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1年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第一批储备指南的通知》(〔2021〕6-18),经成都东部新区经广泛宣传、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了《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前期已经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初审并公示通过。现将《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公开征集意见,若有意见,请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15928650132
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
2022年2月18日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
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乡村振兴战略,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一)项目建设内容。开展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和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2。其中,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为成都东部新区推荐并上报的成都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第一批储备入库项目,已通过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并公示通过。
(二)资金安排。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市级农机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为18万元。其中,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资金为2021年农机现代化专项结余资金;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资金为2022年农机现代化专项资金18万元。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落实组织保障。成立以应急安全管理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乡村振兴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和管理,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项目监管。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确保专款专用和项目建设需要。加快项目执行进度,项目启动时,可预拨付部分启动资金或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足额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规范档案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管理规范。
(四)组织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等进行绩效考评自查。
四、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通过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项目实施,引导辖区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投入,购买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提高农机化技术水平,增强农机化经营主体实力;机电提灌站项目建成后,可确保500余亩耕地的灌溉面积,惠及农户335户,预计农户农业生产增收0.15万元/户/年。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区域农机化发展,实现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增强农业生产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附件: 1.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
2. 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先进村机电提灌站建设项 目实施方案
附件1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
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成农计〔2021〕20号)、《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1〕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成都东部新区农机化发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调动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积极性,推广使用先进性、适用性农业机械,全面提升辖区内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辖区内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对成都东部新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补助,提高成都东部新区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强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
三、资金安排
在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财政局下达2021年成都东部新区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结余资金中限额执行。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在成都东部新区实施中央购机补贴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优先满足在本地开展规模化生产或作业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的购机补贴需求,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购机需求予以优先支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未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予补贴,有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予以补贴。
(二)补贴范围。体现敞开补贴、应补尽补,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厅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累加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省农业厅门户网站(http://www.scagri.gov.cn/)公告的为准;优先支持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发展的农机装备,对热源采用燃煤式(生物质燃料)的烘干机、达不到排放标准的拖拉机等不符合环保或安全生产要求的农机不予累加补贴。
(三)补贴标准。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以省上发布的国家定额补贴30%的基础上,市级再累加补贴20%,达到50%(即:市级补贴=中央定额补贴*2/3)。原则上,若中央和市级资金补贴总额超过实际购买金额(购买金额以发票为准)的50%,则按实际购买金额的50%予以补贴。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市级累加补贴农机具不得超过4台(套),享受累加补贴资金累计不超10万元。
