申请编号:2021-
成都市地理标志发展管理资助项目申报书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二一年制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住所 | |||||||||||||||
产品名称 | 产品上市时间 | 月到 月 |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批准日期: 批准公告号: | ||||||||||||||
地理标志商标 | 商标类别: 注册日期: 注册证号: | ||||||||||||||
地理标志商标 国际注册 | 商标类别: 注册日期: 注册证号: 注册国家: | ||||||||||||||
地理标志产品 国际互认互保 | |||||||||||||||
产品生产企业 (协会成员单位) | 企业(合作社)名称 | 注册日期 | 规上 (龙头) | ||||||||||||
产品执行标准 | 类别 |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
宣传推广 | 近三年投入宣传经费(万元) | ||||||||||||||
年 | 年 | 年 | |||||||||||||
展销 推介 活动 | 活动名称 | 时间 | |||||||||||||
(如“糖酒会、博览会、采摘节”) | |||||||||||||||
销售情况 | 销售范围 | 省内 | 国内 | 国外 | |||||||||||
销售地 | (如成都、绵阳等) | (如云南、贵州等) | (如美国、欧盟等) | ||||||||||||
销售额 (万元) | |||||||||||||||
生产经营模式 | (如: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 | ||||||||||||||
产业规模 (近三年) | 年产值(单位:万元) | ||||||||||||||
年度 | 年 | 年 | 年 | ||||||||||||
产值 | |||||||||||||||
年产量(单位: ) | |||||||||||||||
年度 | 年 | 年 | 年 | ||||||||||||
产量 | |||||||||||||||
区域带动 (近三年) | 带动农户数 | ||||||||||||||
年度 | 年 | 年 | 年 | ||||||||||||
户数 | |||||||||||||||
从业人员数量 | |||||||||||||||
年度 | 年 | 年 | 年 | ||||||||||||
人数 | |||||||||||||||
从业人员收入(平均值) | |||||||||||||||
年度 | 年 | 年 | 年 | ||||||||||||
金额(元) |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基本情况 | |||||||||||||||
加强地理标志管理、运用、保护目标计划 | |||||||||||||||
资助资金使用预算安排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申报单位承诺书 | |||||||||||||||
单位承诺:本单位已知晓成都市知识产权项目相关政策及项目申报要求,已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对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1. 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申报指南要求,真实、有效,无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致。 2. 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恶意侵占他人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不当行为。 3. 项目未申报过其它财政资金资助。 4. 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项目如获立项,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项目推荐单位实地考察及初审推荐意见 | |||||||||||||||
实地考察情况 | 初审推荐意见 | ||||||||||||||
考察意见:
考察人员: |
(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附件4
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落户成都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2020年度以来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成都机构。同一国内外机构设立2家以上成都机构的,按申报先后顺序,仅资助其中最先申报的1家。
二、申报条件
(一)国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成都机构,申报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外机构属于在国外依法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且机构成立5年以上(含5年);
2.国外机构拥有50名以上(含50名)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3.国外机构上年度具有知识产权运营、专利无效、专利复审等业务成功案例10项以上(含10项);或上年度代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结案数量达20件以上(含20件);或已为至少3家(含3家)世界50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业务服务;
4.成都机构设立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
5.成都机构拥有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不少于10名(含10名);
6.成都机构上年度纳税额超过200万元(含200万);
7.成都机构作为申报机构,当前经营状态正常,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二)国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成都机构,申报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内机构属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依法登记注册的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注册时间5年以上(含5年);
2.国内机构拥有30名以上(含30名)执业专利代理师;
3.国内机构上年度具有知识产权运营、专利无效、专利复审等业务成功案例10项以上(含10项);或上年度代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结案数量达20件以上(含20件);或已为至少3家(含3家)世界50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业务服务;
4.成都机构设立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
5.成都机构拥有执业专利代理师不少于10名(含10名);
6.成都机构上年度纳税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
7.成都机构作为申报机构,当前经营状态正常,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三、资助标准
鼓励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成都,优化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质量和水平。对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机构,给予50万元资助。
四、申报材料
(一)《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成都资助项目申报书》;
(二)国内外机构及成都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
(三)国内外机构上年度具有知识产权运营、专利无效、专利复审等业务成功案例10项以上(含10项);或上年度代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结案数量达20件以上(含20件);或已为至少3家(含3家)世界50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业务服务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合同、诉讼判决文书、调解文书、无效复审决定、知识产权服务合同等);
(四)国内外机构及成都机构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清单及相关资格材料;
(五)成都机构上年度的纳税凭证;
(六)国外机构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经翻译机构盖章确认的中文翻译件;
(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推荐单位为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二)所有复印件及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成都机构公章。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四)咨询电话: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 85394274
申请编号:2021-
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落户成都资助项目申报书
(2021年度)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二一年制
基 | 国 内 外 机 构 | 机构名称 | ||||||||||||
登记注册国家、地区 (省、市) | ||||||||||||||
成立日期 | ||||||||||||||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数 | ||||||||||||||
成 都 机 构 | 机构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日期 | ||||||||||||||
住所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资人 | ||||||||||||||
执业专利代理师人数 | ||||||||||||||
知识产权 业 务 概况 | 国内外机构 | |||||||||||||
成都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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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资助对象为执业专利代理师个人,该个人在我市同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执业专利代理师身份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即连续执业满1年以上)且当前在职。已获得该项资助的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含分支机构)引入、培养的执业专利代理师,在职且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由所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统一申报。
三、资助标准
对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入、培养的执业专利代理师,在该服务机构在职且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资助。同一专利代理师只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
四、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当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经营状态正常的证明(截屏复印件);
(三)符合资助条件的执业专利代理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复印件)、当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在申报单位连续执业满1年以上的证明(截屏复印件),申报单位近期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推荐单位为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二)所有复印件及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四)咨询电话: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 85394274
申请编号:2021-
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执业专利代理师资助项目申报书
(2021年度)
申报单位:
申报人数: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二一年制
基 | 机构名称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执行合伙人/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
住所 | ||||||||||||||
机构代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合伙人/股东 | ||||||||||||||
从业人员总数 | ||||||||||||||
分支机构名称 及代码 | ||||||||||||||
执 业 专 利 代 理 师 信 息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件号 | 资格证号 | 执业备案号 | 在本机构 执业时间 | 本次是否 申报资助 | |||||||
专 利 代 理 业 务 情 况 | 年度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上半年 | ||||||||||
营业额(万元) | ||||||||||||||
专利代理总量 | 申请量 | |||||||||||||
授权量 | ||||||||||||||
发明 | 申请量 | |||||||||||||
授权量 | ||||||||||||||
实用新型 | 申请量 | |||||||||||||
授权量 | ||||||||||||||
外观设计 | 申请量 | |||||||||||||
授权量 | ||||||||||||||
涉外发明 | 申请量 | |||||||||||||
授权量 | ||||||||||||||
PCT申请量 | ||||||||||||||
申报单位承诺书 | ||||||||||||||
单位承诺:本单位已知晓成都市知识产权项目相关政策及项目申报要求,已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对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1. 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申报指南要求,真实、有效,无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致。 2. 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恶意侵占他人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不当行为。 3. 项目未申报过其它财政资金资助。 4. 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项目如获立项,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项目推荐单位初审推荐意见 | ||||||||||||||
(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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