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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来源: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作者: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2-05-06 | 11296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前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 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 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 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 点。“十四五”时期,将始终牢记人民幸福这个囯之大者,加快 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突出 均衡优质、公平普惠、精准便捷,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共同 富裕方向的应有之义,是破解超大城市治理难题与应对人口总 量结构挑战的有效举措,是彰显幸福城质感内涵和高品质生活 宜居地魅力的重要支撑,对于率先打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幸福家 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城市比较优势,切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 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国家、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和《中共成都 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 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是“十四五”乃 至更长一段时期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指 导性文件。


 

目 录


第一章规划背景 1

第一节发展基础 1

第二节面临形势 2

第二章总体要求 5

第一节 指导思想 5

第二节 基本原则 5

第三节 主要目标 6

第三章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9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9

第二节 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10

第三节 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性服务业 10

第四节 完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11

第五节 推进公共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13

第四章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 14

第一节 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14

第二节 发展公平优质现代教育 16

第三节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21

第四节 增强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24

第五节 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29

第六节 营造生态舒适的人居环境 34

第七节 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38

第八节 加大优军优抚保障力度 41

第九节 打造人文友好的公共文化服务 43

第十节 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供给 46

第十一节 满足多元休闲消费服务需求 49

第十二节 提升社区综合服务水平 51

第十三节 提供专业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53

第五章加强实施保障 56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56

第二节突出重大项目支撑 56

第三节创新数字化智能化应用 56

第四节 强化监督考核 57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成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 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高标准全面建成小 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民生和社会事业实现全面进步,社会 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市幸福美好生活价值不断彰显。

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进以利民便民为导向的基本公共服务改革,探索建立了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清单、基 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清单、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数据清单, 以“三张清单”为载体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快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内容、设施建设依据民生需求动态调 整、持续提升。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七有两保障”重点领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20 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9.11%,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 4%以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 9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95%。

“双规并行”的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我为城市多贡献、 公共服务多享受”的居住证积分制度建立健全,加快推动基本 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深入推进,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持续向基层、农村和困难群众 倾斜,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化发展,覆盖城乡的居民基本养 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并轨运 行。

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国家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托育服务试点深入推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服 务需求的多元供给模式加快探索成熟,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公共 服务积极性不断提升,普惠性服务资源更加丰富,公益性生活 性服务业蓬勃发展。

虽然“十三五”时期我市公共服务发展迅速,但公共服务 在均衡化、品质化、智能化等方面还存不足,与群众美好生活 期盼仍存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共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普 惠服务供给总量短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存在不足,城乡区域 间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仍存差距;服务供给质效有待提升,公共 资源配置与人口规模、结构、布局挂钩机制有待健全,公共服 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 给的政策机制有待创新,具有影响力和带动效应的服务企业、 服务品牌数量不足,部分公共服务领域的智慧化技术应用水平 有待提升。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面临着人口发展出现新趋势、 民生需求凸显新期盼等新挑战,同时,也迎来了国家政策赋能、城市能级提升、科技应用创新变革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 发展的新机遇。

成都公共服务“十四五”时期的三大发展机遇:国家重大部署叠加赋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都都市圈发展、 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加快推进,为成都建设 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典范,回应人民美好生活新期盼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动能。城市发展能级显著提升。成都推动城市能级提升、发展方式变革、治理体系重塑、生活品 质提高,实现从区域中心城市迈向国家中心城市的历史性跃 升,为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加快构建“底线民生、普惠民生、高品质民生”的大民生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 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不断催生公共服务 的新手段、新场景、新样态,为进一步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优 化公共服务供给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撑。

成都公共服务“十四五”时期的三大突出挑战:人口快速发展带来的挑战。人口规模方面,“七普”数据显示,2020 年成都市常住人口总量达 2093.8 万人,居全国城市第 4 位,2010—2020 年全市人口增长 581.9 万人,居全国城市第 3 位, 未来五年成都人口将继续保持净流入态势,持续扩大的人口规 模将总体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压力;人口结构方面,2010—2020 年我市“一老一小”数量持续上升,2020 年成都市 0—14 岁和 60岁及以上人口达 654.5 万人,共占常住人口 31.3%,增长 255.4 万人,随着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政策的实施以及人均预期 寿命的逐步提升,未来“一老一小”总量将延续增长趋势,养老 服务、医疗保健、托育服务、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亟需加大供 给力度。人口分布方面,“七普”数据显示,我市人口布局出现了向中心城区、城市新区加快聚集的趋势,十年来中心城 区、城市新区人口增量占全市总增量的 95%,其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比例由十年前的 65.5%增长至 73.6%。未来,中心城区、城市新区仍是新增人口的主要承载区域,城市新区将逐步 成为领跑全市人口增速的主力军,这对公共服务资源科学精准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城乡区域服务亟待协调的挑战。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基础设施等差异明显,优质公共服 务资源区域间互通共享机制、向农村扩容延伸机制有待健全, 公共资源下沉基层服务社区缺乏制度性安排和配套措施。服务  需求变化带来的挑战。人民群众追求物质、精神生活双重提 升,对公共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从“保基本

兜底服务”向“全生命周期服务”转型,更加迫切期盼优质 化、个性化、多样化的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 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 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 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 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 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发展导向,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三 个做优做强”、加快“四个结构调整”重要部署,推动政府、 市场、社会同向发力,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和公共服务普惠 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稳扎稳打推动共同富裕,提升基本 公共服务水平、创新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推进普惠性、基 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让市民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 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推动“幸福城”更有温度更有质感更 有内涵,打造“人民城市”幸福样本。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共同富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 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瞄准人民群众所忧所急所盼,提供 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公共服务,不断缩小公共服务在

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差距,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 惠及人民群众。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强化各级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责任和普惠性公共服务 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保障基本、 市场多元参与、社会公益补充、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 格局。

