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环资〔2025〕3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现将《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3日
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零碳工业园区是指在规划、建设、运营 、管理等各个阶段贯 彻绿色发展理念 , 通过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 生态等多个领域绿色低碳技术集成应用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 践,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使生产制造活动碳排放趋近于净零 水平的工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 、省政府决策部署,加 快建设一批零碳工业园区 ,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 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 二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发展模 式深度变革为支撑,分别围绕资源加工、绿色高载能、外向出 口、 优势产业主导等不同类型工业园区,以清洁能源规模利用、绿色 低碳产业培育、绿色低碳技术支撑、智慧能碳系统建设为主要路 径 ,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态固碳和碳汇开发为补充手段,支 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设零碳工业园区 。到 2027 年 , 力争在全 省打造一批零碳工业园区,在零碳路径探索、场景打造 、统计核 算、管理机制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 激发新的增长动能 , 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 撑。
——深化改革、创新实践 。支持零碳工业园区积极探索,深
化生态文明体制和能源、产业 、管理等领域改革,发挥引领带动 作用 , 加速形成绿色生产力。
——因地制宜、先行先试。探索建立零碳工业园区建设基本 条件和指标体系,分期分批支持不同类型工业园区因地制宜先行 试点 , 通过 3 年左右的建设期 ,逐步打造一批零碳工业园区。
——强化保障 、系统推进 。加强政策 、资金 、技术支持和要 素保障,有力确保零碳工业园区建设重大措施、重点项目落地落 实 , 推动形成多方支持的共建格局。
——加强总结、全面推广。系统总结零碳工业园区在建设路 径、应用场景 、商业模式、管理机制等方面创新做法,加快形成 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推进既有园区低碳化改造积累 经验。
二、重点领域
(一)资源加工型园区 。重点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推动能源 清洁高效利用,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创新发展低 碳零碳工艺流程和生产方式,探索推广应用低碳零碳原料燃料替 代、短流程制造 、氢冶炼等颠覆性技术,实现传统工业流程再造 和生产工艺深度脱碳。强化园区内上下游耦合发展,鼓励龙头企 业联合行业企业开展协同降碳,构建首尾相连 、互为供需、互联 互通的产业链,实现产业循环链接 。加快推广应用低成本、高效 率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建设二氧化碳规模化回收循环 利用等示范工程。
( 二 )绿色高载能型园区 。重点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承 接发展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环保、能效、安全生产等标 准要求的绿色高载能产业,加快培育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加 强清洁能源就地转化利用 ,探索水 、风 、光 、氢等清洁能源“ 多 能互补+ 自发直供+广域离网”模式 ,建立新型能源体系与现代产 业体系耦合发展机制,促进产业布局、空间布局 、绿电布局匹配 融合。有序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淘汰低效落后用能设备, 推广先进节能技术 、装备和产品 , 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 三 )外向出口型园区 。重点推动园区智慧能碳系统建设,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加强能源消耗以及碳 排放监测、统计和分析等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数字化、精细化管 理水平。支持园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 建设,加快衔接国际贸易和认证规则,全面推行主要出 口产品碳 足迹核算和标识认证 ,提升园区内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竞争力, 打造“ 四川造” 绿色低碳产品出 口基地。
( 四 )优势产业主导型园区 。支持因地制宜、因业施策探索 优势产业多元化零碳发展路径,综合运用节能降碳改造、清洁能 源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多种手段,加快推动园区绿色低碳转型 发展 , 激发新的增长动能。
三、实施路径
(一)清洁能源规模利用 。探索发展“ 绿电直供”模式 ,强化 园区与周边光伏、风电、水电等电力资源匹配对接,创新实施“ 隔
