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智链—成为科技企业与政策红利之间的超级链接者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致远智链
ZHI YUAN ZHI LIAN
热点资讯
资讯分类
关于深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作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 2022-03-07 | 234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图书馆、省文化馆:

2018年启动开展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工作,对于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延伸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2年的深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工作,现就深化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城市服务市民、农村服务村民”,以县为基本单位,以中心镇(村)为重点,以统筹发展、提高效能、促进均等为原则,推动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在面上更多拓展、在质上更好提升、在效上更加优化,更好地发挥县级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通过分馆把更多的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继续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创造良好条件,培育更多具有示范性、引领力、辨识度的文旅公共服务鲜活经验,不断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助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

二、主要范围

(一)第一批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县:成都市锦江区、泸州市叙永县、德阳市广汉市、南充市高坪区、巴中市南江县、阿坝州汶川县、凉山州西昌市。

(二)第二批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县:资阳市雁江区、眉山市东坡区、内江市隆昌市、自贡市富顺县、广元市苍溪县、攀枝花市米易县、甘孜州泸定县。

(三)第三批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县:绵阳市安州区、遂宁市射洪县、雅安市天全县、乐山市犍为县、宜宾市珙县、广安市邻水县、达州市万源市。

三、重点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实施,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强化基层、促进均等,实事求是、分类推进”,在深入落实《四川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创新突破,取得实效和进展。

(一)强化对中心镇(村)的延伸服务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县域内片区发展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的决策部署,在中心镇实现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建设全覆盖。完善乡村戏台、镇村史馆、文旅能人工作站、非遗传习所等文化阵地,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和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倡导以片区为单元,常态化组织开展广场舞、大家唱、乡村村晚、魅力乡镇竞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天府乡村大舞台”评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乡村热闹起来、让群众高兴起来。

(二)强化中小学生服务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利用公共文化资源,鼓励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及其设立的分馆,在学生课后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等时段,组织适合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阅读推广、艺术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就近参加文化活动提供场地、设备、师资等方面的便利,不断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

(三)强化老年人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着力解决公共文化领域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及其分馆要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需求,在场馆开放和线下服务方面应保留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等传统方式,允许他人代为预约、保留免预约名额、保留传统登记方式,并在获取电子讲解、使用自助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信息引导,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文化权益。

(四)强化残疾人服务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面向残疾人群体,打造无障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试点开展预约和上门服务,统筹做好残障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及其分馆,要提供适合残疾人需要的文献信息和服务,开展适合残疾人参加的文化活动,提供专门的设备设施和无障碍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图书馆增加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并与有条件的分馆实现资源互联互通。

(五)强化农民工服务

 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抓好农民工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及其分馆,要依托阵地为农民工提供小说、诗歌、书画、摄影等才艺展示平台,要大力开展送文化进企业、进工地等流动文化服务活动,要面向农民工提供公益性文化艺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输出农民工较多的乡镇,鼓励搭建本地农民工文化交流平台,挖掘本地农民工名人,展陈本地农民工发展历史。

(六)强化数字化服务

依托“四川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智慧图书馆平台,推动基层文化站点全面接入公共文化云基层智能服务端。挖掘优秀地方文化资源,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数字资源库。鼓励基层开展云直播、云展览、云讲座、云阅读、云培训、云推广等线上服务,推动公共文化从“云端”“指尖”获取,全面提高公共数字文化的可及性、覆盖面、满意度。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落实经省政府同意的《四川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深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导下,牵头制定深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审定后,2022年5月底前报文化和旅游厅备案。省、市(州)文化馆、图书馆要大力支持深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加强业务指导。

(二)落实工作保障。各地要对本地区基本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完善设施网络,为深化总分馆制建设试点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为深化总分馆制建设试点和运营中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的事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鼓励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馆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统筹利用有关资金渠道,按照规划目标统一采购、调配资源。要通过文旅专干、购买服务、志愿者等多种渠道,解决人员数量、人员结构、人员素质等突出问题。

(三)完善工作评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把深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县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考核,并积极推动考核结果与相关单位预算安排、收入分配和负责人奖惩挂钩。要引入第三方对深化总分馆建设试点服务效能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深化试点工作结束后,请各试点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厅报送深化试点工作总结,文化和旅游厅将对试点成功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3月3日

(联系人:刘玉容,联系电话:028-86702259,邮箱:4377880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