(四)补贴机具管理要求。享受市级累加补贴的拖拉机、插秧机、收获机、烘干机等重点机械原则上3年内不能转卖,其余非重点机械2年内不能转卖。其中:拖拉机、插秧机、收获机需安装北斗定位系统,接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辅助管理系统》。确需要转卖的,经应急安全管理局备案同意后方可转卖。同时原则上享受市级累加补贴的插秧机不允许外出成都开展跨区作业。
2022年新购买并申请市级累加补贴的拖拉机单台年作业时长不低于100小时、插秧机单台年作业时长不低于20小时、收获机单台年作业时长不低于80小时。若未达到最低作业时长,第二年不能再申请市级累加补贴。
五、操作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经所在镇(街道)初审合格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向应急安全管理局提交购机申请;
(二)应急安全管理局审查汇总,研究确定补贴资格后通知申请者购机;
(三)申请者购机和上牌(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
(四)申请者到所在镇(街道)申报中央补贴资金并提出市级累加补贴资金申请,镇(街道)审核;
(五)申请者向应急安全管理局递交经镇(街道)初审合格的补贴资金申请表;
(六)应急安全管理局审核汇总,集体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补贴资金;
(七)信息公开。
交累加补贴购机申请表所需材料:
(一)经所在镇(街道)审核后的附表1-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机具管理台账。
交累加补贴资金申请表所需材料:
经所在镇(街道)审核后的附表1-2和购机发票原件(实行牌证管理的可提交购机发票复印件,并同时递交行驶证复印件)。
六、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3月-2022年12月。其中,在有市级累加补贴资金的情况下,累加补贴资金兑付时限参照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要求执行(兑付上一年度未申请到市级累加补贴资金的除外)。
七、机具核验管理
对于申请市级累加补贴的机具核验管理,参照《成都东部新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成东应急发〔2022〕10号)执行。
八、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项目在成都东部新区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相关人员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
(二)加强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对购机补贴申请审批、购机情况核查、举报投诉受理、违纪违规查处等关键环节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制度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对重大事项的处理要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三)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各镇(街道)要严格申请审核、加强实地检查,对辖区内享受市级累加补贴的每台机具都必须核查,应急安全管理局分批次开展抽查复核。二是申报对象在申报补贴时必须提供当年的机具管理台账,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到政务服务中心申领牌证后再申请补贴。
(四)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应急安全管理局及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执行情况总结,在每年12月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全年补贴工作结束后由应急安全管理局将补贴资料整理归档。
九、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投入,积极购买使用先进农业机械,促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区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和农机化综合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附件: 1-1.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购机 申请表
1-2.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资金 申请表
附件1-1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购机申请表
申请者基本情况 | 组织名称 | 组织负责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申请购机 情况 | 流转面积 | 组织等级 | |||||
机具名称 | 机具型号 | 购机数量 | 生产企业 | ||||
镇(街办)农业部门意见 | |||||||
应急安全管理局业务承办部门经办人审核 | |||||||
应急安全管理局 意见 | 申请者确认盖章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1-2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者基本情况 | 组织名称 | 负责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申请购机 情况 | 流转(作业)面积 | |||||
机具名称 | 机具型号 | 购机数量 | 生产企业 | |||
镇(街办)农业部门意见 | ||||||
应急安全管理局承办部门经办人 (签名):
| 购机发票金额(元) | |||||
申请中央补贴资金情况 | ||||||
录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
市级拟补贴(元) | ||||||
我已经知晓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承诺:在 年内不私自转卖已享受累加补贴的农业机械,享受市级累补的插秧机不外出成都开展跨区作业,近3年内无违纪违规行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违背承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申请人(承诺)签字: 2022年 月 日 |
备注:拖拉机、插秧机、收获机、烘干机等重点机械原则上3年内不能转卖,其余非重点机械2年内不能转卖。
附件2
成都市现代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度)
项 目 名 称:养马街道先进村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
申 报 单 位: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先进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叶枝宣
推荐单位(盖章):
申 报 时 间: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制
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郑重承诺:
我单位自愿申请实施项目,本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本申报书所提交的项目申报表、相关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及签章: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先进村
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名 词 解 释
1. 本项目的资金主要是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2.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对现有一种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一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在农机化试验示范中,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列为补贴对象的机具品牌型号优先考虑各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原则上不纳入项目支持范围。设备费用需占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的60%以上。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购置费用。
