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政策(修订)〉的通知》(温委办〔2021〕42号)第六条第19项“支持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建设。对被确定为省级、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创建单位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被确定为省级、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单位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相关规定。
2022-2023年7个乡村振兴项目区级扶持资金进度款、剩余款已通过区级核查审定,满足资金兑付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10日,如有异议,可电话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82627048)。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将按程序兑付资金。
附件:1. 2022-2023年度乡村振兴项目拟拨付区级剩余款项资金情况表
2. 温江区万春镇金星村2023年四川省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基础设施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区级扶持资金进度款项情况表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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