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24〕4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24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 关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24〕44 号
各市( 州) 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有关单位 :
《 关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 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 年 10 月 24 日
关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 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24 〕10 号) , 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 能作用 , 以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为引领推进金融强省建设 ,服务保障 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优化资本市场培育机制
1 . 提高企业培育质效 。 树立正确“ 上市观 ”, 坚持质量为先、 强化源头治理 。 完善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培育机制 , 聚焦 六大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 动态筛选符合产业政 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的企业入库培育 , 引 导企业选择 合适上市板块 。 实施“ 天府金泉 ”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 , 加大对新 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 硬科技 ”企业支持 力度 。 支持有需要的企业依法依规境外融资 。〔 省委军民融合办、 省委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四川证监局、各市 ( 州)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
2. 搭建上市培育服务平台 。 充分发挥沪深交易所西部基地、 北交所西南服务基地资本市场服务平台作用 , 打造企业—基地 — 交易所“ 上市服务直通车 ”。 建立投融资机构库 , 打造四川特色投 融资路演品 牌 。 落 实四 川省 企 业 上 市 合 法 合 规 信 息 核 查“ 一 件 事 ”工 作 机 制 , 解 决 企 业 上 市 无 违 法 违 规 证明 开 具困 难 等问 题 。
〔 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四川证监 局、各市( 州)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
3. 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作用 。 优化区域性股权市场股 权结构 。 突出企业孵化和规范辅导功能 , 加快建设 “ 专精特新 ” 专 板 , 做优 “ 科 技 创 新 专 板 ” , 加 强 与新 三 板 、北 交 所 等 市 场 互 动 衔 接 , 积极集聚各类资本要素 。 〔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 技厅、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四川证监局、成都市人民政府按 职责分工 负责〕
二、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4. 督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 。 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 强 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 , 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 控体系 , 规范信息披露 。 切实发挥国有股东出资人作用 , 提升国有 控股上市公司质量 。 加强资本市场领域财会监督力度 , 落实资本 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建设要求 。 引 导上市公司强化公众意 识 , 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情况纳入企业内外部考核评价体系 , 加大 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 , 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 。 坚决防范各类绕道减持 , 依法依规打击 “ 清仓式分红 ” “ 逃债式分 红 ” “ 忽悠式回购 ” 恶意行为 。 〔 四川证监局牵头 , 省委金融办、财 政厅、省国资委、各市( 州)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
5. 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 支持上市公司首发融资和再融 资募投项 目 落地建设 。 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向新质生产力 方向转型升级 , 拓展产业生态圈 , 延伸创新生态链 。 发挥国有上市公司引领作用 , 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并购重组 , 支持国有上市公司通 过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 。 引 导金融机构围 绕 并 购 重 组 创 新 产 品 , 提供“ 贷款+外部直投 ”、并购贷款、保险资金综合支持 。 支持 上市公司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创建省级技术创新中 心、重点实验室、创新联合体和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 用好科创板股 债融资和并购重组“ 绿色通道 ”。 〔 省委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厅、 科技厅、财政厅、省 国资委、人 民 银 行四 川省 分 行、四 川金 融 监 管 局、四川证监局、各市( 州)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
三、积极支持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做优做强
6. 推动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高质量发展 。 支持证券基金 期货法人机构补充资本、完善治理 , 提升核心竞争力 。 鼓励证券机 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 , 加强投行和财富管理能力建设 。 支持 基金公司提升权益类基金规模和质量 。 推动期货机构为实体经济 提供风险管理、综合金融服务等专业方案 。 支持证券基金期货行 业高质 量 开 放 。 培 育 良 好 证 券 基 金 期 货 行 业 文 化 和 投 资 文 化 。 〔 省委金融办、财政厅、省国资委、四川证监局、各市( 州) 人民政府 按职责分工 负责〕
7. 引导证券基金期货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 支持机 构发挥专业优势 , 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等重大战略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 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申请设立 期货交割库 , 支持企业有效利用期货市场工 具 。 〔 四川证监局、各 市( 州)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
四、规范发展私募投资基金
8. 打造“ 政府引导基金+国资( 国企) 基金+市场化基金 ”雁阵 集群 。 强化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功能 , 提高国资(国企) 基金经营效 益 , 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实体经济 。 在有效管控增量风险的前 提下 , 提高私募基金注册登记效率 。〔 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四川证监局、成都市人民政府按 职责分工 负责〕
