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省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3月7日,请于2025年3月7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科技厅农环处。
(联系人:郭静静,彭骁阳028-86781773;邮箱:sichuankeji@qq.com)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5日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动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国家农高区”),加快布局建设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省级农高区”),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建成3—5家省级农高区,争取成功创建1家国家农高区,全省农高区主导产业产值超过200亿元,集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超过400家,推动农高区成为我省引育农业创新主体、集聚农业创新资源、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生力军。
到2030年,建成8—10家省级农高区,争取成功创建2家国家农高区,全省农高区主导产业产值超过500亿元,集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800家,推动农高区成为全省乃至西南地区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一批创新主体。通过建设发展,支持推动每家省级农高区集聚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4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少于40家,培育1—2家科技领军企业,引领园内企业平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升至1.0%,成为地方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的主要承载区,引领带动当地相关第一和第三产业发展。
(二)做强一批主导产业。推动园区所在地政府遴选确定1—2个优势特色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在政策、用地、资金等保障上给予特殊支持。布局实施农高区科技产业融合项目10项以上,推动20项标志性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集智攻关、就地转化和产业化。通过建设发展,每家省级农高区实现主导产业产值50亿元以上,农业和涉农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
(三)集聚一批创新资源。支持每家省级农高区争取2家以上省市级以上产学研融合创新平台落地,引育100名既懂科研又懂产业的复合型人才;搭建1家以上中试研发平台,承担10项农业和涉农科研成果概念验证、中间试验任务;引育1家以上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每年组织2场以上“千人连千企”科技人员与园内企业结对子成果转化对接活动。
(四)树立一批服务样板。引导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专家等500名专家人才在农高区集聚,优化“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平台智能应答、直呼专家等功能,每年为农高区主导产业提质升级发展提供“线上+线下”咨询指导服务5000次以上,探索形成“一平台、两类人才”服务产业发展新模式。
三、创建对象
省级农高区原则上以县(市、区)政府为建设主体,申建对象主要为完成验收/通过评定且还在建设序列中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注重梯次培育,好中选优布局建设省级农高区,从省级农高区优中选强支持争创国家农高区。
四、申建条件
申报创建省级农高区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一是有规划。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对照建设目标明确主要任务、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年度计划。
二是有土地。核心区面积5—10平方公里,完成“七通一平”建设,科研、产业等建设用地面积占比不低于20%,辐射带动区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公里。
三是有产业。主导产业(不超过2个)产值不低于20亿元,产出数量、质量走在全省前列,其中农业及涉农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集聚不少于1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20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四是有生态。建立有适宜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与高校、科研院所、链主企业签定有合作协议,具备积聚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的基础条件。
五、申建与审批
县(市、区)政府制定省级农高区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由县(市、区)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向市(州)科技局提出建设申请,经科技局审核、市(州)政府常务会审定后,由市(州)政府报送科技厅。科技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申建对象进行考察、评审,根据考察、评审结果研提拟批准园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发文批准。
六、激励措施
(一)优先升级。支持建设期满验收优秀的省级农高区和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先申报创建国家农高区;创建成功的,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支持。
(二)政策支持。支持农高区内优势企业建设创新联合体,承担农畜育种攻关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牵头开展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和成果转化产业化。在园区推广实施科技企业创新积分制,为相关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试点提供积分投、积分贷等科技金融服务;在园区实施农业科技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成果转化“星火”行动“金穗”工程,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与农业和涉农成果转化规律相适应的低利率、长周期科技信贷产品。
(三)项目支持。在批准后的3年建设期和验收后的3年发展期内,科技厅会同农业农村厅,每年考评省级农高区建设发展情况(建设期满当年同步组织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通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考评达标的每年每个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优秀的当年每个上浮20%给予600万元资金支持;对考评不达标(验收不通过)的暂停支持,督促整改,次年仍不达标(验收仍不通过)的取消支持,不再纳入省级农高区序列。给予园区单独申报国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奖励、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计划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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