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1年12月30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眉府发〔2021〕20号),提出了6个方面16条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并为规范各类奖补事项的申报、审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程序,市科技局制定了《眉山市支持科学技术奖后补助实施细则》等6个后补助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1.《眉山市激励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创新发展后补助实施细则》:为激励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提出对新认定为独角兽企业、新备案瞪羚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后补助支持。
2.《眉山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细则》: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出对企业研发投入增长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相应的后补助。
3.《眉山市支持科学技术奖后补助实施细则》:为激励创新主体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创高水平创新成果,提出对主研获得省级以科学技术奖的团队(个人)给予相应奖励。
4.《眉山市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后补助实施细则》:为激励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提出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研发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研究院给予相应的后补助。
5.《眉山市支持融资贴息后补助实施细则》:为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提出对科技企业通过债权、四川省“天府科创贷”等融资的给予相应的贴息补助。
6.《眉山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实施细则》:为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出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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