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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揭榜挂帅”的公告
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 2024-08-27 | 27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抓手,积极开展试验示范工作,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加快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升农业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水平,拟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揭榜挂帅”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榜单任务

本榜单围绕攻克我市秸秆肥料化利用的短板弱项,集中攻关多种形式的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试验示范,有效升我市秸秆肥料化水平,“疏堵结合”解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难点,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揭榜要求

围绕攻克我市秸秆肥料化利用的短板弱项发布1个榜单(详见附件),揭榜方为单一主体或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5个,且须包括直接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单位。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揭榜方应为登记注册在国内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或由其牵头组建的科研院所、企业等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揭榜方需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并以牵头单位名义揭榜。

(二)揭榜方需有较强的研发推广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稳定的研发推广人员队伍。

(三)揭榜方成员单位中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注册地为成都市,有一定的研发推广实力,有在其他区域成功应用推广的案例。

(四)揭榜方针对发榜任务能够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成果转化的技术支撑队伍与相关经验,能完成技术应用落地实施。

(五)揭榜方以及成员单位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诚信,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或“黑名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六)揭榜方需承诺项目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

(七)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揭榜所论证的项目。

三、揭榜流程

(一)编制方案。揭榜方根据榜单任务和揭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揭榜方案。

(二)材料报送。揭榜方将揭榜方案(附件2)等相关书面材料(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5份,加盖公章,光盘一套)密封,于2024年9月9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资环处。

(三)方案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揭榜方案进行评审。专家组对揭榜方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进行评审论证,并量化打分。

(四)提出中榜名单。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专家打分情况及评审意见,提出中榜建议名单。

(五)结果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将拟中榜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立项支持。

(六)成果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形成专家组,对秸秆肥料化技术应用成效进行综合评价,符合预期结果的实施资金兑付。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

秸秆肥料化利用“揭榜挂帅”项目预算安排50万元,资金使用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号)等相关管理要求实施。

五、完成时限

本揭榜项目应在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各项揭榜任务。

联系人:姚琴联系电话:028-61885689。


附件:

1.秸秆肥料化利用“揭榜挂帅”指标参数

2.秸秆肥料化利用“揭榜挂帅”揭榜方案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