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强化管理,引导农业职业经理人不断发展进步,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5年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级、中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
1.初级、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我市对2023年取得新增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书、农业农村部2023、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合格证、农业职业经理人学历教育证书的人员开展初级、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对符合直评条件的农业从业者开展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对原有农业职业经理人初级升中级开展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
2.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向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推荐拟认定的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建议名单(含高级直评名单),并报送相关资料。由成都市对我市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建议名单进行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成都市颁发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
二、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申报条件(直评除外)
(一)申请初级、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应取得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或农业部高素质农民培训合格证(从2022年起)或农业职业经理人学历教育证书,可在首次评价中直接认定为中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需取得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的第二年开始申请评价。
(二)初次申报评价年龄在18至60岁,身体健康,初中级和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应分别具有初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经取得证书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不受年龄限制。
(三)具有一定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历,初级、中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应分别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或农业社会化服务1年、2年、3年以上并在岗。
(四)主要从事农业,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初级、中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年收入(2023年)应分别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5倍、8倍以上;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领办创办或主要负责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年经营或销售收入(产值)应分别达到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以上。
(五)积极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示范带动作用好,申报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每年向新型职业农民传授科学技术30人以上。
(六)三年内无违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直评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条件
申请直评的农业职业经理人,无需参加新增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或农业职业经理人学历教育,除满足上面第二条的(二)(三)(四)(五)(六)项的条件外,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在从事农业的人员,需直评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涉农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已取得事业单位中级及以上农业技术职称人员;
3.在乡村产业发展、创业创新或服务于乡村振兴事业等方面成效明显,获得区(市)县及以上党委、政府和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二)正在从事农业的人员,需直评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涉农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已取得事业单位高级农业技术职称人员;
3.在乡村产业发展、创业创新或服务于乡村振兴事业等方面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部门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四、报送材料
(一)申报初级、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应提供的材料
1.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申报表(附件)。
2.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农业部高素质农民培训合格证或农业职业经理人学历教育证书复印件(直评中级的按上面第三点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当地基层农业服务中心或从业所在地村(社区)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出具的农业从业或任职证明。
4.当地基层农业服务中心或从业所在地村(社区)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出具的三年内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证明。
5.个人收入承诺书。
6.个人收入相关依据复印件(如土地流转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收入凭条及其他收入证明)。
7.荣誉证书、商标注册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8.申报人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二)申报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应提供的材料:
1.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申报表(附件)。
2.中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复印件(直评高级的按上面第三点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所在新型经营主体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4.当地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或从业所在地村(社区)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出具的农业从业或任职证明。
5.当地基层农业服务中心或从业所在地村(社区)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出具的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证明。
6.社会公共信用查询良好证明(在“信用中国”和“成都信用”上查询,非银行征信查询)。
7.个人收入承诺书及个人收入相关依据复印件(如土地流转合同或聘用合同、工资收入凭条及其他收入证明)。
8.领办创办或主要负责生产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2022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加盖经营主体公章并承诺其真实性,鼓励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
9.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
10.向当地新型职业农民传授新技术、新产品证明材料或图片。
11.荣誉证书、商标注册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12.申报人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诺。
五、等级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
各镇(街)按照统一安排,组织当地拟参加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人员,对照认定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核认定
崇州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管理机构开展初级、中级(含直评)农业职业经理人的认定,并向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推荐高级(含直评)认定候选人,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负责开展高级的认定。
(三)公示颁证
崇州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管理机构和成都市评价委员会将评价的初、中和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分别在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评价结果,并颁发相应等级的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
六、时间安排
组织申报: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0日
开展认定: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6日
结果公示:2025年2月1日-2025年2月8日
证书颁发:2025年3月15日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工作事关农业职业经理人切身利益,请各镇(街)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逐一通知,并组织好符合认定条件人员进行相关材料报送。
(二)认真审核。各镇(街)负责收集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资料人员,须分别对照初、中级和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将通过初审人员的认定申报表、汇总表加盖公章。
(三)资料报送。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资料均须提供纸质文档,其中附件1、附件2须提供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所有资料需于1月29日前报送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各镇(街)农业职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认定申报资料须按以下顺序整理上报:
1.等级认定农业职业经理人推荐汇总表;
2.个人等级认定申报材料(初、中级认定申报材料须按1-8顺序整理上报;高级认定申报材料须按1-12顺序整理上报)。
联系人:傅晓、郭爽
联系电话:82380320
电子邮箱:748781321@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 2025年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申报表 2025年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申报表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7日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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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