统筹协调,均衡发展。立足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更多关注基本民 生保障的薄弱环节,优先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进公共服 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延伸、向基层社区下沉、向困难群体倾斜。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涨船高”的基础上,既充分回应民生关切,稳步 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又注重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统筹考虑 经济发展状况和财力负担的可持续性,以不超越发展阶段为导 向,明确政府兜底保障标准和水平。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均衡、普惠、公平、便捷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 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高水平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 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等,民生福祉达到 新水平。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涵盖“七有两保障” 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成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化、标准化 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逐步实现 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提质扩容。政府主导、多元主 体参与的供给制度更加完善,服务规模和质量均得到较大幅度 提升,获取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价格更可承受,服务体验不断改善,社会效益优先特性不断彰显。

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性服务业蓬勃发展。服务供给更加适 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行 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取得重大发展,产业规模显著扩大,新 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基 本 公共服务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9.11

99.5

约束性

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学生补助(元)

 

宏志助学金标准

 

预期性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34.9

115

约束性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动态清零

约束性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7.34

8

约束性

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人)

4.18

≥4.5

约束性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约束性

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

≥95

预期性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35

55

约束性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100

 

约束性

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数(户)覆盖率(%)

 

 

≥98

 

预期性

退役军人安置率(%)

100

100

约束性

每万人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

600

1000

约束性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8

2.6

约束性

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人口覆盖率(%)

95

约束性

 

 

 

普惠性公共服务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82.75

88

预期性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9.5

≥99.6

预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8.26

≥98.5

预期性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0

65

预期性

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约束性

普惠型和兜底型养老床位占比(%)

65

预期性



第三章 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树立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正确把握政府和市场的关 系,合理划分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界限范围,着力补短板、 强弱项、提质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 全完善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省基本 公共服务标准,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 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文体服务的 民生保障需求,深化以利民便民为导向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 革,制定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牵头单位及支出责任。统 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对基本公共 服务实施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二)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 延伸、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 程,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增强社区便民服务效能。以

“两项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单元镇村公共服 务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扩 大服务供给规模,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

(三)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可及。完善住房、户籍、社 保、医疗等高频服务事项的线上服务体系,实现重点民生领域“一网通办”。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提升跨部门、跨区域、跨 层级联动协同能力,实现公共服务数据资源“一网通享”。注 重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并行提供,为老年人、残疾人等 特殊群体提供更周全、更贴心的便利化服务。

第二节 推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容

(一)不断加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支持各区(市)县推广国家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托育服务试点 经验,因地制宜规划本地区养老、托育等普惠公共服务发展, 统筹用好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等多种支持政策,采取公建 民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整合优化现有资源,引导社会力 量参与,有效扩大普惠公共服务供给。

(二)推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亲民。按照补偿成 本、节约资源、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普惠性 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加强普惠性服务项目价格监管,及时跟 踪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成本变化、服务质量等信息,建立健全服 务价格随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变化的普惠性非 基本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

第三节 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性服务业

(一)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创新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 向,支持服务企业拓展经营领域,推动健康、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重点领域跨界融合发展。鼓励发展体验服务、私人 订制、共享服务、智慧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生活性 服务业对公共服务体系的补充和支撑作用,统筹协调高端医疗 与卫生健康、休闲康养与养老服务等关系,形成互嵌式、阶梯 式发展模式。

(二)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 家、省规定有序放宽市场准入要求,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 行为,构建包容审慎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生活性服务标准体 系,支持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综合监管市场秩 序,构建责任清晰、依法监管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

(三)推进品牌化发展。紧扣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休闲 旅游、艺术欣赏、体育健身等高品质、个性化生活需求,支持 龙头型领跑型服务企业集约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共同创建优质生活服务品牌。加快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和品牌社 会组织培育。鼓励优质生活性服务企业通过合作、连锁经营等 多种方式,跨地区设立服务网点,共享先进服务技术和管理模 式,扩大高品质服务供给。

第四节 完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一)完善衔接配套制度。结合国家、省公共服务制度构 建总体部署,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与高 品质多样化生活性服务业制度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广覆盖、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立足人的全生命周期公 共服务需求,推动不同领域公共服务制度安排配套衔接。完善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政策措施,推动完善政府引 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供给格局。

(二)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基本依据,强化市级统筹、区域协同,围绕完善 15 分钟公共服务圈,细化完善公共服务资源与常住人口挂钩、与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逐步完善精准服务、主动响应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根据国 家、省公共服务政策调整、财政保障能力,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与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性服务业之间的界限范围,将群众迫切服务需求纳入基本、普惠服务保障范畴。畅通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渠道,逐步完善精准服务、主动响应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三)推动公共服务布局结构调整。充分考虑中心城区、城市新区、郊区新城发展需求,促进主要服务功能优质均衡、 就近满足,重点服务设施各展所长、互为支撑。中心城区重点 围绕城市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产业重构,推动公共服务 在人口、产业密集区域同步配置、紧跟需求,整体提升宜居品 质。城市新区重点围绕更好发挥国家赋能重大平台作用,超前 谋划配置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提升新区竞争力、人才吸引力。 郊区新城重点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公园城市乡村表达,用好用活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红利,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 共服务短板,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拓展超大城市健 康持续发展的战略空间。

第五节 推进公共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一)推进成德眉资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大力实施成德眉 资同城便捷生活十大行动,推动都市圈公共服务制度有序衔 接、标准基本统一,供给质量和便利共享水平显著提高。促进 优质教育资源延伸覆盖,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推动开放共享优 质网课资源。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延伸,健全都市圈医 疗救治和医疗保障机制。加强文旅体协同发展,联合推出精品 旅游线路。构建社会保障同城化服务体系,共建统一开放的人 力资源市场。

(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深入 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方案,推动实施六大便 捷行动,携手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推进户口迁移便利化, 加快实现户籍信息共享、居住证互通互认、户口迁移迁入地

“一站式”办理。推进人才跨区域流动,推进养老保险关系无 障碍转移,社会保险协同认证。推进跨省异地便捷就医,医院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享受同等医保政策、管理和服务。

四章 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准确把握人口总量、结 构、分布特点,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扩大 公共服务覆盖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 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一节 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一)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提质扩容。健全家庭婴幼儿照  护体系,积极发展家庭邻里式、小区嵌入式、职工福利式等婴 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家庭科学育儿与婴幼儿健康服务指导,满 足家庭普惠优先、服务优质的多层次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完善社区婴幼儿照护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将 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设施建设纳入社区空间规划,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积极探索“1 个示范性照护机构+N 个社区照护设施”的社区照护服务模式。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 2 至3 岁的幼儿,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大型企业设立托育园所,加快补齐我市婴幼儿照护托位不足短板。