墙售电”政策 ,提高园区可再生能源直供和消费比例 。 因地制宜 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园区内部及周边光伏、风电资源应建 尽建,促进绿色能源替代 。加快布局发展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锂电池、钒液流电池 、氢能 、飞轮等先进储能技术 。大力发展绿 色智能微电网,建立“源网荷储充放” 能源供应系统,强化电力需 求侧管理 , 确保园区绿色能源稳定供应。
( 二 )绿色低碳产业培育。将零碳工业园区作为绿色低碳产 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探索新兴产业低碳发展和传统产业深度脱碳 路径。针对新兴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园区,加强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发展,加快向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转型 。针对传统产业为 主导的工业园区,加快发展低碳原料、燃料替代技术,推动节能 降碳升级改造,提升园区内企业和主要产品绿色低碳竞争力。针 对清洁能源富集地区,依托零碳工业园区引导高载能产业转移集 聚 , 打造大规模清洁能源转化基地。
( 三 )绿色低碳技术支撑。加快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零碳原料燃料替代 、生产工艺深度 脱碳 、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新型节能及新能源材料、碳捕集利用 与封存等共性技术攻关突破,强化绿色低碳技术供给,促进产业 化应用。推动园区内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 标准设计建造,全面推进园区既有厂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绿 色低碳改造。完善园区“ 物流+ 交通+人流” 绿色出行体系,加快充 电桩、换电站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电动、氢燃料
载重货车、物流和公交车辆。
( 四 )智慧能碳系统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 第五代移动通信( 5G) 等新兴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 , 打造智慧 能碳综合管理平台,促进园区及企业构建碳排放数据计量、监测、 核算体系,实现碳排放管理的可视化 、可分析和可追踪,为提高 碳核算数据质量夯实基础。发挥数字化系统对零碳工业园区支撑 作用,支持园区内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探索利用数字孪 生技术打造虚拟工厂,强化园区内生产活动精细化、数字化管理。
(五)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围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创新 突破和成本降低,以低成本二氧化碳富集 、中低浓度二氧化碳捕 集利用、多元固废协同矿化二氧化碳等技术为重点,开展碳捕集 和利用与工业过程的全流程深度耦合技术研发,打造碳捕集和利 用示范工程。加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和清洁能源融合的工程技术 研发,开展矿化封存、陆上地质封存等技术研究,加快推动规模 化应用 , 力争实现捕集成本大幅下降。
( 六 )生态固碳和碳汇开发 。加快推动碳资产开发管理,对 因技术、经济或其他方面的限制而难以完全消除的碳排放,支持 试点园区通过购买并注销与其剩余碳排放量相等的碳信用产品, 实现碳排放足额减量 , 多途径实现零碳发展。
四、工作程序
(一)编制试点方案 。各市( 州 )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 境局组织符合条件( 附件 1 )的园区进行申报,按要求( 附件 2 )
编制试点建设方案,提出未来 3 年在零碳工业园区建设方面的主 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以及拟建设的重点支撑项目和各 项保障措施,重点加强对评价指标的现状测算和目标预测,指标 目标值将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 二 )市( 州 )审核推荐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 态环境局汇总本地区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在深入论证的 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并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有 关申报材料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生态环境厅。优先推荐绿色发 展态势良好、试点条件较为成熟的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 电池等“ 新三样” 等领域以及具备绿电直供基础的园区,先行开展 试点工作。
( 三 )确定试点名单 。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组织专 家对试点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评审,重点论证零碳工业园区预期 目标、建设路径、主要任务合理性和措施可行性以及复制推广价 值,对通过评审的试点方案进行公示和批复,启动零碳工业园区 示范建设工作。
