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省级工业发展应急资金的通知》(成财产发〔2021〕93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第三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0〕233号)等要求,拟对对工业稳增长做出贡献的工业企业予以奖励,现将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0年在温江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名录库的工业企业,且2020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增速为正。
二、奖励标准
按申报企业销售收入增量排序,前2位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第3-5位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第6-9位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6万元,第10-20位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4万元。
三、工作流程
企业自主申报,区经信局组织审核,奖励名单经公示后拨付资金。
四、其他事项
公示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书面实名提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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