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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质量促进规定(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的公示
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者: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 2025-03-27 | 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成府发〔2015〕36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成都市质量促进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其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概况

(一)决策名称:《成都市质量促进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决策主体: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决策内容:

《成都市质量促进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多方协作机制,全面提升成都市产业、产品、服务、工程、环境、数据等领域的质量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其核心内容包括明确各方职责、重点领域质量提升、技术创新支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经费和金融保障等。具体包括:

1.‌立法目的‌: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支持成都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2.‌适用范围‌: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产业、产品、服务、工程、环境、数据等质量促进活动。

3.‌基本原则‌: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4.‌重点领域质量提升:《成都市质量促进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制造业、‌农业和农产品、‌服务业、‌工程、‌环境、‌工业品、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数据等方面分别提出了质量提升的要求和举措。同时,在‌技术创新、‌计量保障、‌标准引领、‌检验检测与认证、‌品牌培育、‌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首台套示范运用、质量风险信息预警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5.‌保障措施:明确了经费、教育、人才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6.‌质量文化与激励:提出质量文化和宣传、质量激励制度、质量统计分析、质量考核等规定。

具体详见附件《成都市质量促进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决策的实施?

2.您认为本决策的实施是否有利于提高全市质量整体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您认为本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活质量、就业机会等方面产生哪些影响?

4.您对本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决策主体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提出对本决策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意见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上标注“成都市质量促进规定(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建议”字样,并附上姓名、联系方式。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示周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三、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与意义

广泛征求、搜集相关利益群体对本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就本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和可控性提供社会稳定风险参考意见。本公示版本为征求意见稿,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四、联系方式

(一)决策主体联系信息

决策主体名称: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致民东路6号院

联系人:张  华  联系电话:63907465  联系邮箱:394166374@qq.com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信息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凯盈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北一路88号枫丹国际1栋1单元12层1202号

联系人:李峥妍  联系电话:15775221973    联系邮箱:keyink2022@163.com

(调查问卷链接入口:https://www.wjx.cn/vm/ryJ5oqK.aspx#

成都市质量促进规定(征求意见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