( 四 )定期跟踪评估 。试点园区依据批复的试点建设方案,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要素资源,扎实推进试点建设工作 。经 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建立跟踪指导和中期评估机制,定期 调度试点建设进展,试点建设期满 1 年后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协 调解决试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进展缓慢的及时调 整出试点名单。
(五)组织验收推广 。完成各项建设工作任务,达到评价指 标提升目标的单位,可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提出验收 申请。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照零碳工业园区 评价体系开展验收工作 , 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省级零碳工业园区。 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典型做法,复制推广先进理念、管理模式和 先进适用低碳零碳技术 , 推动既有园区全面推动低碳转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动 。各市( 州 )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 境局要立足本地区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支持 零碳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措施 , 有序推动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 要加强定期跟踪调度,强化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 ,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
( 二 )强化政策支持。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将零碳工业园区纳 入支持范围,对通过验收的零碳工业园区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后 补助支持 。支持纳入试点名单的园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 券,用于零碳工业园区建设。支持纳入试点名单的园区整体部署 并规模化实施绿色低碳改造、设备更新、智改数转等技术改造项 目,在“ 两新” 支持政策中予以支持 。支持具备条件的零碳工业园 区优先申报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申报国家零碳工业园区原则上应 先纳入省级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优先支持省级近零碳排放园 区申报省级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
( 三 )健全市场机制。鼓励省级相关产业基金与相关市(州)
共同出资设立零碳工业园区建设专项子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加大 对园区内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支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搭 建零碳工业园区建设投融资平台,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 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推广力度,切实满足零碳工业园区建设的融 资需求。
( 四 )加强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国内权威认证机构交流合 作,共同参与四川零碳工业园区建设,探索推动零碳标准 、评价 方式和认证结果广泛互信互认 ,提升我省零碳标准体系认可度, 降低企业零碳转型成本。支持企业采用现行国际通用标准开展多 维度零碳认证,主动接轨国际形势与环保要求,满足不同类别客 户需求 ,拓宽产品出 口 贸易渠道。
联系人:
经济和信息化厅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刘志伟 联系电话: 028-86264871
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王 卓 联系电话: 028-80589075
附件: 1. 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建设基本条件(试行)
2. 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3. 四川零碳工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4. 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试行)
附件 1
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建设基本条件(试行)
一、以工业为主导且具有法定边界或明确区域范围的省级及 以上开发区。
二、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 ,也可为“ 园中园” 。 以“ 园中园” 形式申报的需要有明确的四至边界 , 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负 责。
三、 申报园区工业年产值需达到 100 亿元以上。
四、园区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 、核算 、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 基础。