(二)保障优生优育服务。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健全“三孩”配套措施,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育儿休假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为有婴幼儿照料需求的员工实行弹性灵活工 作时间,加强婚龄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提供生育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健康管理体系,健全孕产妇和新生儿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婴幼儿健康服务,加强新生儿出生缺陷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逐步扩大筛查病种,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到2025 年,实现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8.5/10 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 2.8‰以下。

(三)提升科学育儿水平。加强儿童健康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以家庭为单位提供科学生育、 养育服务,广泛传播科学育儿知识,让每个婴幼儿家长都能便 捷化、多渠道接受科学育儿专业指导服务。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做好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开展 0—6 岁儿童视力检查、口腔保健、生长发育及心理行为评估和健康指导。完善高 危儿筛查、转介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预警筛查机制,加强高危儿专案管理和诊治。到 2025 年,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 90%以上。

第二节 发展公平优质现代教育

(一)提升基础教育水平。强化教育资源统筹规划,完善 学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结合学龄人口增长趋势和分布情况, 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充足配置、均衡布局,建设“家门口”的好 学校,推动就近享有优质教育。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形成以公办园为主、以普惠性民办园 为重要组成部分、其他民办园为有益补充的学前教育供给模 式,全域建成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支持区(市)县探索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整体迈向优质均衡,支持各区(市)县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 县,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扎实推进国家级“双 减”试点工作统筹全国“双减”试点城市和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推广“教师共享中心”发展模式,促进体教融合 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 伍。强化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构建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一体化 育人格局。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多校划片,完善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等配套措施,完善进 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措施。鼓励普通高中扩容提质  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示范区 建设,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 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完善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尊重残疾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全面 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 教育的 15 年免费教育。

(二)创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创新融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在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在蓉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深化实施“9+3”免费职业教育和“9+5”中高职贯通计划,探索“中等职业教育-职业专科教育-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纵向贯通。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园区联动,引导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职教城、教育园、产业功能区集中,推动职业学校更多开设产业紧缺专业,建设集 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开放共享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职业教育高 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强化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

伍建设,加强“订单式”、定制式人才培养,探索“岗课赛 证”相互融合,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培育一批“高 精尖缺”产业技能人才。

(三)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在蓉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高等学校加快建设 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实施本科院校质量提升工程和应用型 本科高校建设计划,实施博士、硕士建设单位递进培养计划,带动地方高校和特色学科跻身国内一流,建设国家高等教育新 高地。推进校地协同发展,健全高等学校与城市发展协同体 系,引导在蓉高校聚焦成都城市发展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

协同共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环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区,促进 高校院所科研、人才和学科优势转变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增强市属高校综合实力,支持市属高校合理定位、科学发展,在不同类型、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推动成都大 学全面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支持成都 开放大学转型发展,办好国家开放大学华侨学院。支持成都医 学院建设成都医科大学,建好中国科学院大学成都学院等研究 型大学。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试点,积极创造条件争创本科层次职业大学。

(四)建设高品质学习型城市。构建服务市民终身学习的  教育体系,发展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持续推进终身学习文 化载体建设,营造“学习型”城市文化。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

系融通机制,建立成都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制定学习成果认证 标准,推动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衔接,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与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联通转换。创新终身教育服务供给模式,打造智能、开放、多元、互动的在线学习平台,提供以天 府文化、生态教育等为主题的市民微课程资源,为市民提供个 性化、定制化、终身化的智能学习和交互式学习服务。完善家  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社区、线上线下的家庭教育服务网络,壮大专业规范的家庭 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培育扶持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活动,宣传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理念知识,不断丰富家庭教育公 共服务供给。

(五)推进教育交流合作。提升都市圈教育同城化发展水平,深入推进优质资源、师资培训、职业教育、研学实践、国 际交流、智慧教育、教育督导、教育治理“八大平台”共建共 享,推进毗邻地区交界地带教育事业融合发展,促进都市圈教育服务资源共享、便捷可及。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教育合作发展,构建基础教育普惠共享、职业教育融合发展、高 等教育协同创新、社会教育联合规范新局面,共建实训基地和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打造环成渝高校生态圈。完善双边多层 次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支持各区(市)县、学校与重庆主城 区、学校创新教育合作新模式。推动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积 极引进世界顶尖高校和科研机构来蓉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或建设研究生培养基地。推动国(境)外应用技术大学、职业教育机 构“引进来”,高水平建设国际教育园区和国际职教城。推进“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推动成都职业教育“走出去”,支 持在蓉职业院校建设海外产业学院,推动职业资格证书、技能 等级证书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互通互认。做强“留学成都”教育 品牌,持续优化留学生结构,提高来蓉留学教育质量。

第三节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推动就业更加充分。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 把就业作为最大民生,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强财政、金融、 产业、贸易、投资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加快构建引导创新、鼓励创业、充分就业的政策体系,千方百计稳定 和扩大就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纾危解困工作,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完善产业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带动就业机制,发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对劳动力的吸纳作用,支持开发新 职业新工种,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就业管理服务、统计制度和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障 等权益维护机制。全方位、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完善高校毕 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提高慈善、养老、康养、家政、社区治理等行业社会企业 和社会组织吸纳就业的能力,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技能成都”行动,健全全民终身技能培 训制度,大力培育“成都工匠”,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推动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与产业升级互促共进、融合发展。强化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及时、准确掌握劳动者就业创业状况和服务需求。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全面优化“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打造“智慧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就业形 势分析研判制度。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健全劳动关系矛盾源头治理机制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 制。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改 革,健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制度;开展新就业 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 范围,积极构建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快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扩展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实现社会保险业务一网通办、全域通办、跨省通办。优化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构建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 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经办管理服务信息化智能化。

