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成经开委办〔2023〕10号),促进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龙府办函〔2024〕36号),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会展活动或项目,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
对在我区举办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会展、论坛、创投路演等活动或项目,给予单个项目运营投入5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二、支持标准
按照单个项目运营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项目运营投入支持的费用范围:场地租赁费用及水电气能耗费。
三、申报对象
政策有效期内在我区范围内举办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商业展览、专业会议、行业论坛、创投路演等活动或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活动或项目在我区辖区范围内举办;
(二)活动举办前按程序向区商务局进行书面备案;
(三)商业展览:项目总体运营投入200万元及以上;展出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含),展出面积以主办方与场地方签订租赁合同为准;展期2天(含)以上;
(四)专业会议、行业论坛、创投路演:项目总体运营投入100万元及以上;参会人数超过300人(含);
(五)申报主体为工商、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六)申报主体为活动或项目的主(承)办单位(同一活动或项目由多家单位共同主(承)办的,经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单个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统一进行申报),且活动或项目相关营收纳入申报主体营业收入;
(七)同一年度未享受过中央、省、市、区其他同类政策奖励。
五、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1日—3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材料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重大会展活动补助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龙泉驿区商务局服务业政策研究科。
(二)审核流程: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受理部门初审→受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若有必要)进行复核→结果公示→呈送区政府审定(若有必要)→拨付资金。
八、受理部门
责任部门:龙泉驿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服务业政策研究科(304室)
联 系 人:尚维锋
联系电话:028-84874933
地 址:龙泉驿区龙泉中街123号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