五、园区所在地具有良好的水风光资源,具备开展绿电直供 的工作基础。
六、园区近 3 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或其他不良影响事 件 , 园区环境质量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
附件 2
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方案
编制指南(试行)
一、基本信息表
园区名称 | |||
园区级别 | □ 国家级 □ 省级 | 园区类型 | |
通讯地址 | |||
园区负责人 | 职务 | ||
申报单位联系人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基本情况 |
简述园区的地理位置 、试点边界 、 占地面积 、产业布局与 定位 、主导产业 、入驻企业数量及主要名单和重点企业发展状 况等。 | ||
零碳工业园区 建设基础 |
简述园区当前能源消费结构 、主要资源消耗 、碳排放总量 及强度、主要碳排放源等情况。 |
建设路径及预期 目标 |
简述园区未来三年在零碳工业园区试点方面主要任务以及 拟达到的预期目标。 |
材料真实性承诺 |
我单位郑重承诺: 园区内近三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 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三年未在国务院 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本次申报所 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均真实 、有效 ,愿接受并积极配合主管 部门的监督抽查和核验 。如有违反 ,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 任。
负责人签字: (盖章 ) 日期: |
推荐部门意见 |
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州)生态环境局 (盖章 ) (盖章 )
年 月 日 |
二、零碳工业园区建设概况
(一)试点建设园区基本情况。
阐述园区的地理位置(详细地址 、地理坐标)、试点边界 、 占地面积、产业布局与定位 、主导产业、入驻企业数量及主要名 单和重点企业发展状况等。
( 二 )能耗和碳排放现状。
以申请试点前一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为基准年 , 从能源结构与供需情况、主要资源消耗、碳排放总量及变化分析、 碳排放强度及变化分析、主要碳排放源识别和近三年碳排放趋势 及影响因素等方面阐述园区能耗与碳排放现状。
( 三 )零碳工业园区预期目标。
根据园区提供的零碳园区试点基础 , 结合附件 3“ 四川零碳 工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 中的引领值 , 分条说明零碳工业园区建 成后的引领值。
( 四 )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可行性论证。
阐述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基础,分条从清洁能源规模利用、绿 色低碳产业培育、节能降碳技术支撑、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和生态固碳和碳汇开发等方面说明园区试点 建设零碳工业园区的基础条件,涉及数据计算的,应包含数据统 计范围、数据来源及必要计算过程 。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分析 零碳工业园区建设的优势和劣势,深入分析试点过程中可能面临 的挑战和机遇 ,全面论证零碳工业园区建设的可行性。
三、零碳工业园区建设实施路径
(一)清洁能源规模利用。
编制园区能源规划方案 , 阐述园区在发展“ 绿电直供”模式 、 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促进绿色能源替代、加快新型储能布局、 智慧能碳系统建设和创新发展“ 隔墙售电”政策等方面的具体任 务、完成时限和任务分工。
( 二 )绿色低碳产业培育。
阐述园区的绿色低碳产业 、企业绿色认证和绿色产品情况, 提出园区在建设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电气化提升以及新型产 业低碳转型 、传统产业脱碳升级 、产业转移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完成时限和任务分工。其中企业绿色认证应包括园区内国省级绿 色工厂、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企业和零碳工厂数量,绿色产品情 况应包括绿色产品数量。
( 三 )绿色低碳技术支撑。
阐述园区在低碳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应用、绿色建筑改造 和绿色交通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完成时限和任务分工。 其中低碳核心技术包括低碳、零碳 、负碳技术、储能技术等 ,绿 色建筑改造应包括已有建筑和新建建筑。
( 四 )智慧能碳系统建设。
阐述园区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中在新兴技术融合、碳排放 数据管理、提升碳核算数据质量、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改造等方 面的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任务分工。
(五)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阐述园区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创新 、全流程技术研发、 碳捕集与清洁能源融合和推动规模化应用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完 成时限和任务分工。
