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部分)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成农办〔2025〕48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齐农产品产地冷链短板,从源头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提出如下项目储备指南。
一、工作目标
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和基础条件等因素,立足全省“1+1+8”千亿产业建圈强链工作和成都市“4+6”都市现代农业体系,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规范实施、注重效益”的原则,紧紧围绕保供给、减损耗、降成本、强产业、惠民生,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等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高质量农产品的消费需求。
二、建设内容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储备项目具有对产地果蔬、生猪(畜禽)、茶叶、中药材、水产等农产品进行冷藏冷冻功能。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可以选择高温库、低温库、预冷库的一种或多种类型进行新建,配置温湿度探头、温湿度监测主机、摄像头、物联网卡等信息化采集设备,并接入四川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平台。可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和储运的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物流配送、立体式货架、作业防护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施。库容量≥700吨的高温库、低温库和预冷库必须配置安全帽、呼吸防护用品、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作业防护设备。项目做到管理制度上墙并设立统一规范的外观标识和编号。
三、实施主体
(一)成都东部新区辖区内,在工商登记的产销运营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规定,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三)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资金支持
对新建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参照《四川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目录(2023)》、《四川省仓储保鲜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考表(2023)》标准,按建设和购置总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土地使用费和办公场所、围墙、给排水等非主体功能建设,不纳入财政补助资金范围。
五、报送要求
于2025年7月14日前,将《储备项目建议书》和项目佐证材料报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经济处。
六、联系方式
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经济处 詹老师
联系电话:028-81339869
附件:(附件1-6)
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4日
咨询热线:173-2318-396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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