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工作的通知》(N〔2024〕—2740号)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建设的通知》(〔2024〕9-67)要求,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造价、耕地质量(土肥)等有关专家对全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评审,认定龙泉驿区等9个区(市)县上报的成都市2024年市级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可行,拟进行批复立项。
根据《成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之相关规定,现将成都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13日-1月17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28-6188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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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成都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结果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0日
成都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结果 | ||||||||
序号 | 区(市)县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期限 年月—年月 | 建设面积 (万亩) | 计划总投资 (万元) | 评审 结果 | 备注 |
合计 | 8.9 | 44903 | ||||||
1 | 龙泉驿区 | 成都市龙泉驿区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 洪安镇 | 2025年2月-12月 | 0.1 | 689 | 基本可行 | |
2 | 新都区 | 成都市新都区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 新繁街道、斑竹园街道、清流镇 | 2025年2月-12月 | 0.5 | 2430 | 基本可行 | |
3 | 双流区 | 成都市双流区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 黄龙溪镇、彭镇 | 2025年2月-12月 | 0.4 | 1923 | 基本可行 | |
4 | 郫都区 | 成都市郫都区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 安德街道、红光街道、友爱镇 | 2025年2月-12月 | 0.3 | 1706 | 基本可行 | |
5 | 新津区 | 成都市新津区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 安西镇、宝墩镇、花源街道、兴义镇 | 2025年2月-12月 | 0.8 | 4823 | 基本可行 | |
6 | 都江堰市 | 成都市都江堰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 石羊镇 | 2025年2月-12月 | 0.6 | 2900 | 基本可行 | |
7 | 彭州市 | 成都市彭州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 濛阳街道、隆丰街道、葛仙山镇、丹景山镇、九尺镇 | 2025年2月-12月 | 3 | 13932 | 基本可行 | |
8 | 邛崃市 | 成都市邛崃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 固驿街道、羊安街道、高埂街道 | 2025年2月-12月 | 1.4 | 7500 | 基本可行 | |
9 | 崇州市 | 成都市崇州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 白头镇、廖家镇、街子镇、道明镇、隆兴镇 | 2025年2月-12月 | 1.8 | 9000 | 基本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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