( 六 )生态固碳和碳汇开发。
阐述园区在碳资产开发与管理、碳排放管理和多途径实现零 碳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任务分工。其中多途径实 现零碳发展中应包括购买碳信用排放占比。
四、零碳工业园区建设进度计划
(一) 能耗和碳排放测算评估。
概述零碳工业园区建设前期对园区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进 行全面摸底调查情况,以及通过能碳诊断分析当前园区的能耗和 排放现状。评估园区在运营中的碳排放,识别主要排放源,对识 别出的排放源进行分析,找出减排潜力,为后续的减排措施提供 支持。
( 二 )零碳工业园区重点项 目、平台。
结合重点任务,提出探索发展“ 绿电直供”模式 、因地制宜发 展分布式能源系统 、发展新型储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低碳关 键核心技术 、园区绿色出行体系、智慧能碳平台建设、碳捕集利 用与封存和生态固碳和碳汇开发等领域拟开展的重点项 目,包括 项 目 内容、建设主体 、建设周期、预期效果等,并阐述项目对园 区试点工作的推动作用。
( 三 )零碳工业园区运营管理。
具备条件搭建智慧能碳平台的园区,阐述在实现能源使用的 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和智慧调度等方面将开展的工作以及预期成 效 。园区拟将可再生能源和减排项目转化为碳资产,通过专业运 营管理实现增值碳资产方面的工作。
( 四 )零碳工业园区建设进度计划。
按年度提出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值 , 详细说明各项重点任务、 重大项 目 的推进进度。
五、保障措施
阐述在组织保障、政策支持保障、技术创新保障、资金保障、 管理与运营保障和基础设施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附件 3
四川零碳工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单位 | 基期值 | 预期值 |
1 |
基本要求 | 园区零碳管理领导和机构 | 是/否 | ||
2 | 园区零碳发展规划 | 是/否 | |||
3 | 具备节能低碳制度 | 是/否 | |||
4 | 引导企业零碳发展 | 是/否 | |||
5 | 规上企业完成碳排放核算报告 占比 | % | |||
6 |
清洁能源 规模利用 | 单位能源产出率 | 万元/tec | ||
7 |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 % | |||
8 | “ 绿电直供” 电量 | 亿千瓦时 | |||
9 | 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 或智能微电网系统 | 是/否 | |||
10 | 园区内新型储能系统容量占园 区 日均用电量比重 | % | |||
11 | 单位工业用地面积新能源装机 量 | MW/km2 | |||
12 | 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 | % | |||
13 |
绿色低碳 产业培育 | 园区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 % | ||
14 | 人均工业增加值 | 万元/人 | |||
15 | 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值占比 | % | |||
16 | “ 新三样”产业产值占比 | % |
— 16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单位 | 基期值 | 预期值 |
17 | 绿色制造示范数量占比 | % | |||
18 | 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 是/否 | |||
19 |
绿色低碳 技术支撑 | 节能降碳技术推广应用(规上 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率) | % | ||
20 | 节能降碳设备推广应用(通用 终端用能设备能耗全部达到高 效或二级以上占比) |
% | |||
21 | 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率 ) |
% | |||
22 | 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推广应用 (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占 比 ) |
% | |||
23 | 绿色低碳交通技术推广应用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占比) | % | |||
24 |
智慧能碳 系统建设 | 建设智慧能碳管理平台 | 是/否 | ||
25 | 智慧能碳管理平台企业接入率 | % | |||
26 | 定时提供碳排放核算报告 | 是/否 | |||
27 |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 tCO2/万元 | |||
28 | 园区内电力需求响应能力占最 大用电负荷比重 | % | |||
29 | 碳捕集利 用与封存 |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规模 | 万吨/年 | ||
30 |
生态固碳 和碳汇开 发 | 园区绿化覆盖率 | % | ||
31 | 园区是否开发或参与各类资源 减排交易项 目 | 是/否 | |||
32 | 购买碳信用碳减排占比 | % |
指标说明:
1.基本要求。
( 1 )园区零碳管理领导和机构: 园区设立零碳管理领导和 机构。
