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连片建设“天府菜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引导和推进油菜规模化经营,根据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金堂县财政局《关于对金堂县2021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备案的请示》(金农业农村〔2022〕5号)文件要求,我县拟在金堂县2021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实施镇(街道)开展油菜规模化种植奖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励目标任务
计划奖补面积3000亩,预计奖补资金45万元。奖补采用先报先补原则。
二、奖励对象和标准
奖励对象:金堂县范围内实施油菜规模化种植的自然人或法人。
奖励标准:对2021-2022年小春季在金堂县范围内进行油菜规模化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按照150元/亩标准给予奖励。
三、奖励程序
(一)申报
凡符合油菜规模化种植的自然人或法人于2022年2月21日至3月4日向当地镇(街道)政府自主申报。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金堂县2021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油菜规模化种植奖补申报表》(附件1)。凡申请奖补的自然人或法人,需提供油菜生产各环节的照片。同时还须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种植大户: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准确全称);
2.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初审
镇(街道)政府负责申报资料的初审和对申报面积进行核实,核实面积需要用专业测绘工具(软件)进行实测并附实测路径轨迹图片(盖政府鲜章),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油菜规模化种植实际情况分村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群众提出异议或意见,应重新核查核实,并将复核的结果进行再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确定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终审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汇总,对同一业主在我县域内各镇(街道)的油菜规模化种植面积应进行合并,对镇(街道)政府报送的油菜规模化种植面积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在金堂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补贴方式
通过自主申报、镇(街道)初审、县级终审并公示无疑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确定的油菜奖补面积进行资金拨付。
五、加强宣传和组织申报
各镇(街道)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有序组织申报。
附件:1. 金堂县2021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油菜规模化种植奖补申报表
2.金堂县2021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油菜规模化种植情况镇村初审报告
3.金堂县2021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油菜规模化种植情况公示
4.金堂县2021年“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重点项目县工作油菜规模化种植奖补终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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