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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21〕87号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 作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 2021-12-30 | 5592 次浏览 | 分享到:

索 引 号:      008282882/2021-00918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12-29    文   号:       川办发〔2021〕87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21〕8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9日

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 十四五”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21〕87 号

 

各市( 州) 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 十四五”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12 月 29 日


 

 

四川省“ 十四五”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 十三五” 期间, 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 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实体平台建设逐步完善,热线咨询数量快速增长,网络平台服务稳步提升。 全省建成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16 个,乡( 镇、街道) 公共法律服务站 3116 个,村( 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室 27710 个,基本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 “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专席 24 小时响应,开设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专项坐席,“12348” 四川法网与“ 12348” 中国法网成功对接,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网上流转。 2020 年全省“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咨询电话 25. 8 万人次,同比增长 95. 03% ,解答群众咨询 6. 04 万件次,同比增长 249% 。

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律师行业发展迅速,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活力增强,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2020 年全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法律服务机构达 2051 家, 法律服务人员 3. 4 万人, 办理案件 192 万件; 人民调解组织达 4. 25 万个, 人民调解员 23. 61 万名,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36. 81 万件,调解成功率达 98. 98% 。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 年均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4. 3 万余场( 次) ,“ 法治四川行· 一月一主题” 法治公益广告覆盖面不断扩大。 截至 2020 年底,全省共设立各类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 角)5. 8 万个,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 7650 个。 “ 送法进寺庙” 三年行动覆盖僧尼群众 10 万余人( 次) 。法律援助提质增效, 远程视频公证、在线调解、“ 智慧公共法律服务” 等平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调解、公证“ 最多跑一次” 等改革试点取得良好成效。 “ 温小法” 等一批优秀法律服务产品不断涌现。

“ 十三五” 时期,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个别地区和部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识还不到位;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尚未建立,部门共同参与机制尚未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短缺问题突出;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不足,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匮乏;公共法

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滞后,服务精准性有待提高。


 

第二节 面临形势

 

“ 十四五” 时期,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深刻复杂变化的发展环境对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发挥提出新要求。 我国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社会治理风险挑战增多,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迫切需要 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赋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使命。 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全省处于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 一带一路” 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法律服务护航。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出新要求。 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将突破 1 万美元,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新跨越。 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需要公共法律服务 供给更加充分、优质、便捷。

广泛应用的新技术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提供新支撑。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涌现,新型基 础设施建设普及加快,有效提升精准服务、主动响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有利于实现从“ 人找服务” 到“ 服务找人” 的转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全业务、全时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加和优化服务供给,稳步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系统推进,分类施策。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加强整体统筹、协调推进。 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促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人民至上,优质高效。 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 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创新引领,科技赋能。 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重要作用,推


 

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内容和供给模式的创新。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有效提升总体供给能力水平,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发展。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设施全面覆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将四川建设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强省,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为 2035 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表 1   “ 十四五” 时期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指标

2020 年情况

2025 年目标

 

 

 

 

 

1 普法依法治理

 

法治文化阵地覆盖(% )

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覆盖率(% )

50

100

( 市) 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覆盖率(% )

46

70

乡镇(街道) 宪法或民法典主题普法阵地覆盖率(% )

25

100

(社区)骨干法律明白人数量(人)

2

5

村民小组( 小区楼栋) 普通法律明白培养率(% )

30

100

2 法律援助

人均法律援助经费(元)

1 6

2 1

3 人民调解服务

全省专职人民调解员数(名)

8000

20000

第三章 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

第一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建设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建设,构建以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为龙头、市( 州)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为枢纽、县( 市、区)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为支撑、乡( 镇、街道) 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基础、村( 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基点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建设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 按照“ 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 一体化建设思路,以网络平台为统领,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建设具有“ 线上线下法律咨询+办事” “ 数据业务流程三网融合” 等九大功能的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运营管理,统筹安排法律服务资源,汇聚形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运行、服务、分析大数据,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高效、智慧、精准。

