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成经开委办〔2023〕10号),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龙府办函〔2024〕36号),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和支持标准
对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餐饮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对象
政策有效期内在我区运营的餐饮企业,并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企业。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工商、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同一年度未享受过中央、省、市、区其他同类政策奖励。
四、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5日—4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餐饮企业的奖励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申请人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龙泉驿区商务局社区商业发展科。
(二)审核流程: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受理部门线下复核→结果公示→拨付资金。
七、受理部门
责任部门:龙泉驿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社区商业发展科
联 系 人:唐倩
联系电话:028-88454658
地 址:龙泉驿区龙泉中街123号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餐饮企业的奖励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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