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相关精神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成委农办〔2021〕24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21〕20号)要求,扎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回收范围
适用于在温江区范围内因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主要包括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膜和装有报废或过期农药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渔用废弃药袋、瓶;废旧农膜主要包括农用塑料地膜、食用菌塑料棒膜、肥料塑料包装袋等。
二、财政资金支持内容
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点,配置临时存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的设施,将回收物按不同材质进行分类存放;建立符合环保条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临时集中堆放场所;由具有资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企业进行集中处置。
三、财政资金支持对象及条件
全区从事农药和农膜生产、销售、使用的市场主体,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等,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区域内有一定数量的回收网点,网点业务覆盖实施区域内所有村;每个回收点将回收物按不同材质进行分类存放,规范建立回收工作台账;
2. 在本区域内至少有一个符合要求的临时集中堆放场所;
3. 有相对固定的处置企业,并能实现及时处置。
四、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及补贴标准
财政资金支持额度8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40万元,区级资金40万元。
(一)回收编织袋购置补贴,按市场价执行不超过2元/个。
(二)回收补贴。农药包装废弃物30元/公斤,补贴给实施主体,并由实施主体按农药包装废弃物材质、规格等制定标准,对农户和回收网点进行补贴,对农户和网点的补贴总额不得少于农药包装废弃物补贴总额的50%;废旧农用塑料地膜1.5元/公斤(其中,回收每公斤废旧地膜,农户补贴0.5元,回收网点补贴0.5元,实施主体补贴0.5元)。
(三)集中暂存场地租赁费用补贴。依据市场价执行,暂存仓库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
(四)处置补贴。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费用按市场价执行,每吨(含处置转运装卸费)不高于7500元,废旧农用塑料地膜处理(处置)费用按每吨(含处置转运装卸费)不高于2500元。
五、项目实施期限及要求
按照项目实施周期,一年内组织完成。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市场驱动”原则,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建立“户收集、点回收、区(镇)集中”回收体系,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在处置环节,采用委托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负责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置及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工作。项目采用据实据效结算,以实际回收处置量按季进行资金划拨。
2022年回收处置任务量为: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重量12吨以上,废旧地膜重量30吨以上。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
(二)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项目申报截止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报送项目申报书;我局(社)收到项目申报书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项目予以立项,并按程序申请市级核准备案。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申报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四)项目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
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封面一律采用浅蓝色封面纸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
七、验收要求
(一)验收申请
由项目实施主体按季度向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申请验收。申请验收时须如实填写《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集中处置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项目实施主体在申报补贴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实施主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材料复印件;
2. 回收网点建立台账,每季上报的回收处置统计表和项目实施资料管理台账;
3. 回收处置或委托处置协议;
4. 处置装车回单、回收处理清册、处置企业营业执照及处置资质复印件;
5. 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区级验收
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开展回收、处置数量的核算和验收,兑现财政补贴资金。
附件(点击下载):1. 2022年成都市温江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书(模板)
2.农药包装废弃物与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验收申请表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温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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