推动市( 州) 、县( 市、区)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提档升级。高标准建设一批市( 州) 、县( 市、区)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 完善无障碍功能。 发挥县( 市、区)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提供综合服务、统筹调配资源、指导监管乡( 镇、街道) 和村( 社区) 平台运行等职能,将其打造成县域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

深化乡( 镇、街道) 、村( 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站( 室) 功能发挥。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 深入推进“ 枫桥式司法所” 建设。 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将其打造成服务群众的主阵地和基层法律服务的主平台。 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的公共法律服务站( 室) 调整、巩固、提高,强化村( 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指引功能。

 

第二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升级改造。 统筹整合“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融入“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设立法律服务专家坐席。 拓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服务投诉等综合性服务功能。 针对不同地区需求,完善坐席分类, 提供藏汉双语、彝汉双语和英、韩、日、俄等多语种热线法律服务。

 

第三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 在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平台框架下,迭代升级“ 12348” 四川法网和“ 12348” 四川藏汉双语法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业务办理系统深度对接, 健全完善部省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网数据对接、业务联动机制。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优化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导航等在线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加大居民小区、新农村社区等自助法律服务设备配置,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 最后一公里” 。

 

第四节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推动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深度融合。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运营管理,将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各类服务资源进行数据化归集、分类、标记,以数据集中和数据共享为桥梁,让数据在不同平台间流转,通过扁平化模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跨平台、跨层级、跨业务协同办理, 形成“ 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反馈” 的服务闭环,运用统一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标准对三大平台服务事项进行全流程动态监督,实现三大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推动基层实体平台与热线、网络深度融合,实现设备升级和功能优化。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互联互通。 逐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公共安全服务、检察服务、诉源治理、基层综合治理、政务服务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的对接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 天府通办”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平台的融合对接。 适应互联网时代在线诉讼发展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诉讼服务的协同发展,探索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诉讼服务站、共享法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共通,探索形成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 法律大数据供应链和在线诉讼统一数据技术标准。

 

第五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建设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应用体系。 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远程会见、综合指挥等应用智慧化建设,推进重 要业务应用省、市两级分布式部署,提升业务应用智慧化水平。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电子证照库” “ 电子文书库” 建设,实现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案件“ 一案一码” 。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网上办、掌上办” ,支持市( 州) 发展灵活多样的远程服务、自助服务、个性服务。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迭代升级基础网络,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横向、纵向贯通对接。 推进“ 区块链+法律服务” ,为电子存证固化、行业诚信信息库共享等应用提供技术保障。 升级打造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指挥调度网络。 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数据、技术中台,将人工智能、应用组件等转化为中台服务,形成数据全面共享、功能高度复用、组件通 用兼容、需求快速响应的服务支撑能力。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决策研判。 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统筹建设省、市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资源汇聚系统,全面汇聚、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数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有效支撑各级业务应用之间业务协同。 建设大数据智能感知和决策支持子系统, 构建知识图谱和大数据分析模型,加强多维度、多角度的动态分析研判,提升大数据在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建设态势感知、辅助决策、预测预警、精准服务中的应用水平。

加大科技信息化产品供给。 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科技支撑技术,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法律服务科技平台,开发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产品和专用装备,重点发展公共法律服务自助设备、智慧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网上超市等智能化产品运用,建立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

专栏 1   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

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 建设具有“ 线上线下法律咨询+办事、数据业务流程三网融合、全领域全时空全业务高效服务、高品质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 多语种各行业精准专业化服务、依法治省专家法律顾问团出力聚智、法律大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定向送达、对内对外服务流程跟踪督办” 等九大功能的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在全省建设一批高标准、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站、室)。

