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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作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普处 | 发布时间: 2022-03-03 | 386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四川省科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科普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普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压实责任,落实各单位相关保障条件,确保科普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谨认真,保质保量

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谨认真的态度,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要按照《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

三、参加培训,及时报送

1.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总结以往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关注科技部、科技厅相关科普统计业务培训信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工作,及时报送。

2.请科普统计人员及时加入“四川省科普统计”QQ群(群号:114121455),以便获取单位账号及相关工作信息。

3.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经单位审核的科普统计数据在线提交至中国科技情报网(https://kptj.chinainfo.org.cn/kp2)。

联系人: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赵薇:028-85235028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奖励与科普处,陶向:028-86718269


附件:《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7号)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