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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全国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揭榜挂帅单位的通知
来源:民政部办公厅 | 作者:民政部办公厅 | 发布时间: 2025-03-25 | 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部署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经各地申报、省级推荐、部里研究,确定山东省民政厅等56个单位为全国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揭榜挂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实践揭榜挂帅项目及单位

(一)党建引领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探索构建党建引领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将“党建+社会救助”纳入县(市、区)党的建设考核,列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村级党组织社会救助责任。推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走访困难群众常态化机制。加强“铁脚板”队伍建设,探索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的有效路径和政策措施,通过抓党建引领社会救助改革发展、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单位: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民政局、浙江省建德市民政局、安徽省石台县民政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民政局、陕西省延安市民政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民政局。

(二)完善社会救助“促发展”政策举措。

目标任务:在做好兜底保障、强化“输血”的基础上,探索通过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完善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政策等,激发低收入人口依靠自身努力脱困解困的内生动力,增强劳动就业意愿。完善加强低收入人口就业救助、产业帮扶等发展性政策举措,着力增强社会救助“造血”功能,创造条件促进低收入人口增收,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单位: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民政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贵州省遵义市民政局。

(三)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闭环运行机制。

目标任务: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基础上,通过创新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统一认定低收入人口,信息分层管理、因需推送、分类救助、结果反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建立“一户(人)一条闭环救助链”,形成弱有众扶的“一张幸福清单”。

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民政局、黑龙江省鸡西市民政局、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浙江省杭州市民政局、山东省广饶县民政局、四川省高县民政局、陕西省西安市民政局。

(四)省域范围内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

目标任务:探索在户籍地申办社会救助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户籍限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省域范围内非本地户籍人口给予低保等社会救助,健全完善跨区域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提升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可及性。

单位: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福建省龙岩市民政局、河南省驻马店市民政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政局、云南省昭通市民政局、青海省西宁市民政局。

(五)以家庭人口状况为导向补差发放低保金。

目标任务:完善低保标准确定调整机制,探索开展叠加家庭人口数量、构成等因素,并统筹考虑与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制度相衔接,核定实际保障水平,满足不同状况家庭实际救助需求,更加精准高效实施低保政策,促进低保制度科学持续发展。

单位: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民政局、浙江省常山县民政局、山东省新泰市民政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陕西省紫阳县民政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民政局。

(六)探索临时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

目标任务:强化临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制度定位,发挥临时救助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作用。加强临时救助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细化完善支出型临时救助认定条件、救助标准等。探索结合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效期规定,通过一次审批、分次发放的方式,定期定量发放临时救助金,阶段性保障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基本生活。

单位:天津市北辰区民政局、河北省泊头市民政局、山西省太原市民政局、浙江省台州市民政局、山东省邹平市民政局、河南省襄城县民政局。

(七)构建以“救急难”平台为基础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

目标任务:建立“救急难”信息对接服务平台,促进救助需求与慈善帮扶资源精准适配,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积极引导慈善组织聚焦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和急难愁盼,科学设立公益慈善项目,增强慈善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单位:山东省民政厅、辽宁省大连市民政局、江苏省张家港市民政局、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八)容缺受理-信用体系-责任追究机制建设。

目标任务:同步推进并一体实施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失职问责尽职免责三项机制,优化社会救助申请审核流程,建立健全救助信用体系建设,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单位: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民政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民政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民政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九)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

目标任务:探索完善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坚持以标准化推动规范化,通过建立经办服务平台、优化业务经办流程、编制经办服务清单、制定经办服务标准,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提质增效。通过加强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民政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民政局、湖北省宜昌市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二、工作要求

揭榜挂帅单位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进一步全面深化社会救助改革相关要求,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在一年内圆满完成创新实践揭榜挂帅任务。任务完成后,要对照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省级民政部门要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强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跟踪问效。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将通过实地调研、会议培训、经验推广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和经验交流,对揭榜挂帅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民政部办公厅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