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增补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销售企业(第五批)的通知》,现就成都高新区增补2024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不包括平板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集成灶)、吸油烟机、投影仪、饮水机、净饮机、净水器、洗碗机、蒸烤箱、消毒柜、空气净化器等16类家电产品的予以补贴,对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家电销售企业增补条件
在成都高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愿意积极履行参与企业义务并主动配合相关审核工作的限额以上已入库或限额以上准入库企业。鼓励企业参与“支付环节立减”模式、有相应技术条件且接受先垫资、后清算。
三、参与企业业务
(一)结算开票。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应当单独支付结算。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
(二)售后服务。提供完善的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诚信经营,有力防范骗补套补行为,严格规范依法纳统缴税统缴>。
(三)内部管理。具有良好的资金管理能力,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积极配合商务、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核查。
(四)退货处理。“先申报后补贴”模式如发生退货,家电销售企业应第一时间反馈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支付环节立减”模式如发生退货,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政府。
(五)政策宣传。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组织以旧换新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客诉。在门店展示样机上张贴或者在网页产品显著位置展示补贴产品标志、参与企业标识和政策活动海报。
参与企业如在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申报材料及流程
符合增补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1)《XX企业参加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承诺书》(见附件1,加盖公章扫描件)
(2)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企业信用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等网站下载打印)
(4)线下门店照片(提供门头照、门店全景、销售产品等不少于5张,加盖公章)
(5)销售企业信息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
有意愿参与增补的企业,请于2024年10月14日12:00前向将相关资料报送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邮箱:cdgxq_gjhzj@163.com)
附件:1. XX企业参加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承诺书
2. 销售企业信息表
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2024年10月12日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