( 2 )园区零碳发展规划: 园区完成零碳发展规划编制 , 或 编制的绿色发展规划、碳达峰发展规划等园区发展规划中有零碳 发展相关内容。
( 3 )具备节能低碳制度: 园区管理机构建立并执行节能低 碳制度。
( 4 )引导企业零碳发展: 园区引导企业建立能源( 温室气 体)管理平台,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打造零碳企业、零碳工厂。
( 5 )规上企业完成碳排放核算报告占比: 指评价期内园区 完成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的规上企业数量占园区内规上企业数量 的比值。
计算公式: 规上企业完成碳排放核算报告占比(%)=园区 评价期内完成温室气体核算报告企业数量(个)/园区内规上企 业数量(个) ×100%。
2.清洁能源规模利用。
(6) 单位能源产出率: 指评价期内园区工业增加值与能源 消耗总量的比值。
计算公式:能源产出率(万元/tce)=园区工业增加值( 万元) /能源综合消耗总量( tce) ×100%。
( 7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指评价期内园区规上企业的可再 生能源使用量与综合能耗总量的比值 。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 水能 、生物质能、地热能 、绿色氢能等非化石能源。
计算公式: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规上企业可再生能源 使用量( tce)/规上企业综合能耗总量( tce) ×100%。
(8) 绿电直供: 是指建立新能源直连机制 , 通过分布式新 能源项 目,直接向工业园区提供绿色电力,实现能源生产与消费 的直接对接。
(9)源网荷储一体化或智能微电网系统:
1.源网荷储一体化:是一种可实现能源资源最大化利用的运 行模式和技术,通过源源互补、源网协调 、网荷互动、网储互动 和源荷互动等多种交互形式,更经济、高效和安全地提高电力系 统功率动态平衡能力。核心理念是将分布式能源(如太阳能、风 能等)、 电网 、负荷需求管理以及储能设备(如电池储能系统) 进行系统化整合,从而实现优化运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电力 系统的灵活性与稳定性。
2.智能微电网:是指一个本地化、分布式的小型电网 ,通常 由一个或多个能源来源( 如太阳能 、风能等)、储能设备 、负载 和本地电网管理系统组成。它可以在与主电网连接的情况下提供 电力 , 也可以在独立模式下独立运行。
( 10)新型储能系统容量占园区 日均用电量比重:指新型储 能系统与园 区 日均用电量的比值。新型储能系统指除传统抽水蓄
能以外的 , 由能量转换、存储装置和控制管理设备组成的系统。
计算公式: 新型储能系统容量占园区 日均用电量比重(%) =新型储能系统容量( MW )/园区 日均用电量( MW )×100%。
( 11 )单位工业用地面积新能源装机量:指园区内新能源装 机量与工业用地面积的比值。新能源装机量包括光伏装机量、风 电装机量、水电装机量和生物质发电装机量。
计算公式: 单位工业用地面积新能源装机量( MW/km2 )= 园区内新能源装机量( MW )/工业用地面积(km2 )
( 12 )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 指已回收利用的余热/ 余压/余冷资源量与园区余热/余压/余冷资源的比值。
计算公式: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已回收利用的 余热(余冷/余压 )资源量(kJ )/园区余热(余冷/余压) 资源量 (kJ )×100%。
3.绿色低碳产业培育。
( 13)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指评价期内,工业增加值同 比增长比例。
计算公式: 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评价年度工业增 加值( 万元)-上一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 万元)]/上一年度单位 工业增加值( 万元 )×100%。
( 14 )人均工业增加值:指园区工业增加值与园区内工业企 业从业人数的比值。
计算公式:人均工业增加值(万元/人)=园区工业增加值( 万
元 )/园区年末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人)
( 15 )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值占比:指园区评价期内绿色低碳 产业增加值与园区评价期内工业增加值的比值。绿色低碳产业增 加值可依据《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 2024 年版)》中关于 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等具体分类统 计得到。
计算公式: 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值占比(%)=绿色低碳产业 增加值( 万元 )/园区工业增加值( 万元 )×100%。
( 16)“ 新三样” 产业产值占比:“ 新三样” 产业产值与园区总 产值的比值 。“ 新三样” 产业指新能源汽车 、锂电池、光伏产品。
计算公式: “ 新三样” 产业产值占比(%)=“新三样” 产业产 值( 万元 )/园区工业总产值( 万元 )×100%。
( 17 )绿色制造示范数量占比:指园区内获得绿色低碳相关 荣誉、称号企业数量占园区规上企业数量比例。绿色制造示范包 括绿色工厂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产品、节能降碳标杆企 业、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
计算公式: 绿色制造示范数量占比(%)=园区内获得绿色 低碳相关荣誉 、称号企业数量(个)/园区规上企业数量(个) ×100%
( 18)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指园区构建至少一条循环经济 产业链 ,园区不同企业之间以废物( 副产品)交换利用为基础形 成链条式关联的产业形态。