(四)持续推动创新创业。实施青年创新创业就业筑梦工  程,健全创业项目库、创业导师库、创业培训师资库,形成创 业项目、房租补贴、创业培训等“多位一体”的政策扶持体 系,探索构建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市场引入风投资金、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的多渠道创业资金投入机制。打造创新创业服务平  台,依托重点产业平台、大企业、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培育 一批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创业孵化场地,为创 业者提供低成本、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蓉漂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知名高校感知成都行”等人才招引活动,为各类人才汇聚成 都提供平台通道。

第四节 增强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  系,围绕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带来的长期挑战,坚持 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常态化疫情科学 精准防控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 公立医院主导的救治体系,全面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应急医疗 救治储备能力,加快建设“长期、中期、短期”有效衔接的集 中隔离场所,规划构建市、区(市)县两级方舱医院设置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全面提升我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和能力水平。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医防融合、高效协 同、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加快推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 中心三期等项目建设,依托市级疾控中心建设 P2+实验室,加强区(市)县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推动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全面达到国家要求装备水平,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的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完善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动态修订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科研攻关等子预案。完善全市紧急医学救 援网络,实施疫情防控精准“圈层管理”,建立健全分级分类 的卫生应急响应队伍,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建设公共卫生战略物资生产储备基地。

(二)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建设 国家医学中心,积极推进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西南)医学中心建设,争取呼吸、心血管、肿瘤、传染病、 老年医学等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成都。推进未来 医学城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未来医学港湾科创空间等,加速集聚医药研产资源。加强市级医院引领作用,全力构建以市级医院为牵引的区域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诊疗服务体系,支持市属 医院建设综合、癌症、心血管、骨科等专业类别省级医学中心 和区域医疗中心,打造一批高水平、特色化、国际化的专病诊 疗示范中心,积极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到 2025 年,按照国家级水平打造 10 个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打造网格化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支持跨区域合作 办医,推动在蓉三甲医院异地设置医疗机构,完善二级以上医 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双向转诊合作机制。发展在线医疗,建立区域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体系,实现会诊、联网 挂号等远程医疗服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环境质量 品质和健康卫生素养。

(三)补齐医疗卫生服务短板。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  力。完善以区(市)县综合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 镇卫生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 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分级诊疗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医联体建设,打造 50 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增强县域基层卫生资源的集合效应,探索基层 特色科室建设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实施村卫生室星 级评定,推进镇村一体化进程,加快补齐县域、基层医疗卫生 能力短板。进一步推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发 热哨点诊室(发热门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到 2025 年,实现各区(市)县至少有一家医院达到三级水平。补齐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短板,推动硬件设施薄弱的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迁 建、改建、扩建,支持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 新区建设独立的妇幼保健机构,提升各区(市)县级妇幼保健 机构服务能级。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开 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身)科的比例达到 50%。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基层心理服务平台等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 设,提高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人群救治救助综合保障水平,焦 虑障碍、抑郁症治疗率显著提升。

(四)全面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推进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及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提档 升级,力争所有的社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 力。推进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 色专科医院。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四川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和国家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养老、康复养生等专业医疗机构中医科室建设。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建立健全中医药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全过程、早介入和中西医协作机制。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加强中医典籍研究利用,推动成都中医药传统文化发掘、研究与传 承。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非物质遗产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 传承和发展。扎实推进中医药文化“十进”活动。持续推新 都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都江堰市“国家中医药 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

(五)推进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居民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全流程便捷就医,实 现就医诊疗“一码通”。建立健全数字健康档案体系,形成以健康码为载体的居民“数字健康档案”,实现卫生健康主要监 测指标数据精准、实时和可视化。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 大力发展互联网医院、智慧医院,拓展医疗服务空间,优化服务流程,减轻医护人员负担,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推进基于大 数据的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及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智慧医保建  设,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和电子健康卡的协同性,实现医疗保障服务流程融合应用。大力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预算,服 务过程管理,医保支付改革,基金结算方式等智慧化水平。

 

专栏 5  病有良医工程

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支持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建设,推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三期项目建设,“成都

市中心医院”规划建设感染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进天府国际健康服务中心等大型集中隔离场所建设,规划床位 10000 张,按先期 2000 张加快实施,推动市级正兴方舱医院建设,各区(市)县至少规划 1 家方舱

医院,每家方舱医院床位数不少于 500 张。建设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区域中心实验室、改扩建市县两级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市级疾控中心和三级以上县级疾控中心纳入病菌识别网建设,提升病原学检测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发热哨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全市设区医院服务中心(镇卫生院) 发热哨点诊室。规划布局隔离观察场所,在成都东部新区集中建设成都健康驿站,实现来蓉人员防疫检测、医疗卫生、康复护理、酒店生活服务一站式智能化全流程管理。

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工程:积极支持在蓉高水平医疗机构创建

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创新基地、成都健康医学中心(未来医学城)片区华西医院集群一期和二期、华西国际肿瘤治疗中心(重离子质子)一期、华西医院锦江院区一期、四川省儿童医学中心等部省级医院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五期、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一期、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金牛院区、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三期、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二期等市级医院项目建设,推进成都市紧急医学

 救援中心项目、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科技综合楼项目建设。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有序推进金牛区中医医院、高新区妇幼保健院、金堂县淮州三级综合医院、温江区中医医院、都江堰人民医院二期、龙泉驿区中医医院迁建、新津区人民医院迁建、邛崃市中医院迁建、大邑县人民医院迁建、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迁建、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彭州市人民医院金彭西路院区扩建、蒲江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等区(市)县医院项目建设。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支持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骨科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协同发展,创建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力争新增三甲中医医院 1 家。推进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及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力争建成 6 个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10 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开展天府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支持县办中医医院组建县域医共体,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

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工程:提升急救车辆配备标准,全市每 3 万人配置一辆救护车,积极实施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配置工作, 推进医保惠民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服务平台, 从业务一站办理、电子凭证支付、医保异地通办等方面融合线上线下流程,打造“7×24 小时智能医保服务”。

 