(3)技术引进费:是指引进科研院所、企业等适宜我市的农业科技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项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等相关技术成果)引进费。
(4)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咨询单位或临时聘请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管理和实施的相关工作人员。专家咨询费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会议/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开展会议研讨、咨询、培训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在预算编制时,不超过直接费用预算的10%,承担单位和项目实施人员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6)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聘用机手、辅助人工等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农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劳务费预算应据实编制。
3. 间接费用是指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土地租赁、资料制作、及青苗补偿费用。
4. 结合承担单位信用情况,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的10%。
一、申请项目信息表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养马街道先进村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 | ||||
所属类别 | □农机试验示范 R机电提灌站建设 | |||||
申报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先进村村民委员会 | ||||
单位性质 | 集体 | 所属行业 | ||||
登记证(照) 名称 | 成都东部新区 养马街道先进村 村民委员会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54510185ME3526164B | |||
注册时间 | 2020年8年28日 | 所在区(市)县 | 成都东部新区 | |||
所在产业 功能区 | ||||||
注册地址 | 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先进村11组 | |||||
实际办公 (经营)地址 | 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先进村7组 | |||||
法人代表 | 叶枝宣 | |||||
是否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 否 | 是否为国家级农机示范社 | 否 | |||
是否为省级 农机示范社 | 否 | |||||
获奖情况 | ||||||
技术支撑(联合)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 名 | 叶枝宣 | 职 务 | 村书记 | ||
工作单位 | 养马街道先进村 村民委员会 | 学 历 | 中专 | |||
从事专业 | 经济管理 | 联系电话 | 15082106798 | |||
项目组成员构成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学 历 | 职 务 | ||
彭朝文 | 养马街道先进村村民委员会 | 高中 | 村副书记 | |||
蒋建 | 养马街道先进村村民委员会 | 大专 | 村副主任 | |||
吴胜先 | 养马街道先进村村民委员会 | 初中 | 13组组长 | |||
叶鱼鹰 | 监委会 | 初中 | 纪委书记 | |||
曾禄祥 | 养马街道先进村 13组村民 | 初中 | 村民代表 |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摘要
养马街道先进村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位于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先进村13组,由养马街道先进村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项目预计投资18万元建设机电提灌站1个,计划2022年实施,当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立项的必要性
养马街道先进村11组、13组部分地域属浅丘地貌,部分地域农业生产用水不便,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业发展严重滞后,为彻底解决当地农业生产用水不足,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户增产增收,特申报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
(三)总体任务及预期目标
项目投入使用后,可确保560亩耕地的灌溉面积,惠及农户335户,预计农户农业生产增收0.15万元/年/户。
三、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创新性
项目聘请专业设计单位经实地查勘后进行设计,评定具有行业实施经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确保节能和灌溉效果。
(二)项目可行性
先进村13组机电提灌站建设地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取水塘堰和壮溪镇千工堰水库一体连接,提灌站供水有效确保。
(三)项目建设内容
机电提灌站建设地点位于养马街道先进村13组,规划地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且动力电源和渠系配套完备,建设内容为建设机电提灌站1个,具体包括泵房、水泵电机、输水管道、配电设施设备、控制系统等一体化。取水地为巴茅堰,面积为8亩,前期已建渠系完成和壮溪镇千工堰水库一体连接,不会出现缺水情况。提灌供水将储于13组浅丘顶部熊家堰(面积约4亩,蓄水量约3000m³)和温家堰(面积约3亩,蓄水量约2000m³),能够确保当地农业生产用水。
四、项目基础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情况
养马街道先进村机电提灌站建设单位为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先进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范围15㎡,选址与当地建设规划、资源约束条件衔接一致,范围内无其他规划项目。
五、项目预期目标
项目投入使用后,可确保560亩耕地的灌溉面积,惠及农户335户,预计农户农业生产增收0.15万元/年/户。
六、项目计划进度
月份 | 完成工作内容 |
2022年4月 | 包括设计、造价、招标,确定施工团队等。 |
10月前 | 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改造、工程结算等。 |
12月前 | 开展项目验收、审计、资金划拨等。 |
2023年1月前 | 竣工验收、运营 |
七、项目经费预算(单位:万元)
1、项目经费来源 | |||||||
来 源 | 2022年 | 2023年 | 合计 | ||||
市级财政资金 | 18 | 0 | 18 | ||||
其他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单位自筹经费 | 0 | 0 | 0 | ||||
其他投入 | 0 | 0 | 0 | ||||
合计 | 18 | 0 | 18 | ||||
2、项目经费支出 | |||||||
科 目 | 项目总经费 | 其中:市级财政资金 | |||||
年 | 年 | 2022 年 | 年 | ||||
一、直接费用 | 16.56 | 16.56 | |||||
(一)设备费 | 11.56 | 11.56 | |||||
(二)材料费 | 5 | 5 | |||||
(三)技术引进费 | |||||||
(四)会议/差旅费 | |||||||
(五)劳务费 | |||||||
(六)专家咨询费 | |||||||
二、间接费用 | 1.44 | 1.44 | |||||
合 计 | 18 |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