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高企认〔2024〕11号
关于取消四川华刚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 2家企业有关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 195号)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复核、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讨论和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研究, 决定取消四川华刚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四川省羌山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详见附件)。
附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企业名单(2家企业)
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企业名单(2家企业)
序号 所属地区 企业名称 高企证书编号 取消年度 取消依据
1 资阳市 四川华刚电力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GR202251003992 2023年度、2024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七条
2 绵阳市 四川省羌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R202251004639 2023年度、2024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七条
抄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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