第五节 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完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办机构兜 底保障作用,根据我市 70 岁以上中高龄老人占老龄人口比重较高,以及失能失智老人不断增多情况,以“应养尽养、应补尽 补、应扶尽扶”为原则,充分发挥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现有床位改造升级,提高养老机构长期 照护能力,重点为特困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 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托养、护理服务。加快推进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为居家的失能失智等需要照护服务的老年人上门提供“类机构”照护服务,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与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衔接机制,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巡视探访和关爱服务,探索建立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用活用好“两项改革”红利,推动中心镇建设 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全面实施 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到2025 年,每个区(市)县至少建成 1 所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二)促进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深入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鼓励社会力量 举办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养老机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 的养老服务需求。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网点的建设和运营,支持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养老机 构,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对 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 用于养老服务。支持以市场化方式稳妥设立养老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制定产业资本和品牌机构进入养老市场指引。加快社区养老模式探索,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嵌入式社区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建设,构建以社区 养老服务综合体为枢纽,“一院一中心多站点”为支撑的居家 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融合照护服务 模式,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 0.1 平方米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打造社区 15 分钟养老服务圈。推动与人口发展趋势相匹配的养老资源布局,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 创新试点,健全“颐居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以满足老 年人需求为导向,推动养老设施向老年人口集聚区倾斜布局。 鼓励简阳市、邛崃市、彭州市、大邑县、都江堰市等老龄化程 度较深的区(市)县积极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非营利性机构发展,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三)促进医养结合康养融合发展。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健全“预防—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 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老年人健康体检全覆盖, 对老年人慢性病、退行性疾病和常见疾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老年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做实做优老年人家庭医 生签约服务,加强社区居家康复和护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中西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深化医养有机结合,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同址或邻近 设置,编制区域卫生规划时为举办养老机构或内设医疗机构留 出空间。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医院签订医疗协作协议,鼓励医疗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病 床位和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或家 庭医生工作室,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 比,推动养老机构与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双向转介。 实施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医养结合 服务相关制度、标准、规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示范中心。促进康养融合发展,整合全域山水田园、地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依托龙门山、龙泉山、 青城山等生态绿色资源,发展老年人旅居养老、养生保健等业 态。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生保健、森林康养、温泉疗养、民俗 体验、自然观光等旅游康养产业,推出一批融“医、食、养、 游”为一体的旅游产品。

(四)优化老年宜居生活环境。推进适老公共设施改造,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生活环境,对城镇老旧小区、老旧楼房以 及生活服务、医疗卫生和文化体育社会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 加快建设和完善既有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公园、绿道、 社区服务场所以及超市、银行、医院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无障碍设施。统筹推进社区配备助行设备、既有住 宅自主增设电梯。增加适老公共服务场景,改建、扩建和新建 一批老年活动中心等平台,引导城乡社区开展符合老年人特点及需求的服务和活动。鼓励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 所、教育培训机构等提供适应老年人特点的文教娱乐服务。支持村(居)委会利用农村集体公共设施开展为老服务,提供“广场舞”“坝坝电影”等活动场地。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  平,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培育一批智慧健康养老产品 及服务进入推广目录,推进“智慧养老院”和“智慧养老社

区”建设。完善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绘制养老服务需求、 养老资源布局等于一体的养老“关爱地图”,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

(五)推动树立积极健康老龄观。将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 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用心用情守护最美夕阳红,加快形成老 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等互助养老模式。弘扬孝老敬老传统美德,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把养老、孝 老、敬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动养老、孝老、敬老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广泛宣传报道孝老爱亲模范、敬老模范家庭、为老服务先进个人感人事迹。加强老年社会优待,落实老年人

医疗服务优待、政务优待、司法服务优待、交通出行优待等举 措,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残疾、失能老年人提供优先 便利服务。推进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 放,推动水、电、气、通讯、邮政、金融等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推进老年教育提升行动,推动成都开放大学、各级老年大学等机构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性老年教育基地,努力提升老年教育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鼓励发挥老  龄人才作用,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经验、知识、技能方面的优 势,对年轻劳动者实现“传帮带”,发挥老年人在关心教育下 一代、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等工作中的重要作 用。

专栏 6  老有颐养工程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全市每个街道及有条件的镇至少建成运营 1 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 95%

以上,有条件的居住区按照 5 分钟生活圈设立养老服务站点,因地制宜增加养老服务功能。合理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原则不小于 3000 平方米且达到《成都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技术导则》标准和要求。

智慧养老能力提升工程:打造一批“智慧养老院”和“智慧养

老社区”,创建一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和示范镇(街道),培育一批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进入推广目录。

老年人关爱服务工程:支持每个区(市)县至少建成 1 所以农

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敬老院,全

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 100%,每百名老年人至少配备 1 位社工。

 

第六节 营造生态舒适的人居环境

(一)提升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品质稳步提升,加快构建全域公园体系, 依托“两山”“两水”生态骨架,开展“五绿润城”“天府蓝网”行动,建设以“锦城绿环”和“锦江绿轴”为主体的城市绿道体系,实施生态蓝网示 范工程,全面呈现园中建城、城中有园、推窗见绿、出门见园 的公园城市形态,不断夯实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生态本底。保护  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提升龙门山生态屏障、龙泉山城市绿心功能,实施川西林盘保护修复、都江堰精华灌区现代化改造工 程,构建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龙 泉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成 25 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龙门山生物多样性博览园,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更好保育秀美山林、建设美丽河湖、守护美好家园。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专项治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深化供排净治一体化建设,加快 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处理设施全覆盖,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大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全面推行生活 垃圾分类管理,加强垃圾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危废医废收集处 理和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体系,逐步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持 续解决好噪声、油烟、扬尘、光污染等问题,让城市更整洁、 更干净、更有序。

(二)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构建绿色低碳生活 场景,发布低碳生活清单,提升政府采购中绿色产品的比例, 建设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商场、节约型机关等。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和低碳公益行 动,探索低碳生活创建标准和评价体系,强化“碳惠天府”正向引导,建立绿色出行积分激励机制,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全龄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体系,创建近零碳社区,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大力发展绿色消费,鼓励市民扩大绿色消费,加 快形成简约适度、节能环保的普遍自觉,坚决遏制餐饮浪费行 为,持续开展“减塑限塑”行动,鼓励开展碳足迹认证,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深化企 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

