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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无人机精准变量施肥技术在稻麦追肥中的应用示范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 作者: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 发布时间: 2025-03-26 | 2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确保完成项目任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对有能力承担相应工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开展区域

项目实施要求

1

无人机精准变量施肥技术在稻麦

追肥中的应用示范

崇州市

1.水稻、小麦连片种植面积大于200亩;

2.具备使用多光谱无人机、植保无人机的经验和条件;

3.致力于农业新技术推广。

二、申报主体

项目拟开展区域内的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基本条件

1.有参与项目实施意向,且能按照相关技术方案要求配合试验、示范正常开展;

2.经营地块面积符合所申请项目要求、示范带动能力强、集中连片、交通便利、地块平整、肥力均匀、展示度好;

3.实施主体无项目实施方面的不良记录,生产记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务管理规范。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整理成套并附目录,一式三份(均需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1.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025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一);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要业务开展概况、相关的项目经验、自身的特色和亮点等;

3.提供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工商部门注册备案的组织成员名单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

(1)土地承包合同的复印件、土地流转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现已有(或租赁)作业机械的数量照片或合同等证明(在照片或合同前页注明是自有或租赁,并注明数量)。

(3)其他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复印件。

2025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申报材料请提交至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3月31日17:00。

五、遴选流程及结果公示

在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由各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申报,再由总站遴选专家组成员独立对每个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按照遴选办法与评分标准(见附件二)进行审核、打分,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娟,联系电话:028-85073603

附件1:2025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附件2:2025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细则表


 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