4.绿色低碳技术支撑。
( 19)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率:评价期内园区单位 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降低比例。
计算公式: 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评价年度单 位 工业增加值能耗( tce/万元) -上一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 tce/万元 )]/上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tce/万元 )
( 20)通用终端用能设备能耗全部达到高效或二级以上:园 区内使用的通用终端用能设备能耗标准需达到高效或二级以上 要求 。通用终端用能设备指在终端用户端( 工业领域如电动机、 泵、风机、压缩机 、工业锅炉等) 消耗能源的设备。
( 21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园区内工业固体废弃物 综合利用量与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储存 量) 的比值。
计算公式: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 弃物综合利用量( t )/[( 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 t )+ 综合利用 往年贮存量( t ))]×100%。
( 22 )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指园区三年内新建 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计算公式: 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新建工 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面积( m2 )/园区新建工业建筑面积( m2 ) ×100%。
( 23)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占比: 园区内,节能与新能源公
交车占园区内公交车总量的比例。新能源公交车是指采用新型动 力系统 , 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公交车。
计算公式: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节能与新能源 公交车数量(辆)/园区边界内公交车总量(辆) ×100%。
5.智慧能碳系统建设。
( 24 )智慧能碳管理平台: 指集成能源管理 、碳排放监控 、 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功能的智能平台。它通过对能源消耗和碳排 放数据的实时采集与分析,提供精准的碳排放量预测、碳排放源 识别、能效优化方案等,帮助企业和机构实现碳排放的精准管理、 减少碳足迹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 并支持绿色可持续发展。
( 25 )智慧能碳管理平台企业接入率:指园区内规上企业接 入智慧能碳管理平台企业数量占园区内规上企业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智慧能碳管理平台企业接入率(%)=规上企业 接入智慧能碳管理平台企业数量(个)/园区内规上企业总数(个) ×100%。
( 26)碳排放核算报告:指规上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温 室气体排放进行量化和记录的过程。
( 27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园区内,单位工业增加值产生的 碳排放量 , 即园区碳排放量与园区工业增加值的比值。
计算公式: 工业碳排放强度( tCO2/万元 )=[园区碳排放量 ( tCO2 )-园区温室气体清除量( tCO2 )]/园区工业增加值( 万元 ) ×100%。
( 28)园区内电力需求响应能力:指在园区内,通过智能化 管理和调度技术,调节园区内各类电力负荷(如生产设备 、办公 设备 、空调系统等)的电力需求 , 以应对电网负荷波动、优化电 力使用和减少能源消耗的能力。
6.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规模。
( 29)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规模:指园区内的 CCUS 系统或项 目在评价期内捕集、利用和封存的二氧化碳量,通常通过每年捕 集或封存的二氧化碳量来衡量。
7. 生态固碳和碳汇开发。
(30)园区绿化覆盖率:指园区内各类绿地的总面积和园区 规划范围内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绿化覆盖率(%)=园区内各类绿地总面积( m2 ) /园区规划范围内用地面积( m2 )×100%。
( 31 )各类资源减排交易项 目:是指通过市场化手段,鼓励 企业采取资源节约 、能源效率提升、污染物减少等环保措施,实 现减排目标的交易项 目。
(32)购买碳信用碳减排占比:是指园区通过市场交易购买 的碳信用在其整体碳排放中所占的比例。碳信用减排量指购买温 室气体资源减排项目产生的 CCER,政府批准 、备案或认可的碳 普惠项目减排量 , 政府核证节能项目减排量以及国际 CER。
计算公式: 购买碳信用碳减排占比(%)=园区购买各类碳 信用碳减排量( tCO2 )/园区总体碳排放量( tCO2 )×100%。
附件 4
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申报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的园区开 展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核算。