(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 住房制度,扩大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利用农村集体经营 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限制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 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全面落实租赁补贴政策。加快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实施以商品住房配建为主、集中新建为辅的人才公寓建设供给模式,将人才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完善人才公寓租住购买优惠政策,强化对 城市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企业和高校院所的住房保障。促  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完善监测预 警、调控联动、政策协同等机制。加强全市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统筹管理,城镇新增经营性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占比保持在 合理水平。健全房地联动和人房地挂钩机制,稳定住房供应规模。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扩大承租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范 围。

(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与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开展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行动,推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等配套设施,打造城市“金角银边”,打通城市区域间“断头 路”,合理确定老旧小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 因地制宜增加开敞空间,改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生活条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累计 改造 1500 个。健全农村住房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补助、农户自筹为主、农村集体公租房统建等多种方式结合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制度,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 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专栏 7  舒适人居工程

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市建设 200 个公园社区,打造公园式小区(园林式居住区)1000  个,营造公园城市示范

场景 1000 个,新增 10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 300 个,新增立体绿化面积 100 万平方米,实现“300 米见绿、500 米见园”,年均建成“回家的路(上班的路)”社区绿道 1000 条。

城乡有机更新工程:攻坚改造老城区棚户区,重点安排 100 户

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十四五期间完成棚户区改造 10000 户、城中村改造 6800 户。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落实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社区智慧化建设工程:提升社区智慧化环境和生活服务配套,



第七节 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一)完善多层次分类救助体系。健全困难群体保障机 制,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兜底保障社会救助体系,推动 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有效衔接。落实最低生活 保障、特困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健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救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综合服 务平台建设,精准帮扶重点困难群体,兜紧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健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主动发现和动态管理制度,制定、公布低保标准和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 务设施改造提升与服务质量达标工程,提升供养服务机构保障 能力。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推进分类转介强化服务功能,完 善以救助管理机构为核心、以社区为终端的救助服务网络,重 点提升关爱救助、应急救助服务能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 进中小微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全覆 盖。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二)保障重点保障人群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  机制,稳步扩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 盖面,落实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培育发展助残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构建残疾人之 家服务网络,确保每万名残疾人拥有助残服务机构不少于 8家,培育优秀助残服务品牌 6 个以上。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建设以“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 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文化体验友好”为主体,以儿 童友好社区为基础,以儿童友好单位为依托的全国先行示范的儿童友好城市。完善未成年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未成 年人保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等服务体系。构建以家庭监 护为基础、政府监护为保障、社会监督为补充的保障制度,重 点保障困难儿童和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完善困难儿童补贴发放制度,落实困难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妇女权益保护,针对留守流动妇女、贫困单亲母亲等弱势群 体,提供定期定点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权益保护服务,依法 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物等权利和机会。

(三)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自愿参与慈善救助活动,落实 慈善激励表扬政策,依法依规落实慈善捐赠税前扣除和税收优 惠政策、减免费用等,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组织)、项目等给予表彰(表扬)。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探索推动“公益成都”智慧慈善平台建设。引导慈善组织开展低收入 困难群体(低保、低保边缘群体)慈善服务、助力中等及以下 收入群体风险防范,鼓励保险公司与慈善组织合作开发慈善救助类险种,推动慈善救助“关口前移”。培育壮大服务类慈善组织,以项目开发、款物募集、救助服务等为重点,支持慈善 组织引才育才,提升慈善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托社工站(室)建设基层慈善服务平台,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 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服务机制,加 强基层慈善服务力量。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 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十四五”期间实现公益慈善组织数 量年均增长 7%,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数量的 13%。

第八节 加大优军优抚保障力度

(一)稳步做好退役军人安置服务。健全退役军人移交安  置机制,开展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试点,落实抚恤优待政 策,提高“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生活补助标准,增

强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水平,扎实保障符合条件随调配偶的工作安排、落户和随迁子女教育等。搭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 务”平台,建设退役军人信息数据库,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大教育培训和就业扶持力度,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支持退役军人 参加学历教育,落实国家、省规定的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 资助政策。

(二)完善褒扬荣誉激励体系。加强褒扬纪念制度体系和服务规范化建设,推动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 载入地方志名录,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和作出突出贡 献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相关待遇,健全关心关爱烈属长效机 制,扎实开展“入伍戴红花”“立功送喜报”“光荣返乡迎接”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尊军崇军社会氛围。建设烈士纪念设  施,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 设、修缮、保护和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建设军人公墓。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祭扫纪念等活动,推广“互联网+烈士纪念设施”,开通网上祭扫纪念平台,开展革命文物数字化展示 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三)完善双拥创建工作。加强双拥宣传阵地建设,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军地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的双拥机制,打造双拥主题公园、双拥文化广场、双拥示范街 等宣传设施,开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主题红色研学活动。大力改善优抚医院设施设备条件,提升优抚医院医疗和护理水平, 保障军队伤病残军人移交地方医疗需求。推进社会服务军民共 享、公共安全军民共建,调动军地各级和社会各界参与军民共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专栏 9  优军优抚工程

拥军优抚设施提升工程:推动省级优抚医院达到三级专科医院水平、市级医院达到二级专科医院水平,保障军队伤病残军人移交地方医疗需求。细化明确光荣院服务对象,重点保障集中供养人群,建立统筹平衡供需服务模式。

褒扬纪念设施建设工程:高质量完成四川红军长征数字展示

馆、成都烈士陵园等纪念设施建设项目,推进金堂县、双流区、温江区、青羊区等 7 处烈士陵园的提质改造工程。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开展红色研学活动,支持蒲江“红军


第九节 打造人文友好的公共文化服务

(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文化空间建 设,坚定不移推进文化繁荣兴盛,努力打造彰显中华文明魅 力、天府文化特色的世界文化名城。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

系示范区建设,完善公园城市文化标识,建成一批体现成都文 化特质、蕴涵城市精神的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群落和文化景观 公园,打造天府文化中心、天府艺术中心等城市文化新地标。

实施红色文化传承工程,建设长征国家公园成都片区等革命纪 念设施。推进基层公共文化示范点建设,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完善城乡一体、区域均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围绕文化惠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构建“15 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推动电影放映、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综合 性文化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和标准化特色化建设,持续推 进县级国有综合博物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建设。