9. 充分发挥基金支持作用 。 引 导各类投资基金聚焦重点领 域 , 大力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 推进智能化、绿色化、融合 化发展 。 引导私募机构聚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 加大对种子期、初 创期 科 技 型 企 业 投 资 力 度 , 鼓 励 投 早、投 小、投 长 期、投 硬 科 技 。 〔 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省 国资委、四川证监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五、推动债券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 市场高质量发展
10. 推动债券融资提质增效 。 支持企业通过银行 间、交 易所 债券市场融资 , 支持企业发行科创债、绿色债等创新品种债券 。 支 持省、市( 州) 产业类投资平台强化投融资能力 。 鼓励融资担保机 构依法合规为四川企业发行债券提供增信 , 引 导 降 低 担 保 费 率 。 〔 省委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省国资委、人民银 行四川省分行、四川证监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11 . 积极培育发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 REITs) 。 立足 四川 基础设施规模优势 , 以国有资产为先导 , 督促指导各级国有企业切实梳理一批核心优质、成熟稳定的底层资产 , 建立高质量储备项 目 库 。 加强要素服务保障 , 推动底层资产满足规划、用地、环境影响 评价等 手 续 合 规 性 要 求 。 落 实 资 产出 让 等 环 节 相 关 税 收 政 策 。 〔 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 、自 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 、 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证监局、各市( 州)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
六、切实防控资本市场风险
12. 落实央地协调机制 。 加强资本市场重大异常 信 息 、重 大 风险信息共享 。 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加强统筹协调 , 中央金融管理 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责任 , 各市( 州) 人民政府切实承担属 地责任 , 全力做好资本市场风险防范处置 。 各级政府(国有资本) 以收购或招商等方式迁入省外上市公司的 , 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核 把关程序 , 并征求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 构 意 见 , 做 好 风 险 评 估 。 〔 省委金融办、省国资委、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四川金融监管 局 、四川证监局、各市( 州)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
13. 推动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 。 加强上市公司异常经营状 况监测 , 对经营不善的上市公司 , 属地政府协调各方尽早采取支持 措施改善基本面 , 规范防范退市风险 。 推动高效审理上市公司破 产案件 , 落实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 , 平稳处置退市风 险 。 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处置机制 , 坚决打 击逃废债行为 。 集中整治私募基金领域突出风险隐患 , 加大 “ 伪私 募 ” 打击和清理力度 , 严厉打击私募领域非法集资 。 〔 省法院、省 委金融办、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国资委、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四川证监局、各市 (州 )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 责〕
七、进一步凝聚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14. 建立资本市场发展协调工 作机制 。 搭建资本市场主体直 接融资全生命周期服务对接平台 , 帮助解决重大问题困难 。 各市 ( 州) 人民政府牵头对资本市场主体需协调解决的土地、环境影响 评价、历史沿革、行政处罚违法程度认定等问题 , 及时研究解决 ꎻ 对 需要国家和省级层面协调的问题 , 按程序向上请示报告 。 〔 省委金 融办 、四川证监局牵头 , 省委宣传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 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 、自 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 村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 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四川 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四川金融监管局、各市(州 ) 人民 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
15. 强化 政 策 落 实 。 持 续 优 化 并 落 实 省 级 财 政 金 融 互 动 政 策 。 依法落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中长期资金、私募股权创投基金 等领域税收支持政策 。 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 , 落实国有保险公司 绩效评价办法 , 鼓励省属国有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权益投资 。 鼓励 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 , 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 〔 省 委金融办、财政厅 、四川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四川金融 监管局 、四川证监局、各市( 州)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
16. 深化执法司法跨部门监管协作 。 强化行政 、民事、刑事立 体化追责 , 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财务造假、侵 占上市公司资产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 从执业资 质等方面 , 加大对配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惩戒力度 。 压实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第三 方中介机构责任 。 落实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 〔 省法院 、 省检察院、省委金融办、公安厅 、司 法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四川省 分行 、四川金融监管局 、四川证监局、各市( 州)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 工 负责〕
17. 强化人才保障 。 按照 “ 三个过硬 ” 标准 , 选优配强地方承 担资本市场发展相关职能的机构人才队伍 。 加大地方承担资本市 场发展相关职能的机构、监管部门和行业机构之间的人才交流力 度 。 积极引进资本市场人才 , 大力培养本土领军人才 。 〔 省委组织 部、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四川金融监管局 、四川证监 局、各市( 州)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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