二、核算周期
以年为周期进行核算( 以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核算周期)。
三、核算边界
以园区地理边界为核算边界,试点园区的边界为试点建设申 报的边界范围。包括化石能源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净购入 电力和热力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
四、核算方法
二氧化碳排放量根据各能源消费实物量总和乘以各能源碳 排放因子加和所得。
EGHG = ∏ ADi ↔ EFi
式中:
EGHG ― 园区碳排放量 ,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ADi ― 第 i 种能源的消耗量,单位为万立方米 、万千瓦
时、吨;
EFi ― 第 i 种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
化碳/万立方米、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 、吨二氧 化碳/吨;
i ― 能源种类。
附表: 1.不同能源品种碳排放因子
2. 园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数据表
附表 1
不同能源品种碳排放因子
序号 | 能源名称 | 排放系数 | 单位 | |
1 | 原 煤 | 不分品种 | 1.9812 | 吨二氧化碳/吨 |
分品种(无烟煤) | 1.9238 | 吨二氧化碳/吨 | ||
分品种(炼焦烟煤) | 1.7471 | 吨二氧化碳/吨 | ||
分品种( 一般烟煤) | 1.7471 | 吨二氧化碳/吨 | ||
分品种(褐煤) | 1.3877 | 吨二氧化碳/吨 | ||
2 | 洗精煤 | 2.2818 | 吨二氧化碳/吨 | |
3 | 其他洗煤 | 1.2886 | 吨二氧化碳/吨 | |
4 | 型煤 | 1.9360 | 吨二氧化碳/吨 | |
5 | 焦炭 | 2.8518 | 吨二氧化碳/吨 | |
6 | 焦炉煤气 | 7.6224 | 吨二氧化碳/万标准立方米 | |
7 | 高炉煤气 | 8.4811 | 吨二氧化碳/万标准立方米 | |
8 | 其他燃气 | 2.3148 | 吨二氧化碳/万标准立方米 | |
9 | 天然气 | 21.6502 | 吨二氧化碳/万标准立方米 | |
10 | 液化天然气 | 2.5877 | 吨二氧化碳/吨 | |
11 | 原油 | 3.0172 | 吨二氧化碳/吨 | |
12 | 汽油 | 2.9251 | 吨二氧化碳/吨 | |
13 | 煤油 | 3.0334 | 吨二氧化碳/吨 | |
14 | 柴油 | 3.0959 | 吨二氧化碳/吨 | |
15 | 燃料油 | 3.1705 | 吨二氧化碳/吨 | |
16 | 液化石油 | 3.1013 | 吨二氧化碳/吨 | |
17 | 炼厂干气 | 3.0082 | 吨二氧化碳/吨 | |
18 | 其他石油制品 | 2.8883 | 吨二氧化碳/吨 | |
19 | 热力 | 0.1100 | 吨二氧化碳/百万千焦 | |
20 | 电 力 | 不分品种(省级电网) | 1.404 | 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 |
分品种(煤电) | 8.5300 | 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 | ||
分品种( 气电) | 4.0500 | 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 | ||
分品种( 绿电) | 0.0000 | 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 | ||
分品种(可再生能源电力) | 0.0000 | 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 |
— 27 —
附表 2
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数据表
项目 | 单位 | 年度数据 | ||
工业营业收入(按 2024 年价格计算) | 亿元 | |||
化石能源消 费量 |
原煤 | 不分品种 | 吨 | |
分品种(无烟煤) | 吨 | |||
分品种(炼焦烟煤) | 吨 | |||
分品种( 一般烟煤) | 吨 | |||
分品种(褐煤) | 吨 | |||
洗精煤 | 吨 | |||
其他洗煤 | 吨 | |||
型煤 | 吨 | |||
焦炭 | 万标准立方米 | |||
焦炉煤气 | 万标准立方米 | |||
高炉煤气 | 万标准立方米 | |||
其他燃气 | 万标准立方米 | |||
天然气 | 万标准立方米 | |||
液化天然气 | 吨 | |||
原油 | 吨 | |||
汽油 | 吨 | |||
煤油 | 吨 | |||
柴油 | 吨 | |||
燃料油 | 吨 | |||
液化石油 | 吨 | |||
炼厂干气 | 吨 | |||
其他石油制品 | 吨 | |||
热力消费量 | 热力 | 百万千焦 | ||
电力消费量 | 不分品种(省级电网) | 千瓦时 | ||
分品种(煤电) | 千瓦时 | |||
分品种( 气电) | 千瓦时 | |||
分品种( 绿电) | 千瓦时 | |||
分品种(其他可再生能源电力) | 千瓦时 |
— 28 —
注: 1. 除分品种电力消费外 ,其它能源消费量根据当地统计部门能源统计数据填报; 2.化石能源消费不包括原料用能;
3.如规上企业可清晰拆分数据 ,化石能源消费量可扣除能源加工转换产出、能源 回收利用等重复计算量和原料用能量 ,且确保不同年度数据扣除处理方式一致;
4. 园区企业购入电力不能完成拆分电力品种的 ,采用省级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 能 全部拆分能源品种的 ,采用分种类排放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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