(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打造友好型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 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文化、科学惠民工程,积极 开展“书香成都”“乐动蓉城”等公共文化活动。推动公共文 化场馆免费开放,鼓励文化场馆实行错时、延时服务和 24 小时全时自助服务。完善文化场馆无障碍设施,实行特定人群门票优惠政策,积极推出更多适宜特殊群体的服务项目、服务空 间、服务机制。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建设,完善文化管理体 制和生产经营体制,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做强“文化天 府”公共文化云、智慧图书馆、智慧博物馆等服务功能,提供云阅读、云视听、云直播、云培训等服务,加强数字文化内容 资源和管理服务大数据资源建设,丰富地方特色资源总量,提升数字资源质量。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坚持守正创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优质文化资源、文化服 务向基层倾斜,推动文艺进乡村、社区、学校和企业,每年开 展“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走基层文化惠民演出”等 流动文化服务不少于 1000 场次。

(三)弘扬发展天府文化。推进文化遗产资源共享和活化利用,以“成都元素”为核心,加强城市文脉传承与文物保护 利用,让城市留住根脉,让市民记住乡愁。健全全域文化遗产 保护传承体系,大力推进古蜀文明保护、三国蜀汉文化研究、 弘扬传承革命文化,建成宝墩、邛窑、东华门等考古遗址公园。加快推进三星堆—金沙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大青城 山—都江堰文化遗产核心区科学保护力度,推动灌区文化公园建设,创建全国大遗址保护示范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传承和创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制,支持川剧、蜀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实施天府手艺振 兴行动,加强对成都老字号的保护发展,推进“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程。传承发展川菜、川茶、川酒等“老字 号”和历史名店,培育一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打造乡村文化 记忆标识,建设天府特色西蜀园林,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打造  特色文化品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积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 示范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实施名展、名馆、名 企、名业培育行动,推进影视精品创作、网络视听内容建设、 高能级会展产业链打造、重点品牌营销,举办一批高层次展会 活动,培育一批有影响力、代表性的文化产品和企业品牌,形 成一批展示成都形象、面向国际市场的文创精品。坚持文商旅 体融合发展,构建以创意设计、传媒影视、音乐艺术、现代文 博等为支撑的文化产业体系。


第十节 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供给

(一)提升全民健身生活化水平。坚持办赛、营城、兴 业、惠民,以举办国际赛事为带动,培育赛事品牌,发展职业 体育,建设体育强市,做好“后大运”文章,实现“大运效

应”利用最大化,带动全民健身蔚然成风,推动体育消费等关 联产业发展,促进城市品质和国际化水平提升。推进“运动成  都”全民健身活动,按照国家层面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 身公共服务体系相关部署,加快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进天府绿道健身场景、社区 运动角等“家门口运动空间”建设,广泛开展“天府绿道健康 行”“社区运动节”等全民健身活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生活新风尚,为各类人群提供类型丰富、选择多样的体育服务。推  动运动促进健康,推进“运动是良医”行动计划,发挥体育在 疾病预防与康复领域的有益作用,支持四川省骨科医院(成都 体育医院)等体育医院为市民提供运动处方开具、运动康复诊疗等服务,积极推动运动促进健康,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 和健康服务模式。推进智慧运动平台建设, 打造“ 运动成都·体育生活地图”特色化、智能化体育健身指导服务平台,

对市民运动频次、形式、轨迹进行跟踪分析,提供个性化健身 指导。到 2025 年,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达到 94%。

(二)完善全民健身设施配套。建设市民身边的运动空间,发布《成都市家门口运动空间设置导则》,聚焦群众就近 健身需要,分级分类建设都市运动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及健身步道、登山步道,高质量构建 15 分钟健身圈。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健康评价公益服务活动,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为市民量身 定制健身方案。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公益开放力度,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公益开放力度,推动社会体育场馆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 务,鼓励通过改造场馆软硬件设施、引入先进场馆管理体系、 借助新科技产品运用,全面提升体育场馆服务水平。

(三)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促进新兴体育服务业成长,聚焦满足市民运动需求,争创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大 力发展以徒步、路跑、骑行、登山、垂钓等户外运动项目和极限运动、冰雪运动、航空运动、汽摩运动、电子竞技等时尚运动项目为引领的运动项目产业,培育体育消费新热点。大力发  展智能体育产业,积极发展新型体育装备、可穿戴式运动装 备、虚拟现实运动装备、应用软件及辅助工具,发展智能体育运动及相关产业。以科学健身、智慧体育竞训、康体产业为重 点领域,鼓励发展智慧体育应用场景。积极探索健身器材、场地设施物联网智能管理应用。推进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天府奥体公园、天府绿道、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等重大项 目,形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功能复合、业态集聚的文商旅体 综合体,重点打造龙门山湔江河谷生态旅游区、天府水城等山 地户外运动旅游区,建设国际体育旅游目的城市。

 

专栏 11  全民健身工程

健身设施提升工程:有序推进“三级三类”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建设,全市推动新建、提升改造东安湖体育公园、凤凰山体育公园、天府奥体公园等 50 个各级各类体育公园,推进成都体育学院整体迁建等重点项目,完成全市 22 个场馆智慧化改造,“十四五”期间每年打造 50 个“社区运动角”、200 处“天府绿道健身新空间” 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全民健身生活工程:组织开展“天府绿道健康行”“社区运动节”“全民健身运动会”“青少年阳光体育”等各级各类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促进青少年体育素养提升,帮助每位青少年掌握 2 项以上运动技能,中小学生每天校内外体育健身活动时

间不低于 2 小时。高水平举办成都马拉松等体育赛事,组织“爱成



第十一节 满足多元休闲消费服务需求

(一)推动优质休闲服务供给。推动休闲服务提档升级, 推动以文润城塑造“三城三都”品牌,加快建设巴蜀文化旅游 走廊,讲好巴蜀故事,打造“国际范、中国味、巴蜀韵”的世

界级休闲旅游胜地。构建蓉城休闲、养生度假、美食体验等 7大核心支撑产品体系,推进天府国际旅游度假区、郫都国际川 菜文旅小镇等建设,开发更多镌刻成都印记的“现象级 IP”。加大休闲服务产品供给。推动消费场景有机融入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和市民生活,加快打造熊猫野趣度假、天府文化品鉴、 地标商圈潮购、等休闲消费场景,推动休闲产业与住宿、购 物、美食、娱乐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需要 的休闲产品。保护传承川菜、川茶、川酒等“老字号”文化和 技艺,建设国家美食文化交流创新中心,打响“舌尖上的成都”美食品牌。发展休闲服务特色消费,积极发展夜间消费、周末消费、绿色消费、创意消费、“公园+”消费等特色消费, 加快培育定制消费、智慧消费、数字消费、无接触式消费等新 型消费。积极鼓励引导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健康发展,推动教育、医疗等服务线上线下交互融合。

(二)营建良好的休闲消费市场环境。加强服务质量标准  体系建设,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消费领域标准体系,探索服务标 准化工作与消费满意度测评相互融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休闲消费市场新型监管和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  障,畅通投诉渠道,建立行政约谈、诚信“红黑榜”发布、重 点关注名单等分类监管制度。推进“互联网+监管”智慧平台建设,完善文化休闲产品的内容审核和监测机制。发展数字休闲消费服务,打造智慧休闲服务平台,深化“一部手机游成都”服务,进一步完善门票预约、景点推荐、酒店预订等智慧服务 功能,提供全方位的旅游信息、个性化服务,为游客提供便捷 高效的旅游体验,提升游客消费便捷度、满意度。

第十二节 提升社区综合服务水平

(一)提升社区服务功能。以彰显公园城市形态功能、满足市民品质化生活需求为导向,构建幸福美好公园社区体系, 梯次建设未来公园社区。健全各类服务设施,完善“社区综合 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小区党群服务站”三级社区服务载体 设施,集成社区养老、社区医疗、社区教育等基本生活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快递配送、生活维修、个人护理等高频生活服 务,构建 15 分钟社区便民生活服务圈。提升社区生活服务品质,依托社区商业中心和街区商业空间,发展家政、休闲、社交等社区商业,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完善维修缝 补、洗衣理发、家政服务、生鲜菜市等 14 项刚需高频业态和物业居家、夜间生活、时尚购物等 11 类品质提升型业态,构建“基础便民型+品质提升型”社区服务业态体系。完善供需对接机制,聚焦保障社区居民服务需求,搭建社区服务供需对接平 台,活化利用社区空间载体资源,发布社区商业机会清单,提 升服务供给精准度。

(二)强化社区服务保障。拓展多元服务供给渠道,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和品牌型社会企业,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供给和 社工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五社”联动,打造人人有责、人人 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鼓励社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向 市民有序开放文体场所、内部食堂、停车场等空间和设施资 源,推动市属民生投资集团和社会专业性企业参与社区便民生活服务供给,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设立社区 服务机构。加快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社会工作服务“四级网络”,推动社工站(室)健全服务机制、完善服务功能、配备专业社工,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专业方法和专业 技能,为“一老一小”和特殊群体提供专业社会服务。优化社 区志愿服务参与机制,鼓励以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为主要服务内容,以低保对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为主要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志愿 服务。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落实星级志愿者优惠激励措施,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优化社区服务载体运营,健全三级社区服务载体功能,整合区域党务、政务、社 务、商务、人才、生活等全方位服务项目,鼓励相似服务功能 在不同时段共享同一空间、互补服务功能在同一时段无边界融 合,加强社区综合服务集成化供给,实现“一站式”服务供给。

 

专栏 13  社区服务工程

优质社区生活服务工程:围绕构建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打造生

活服务综合体“邻里人家”50 个、推进 30 家益民菜市更新改造升级,打造特色商业街区 200 个,发展成都特色小店 500 个、社区连

锁店 1.2 万个,实现生鲜菜市、洗衣理发、家政维修等基本便民服

务社区全覆盖,完成不低于 200 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 打造社区居民易进入、可参与、能共享的温馨家园。

社区治理效能提升工程:因地制宜推广“物业管理信托制”

“物业+社工”“老旧小区物业片区化管理”“农民集中居住区自治管理”等模式,孵化品牌性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 30 个、社区社会企业

40  个。开展社区风险隐患“体检”,推进社区基本应急设施标准化

“6+N”配置。

 

第十三节 提供专业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围绕服务法治成都、平安 成都建设,突出全业务、全时空,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完 善公共法律服务规划和政策,加快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发展,构建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区(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镇(街 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支撑、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社 区法律之家)为基础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鼓励将基本公 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建成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进一步加强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推进与 12345 双号并行,提供 7×24 小时人工坐席法律咨询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完善“成都司法通”移动服务功能,推进网络法律服务 到基层、入社区、进院落,面向小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办事 服务、查询查验三大类 12 项服务。

(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强化法律援助服务,推行 法律援助“全域通办”和“告知承诺制”,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行动。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加强法律援 助质量管理,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第三方评估。完善法律上 门援助便民服务机制,推动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零跑动”享受法律服务。促进人民调解服务发展,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 络,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积极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 支持律师提供公益性调解服务,推进“互联网+人民调解”模 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五章 加强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 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 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 公共服务发展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建立由公共服 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县共同参与的会商联系机制, 定期研究解决发展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重大问 题。各行业主管部门按任务分工分领域研究制定实施计划,细 化工作责任和具体任务,形成合力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第二节 突出重大项目支撑

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完善体系、提升服务,谋划实施一 批“十四五”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本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明 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对符合条件的服务项 目、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地方 政府专项债券额度支持。对纳入本规划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 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

第三节 创新数字化智能化应用

以“智慧蓉城”建设为牵引,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 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促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发展,提升“城市大脑”数据联动汇聚能力,完善“天府市民云”等服务 功能,发展灵活多样的远程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智能化便捷化 水平。搭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主 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行“一网通 办”“一网统管”。消除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特殊人群的数字鸿 沟,注重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和提供辅助办理渠道。

第四节 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推动“年度评价、中期评 估、终期总结”,定期对本规划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执行情况 进行评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及时 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强化规划刚性,对标对表分解工作目标 任务,细化落实责任主体,确保规划落地落实、目标任务如期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