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工程。 建设以“ 综合应用、基础支撑、决策研判” 为核心框架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一体化平台。 业务应用层,升级完善“12348” 四川法网、智慧律师、智慧公证、智慧司鉴、智慧仲裁、智慧调解等功能应用;基础支撑层, 推进“ 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技术中台、数据中台、业务中台,升级打造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指挥调度网络;数据资源层,建设省、市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资 源汇聚系统,建立各类数据分析模型,构建大数据智能感知和决策支持体系。 在全省打造 100 个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服务样板。

“ 枫桥式司法所” 建设。 力争省级“ 枫桥式司法所” 覆盖面达到 10% 以上,市级“ 枫桥式司法所” 覆盖面达到 30% 以上,县( 市、区) 级“ 枫桥式司法所” 覆盖面达到60% 以上。

 

 

第四章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

第一节 提升普法工作质效

 

实施公民终身法治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 八五” 普法规划实施,广泛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依托“ 开学第一堂团( 队) 课” 、主题团队课等载体,常态化开展青少年“ 法治教育第一课” “ 宪法法律进高校” 等活动。 加强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持续开展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 引导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落实普法责任。 强化“ 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制度。 推行“ 以案释法” 制度。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新时代平安四川建设新需 求、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法律法规, 组织开展“ 法治四川行” 一月一主题活动。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所、站) 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青年之家、童伴之家等场所,推进法治文化设 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公益服务设施等一体规划建设,持续提升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 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文化集群, 建设一批标志性法治文化阵地。 整合统筹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资源,发挥集群效应、推动规范运行。

加大法治文化产品供给。 加强省、市( 州) 法治融媒体建设。构建智能化、专业化的新媒体普法平台,实现县级以上地方新媒体普法平台与四川普法平台互联互通。 强化“ 法治四川行” 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形成融“ 报、网、端、微、屏” 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探索建立“ 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社会资助、百姓受惠” 法治文化建设模式。 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力度,编创

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川剧、法治小品、法治歌曲等法治文艺作品,打造一批法治文艺传播品牌栏目( 节目) 和工作室。 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

推动法治文化传承发展。 依托省内高等院校、科研团体、法治部门、法律服务单位,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基地。 加强对法治文化历史遗址遗迹调查和保护。 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宣传,以“ 伟人故里” “ 将帅故居” “ 英雄故乡” 以及长征文物、川陕苏区文物等为载体建设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支持巴中、广安、达州等地打造红色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支持自贡打造市民法治学校, 支持南充市仪陇县打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德法共治教育基地” 。 建立四川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 推动法治文化交流互访、合作共享,加强涉外法治文化传播。

专栏 2 提高普法工作质效


 

 

第二节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 抓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法律援助责任。 制定全省基本公共服务( 法律援助) 实施标准,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便捷。 加强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推进市县法律援助全覆盖,选树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对口帮扶典型案例。 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对口帮扶和异地协助机制,打造驻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

抓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有序扩大法 律援助范围,科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标准和范围,拓宽覆盖人群。建立重点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实现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 一站通办” “ 一线通办” “ 一网通办” 。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 充分运用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推动法律援助与政法系统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开展“ 互联网+法律援助” ,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申请受理到质量评估等全流程线上运行。

专栏 3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第三节 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 ,探索构建“ 调解+”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统筹整合调解、公证、仲裁、裁决、复议等纠纷预防解决机制,完善多方参与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的工作格局。

完善组织建设。 巩固规范乡镇( 街道) 和村( 社区) 人民调解组织。 按照“ 应建尽建” 的原则, 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医疗卫生、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服务、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拓展。 打造一批标准化民族地区“ 双语型” 人民调解组织,加快完善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优化队伍结构。 大力加强专业化、专职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吸收更多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和社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调解服务,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

强化品牌引领。 积极推进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打造一批省级品牌调解工作室,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调解员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 推动人民调解组织服务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

专栏 4   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第四节 优化律师法律服务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备案,优化公职律师的管理、培育和使用。

提升法律服务能力。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发展,支持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数字化发展,支持律师事务所利用新 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服务方式创新,研发一批法律科技产品。 加强律师人才培养,实施四川律师行业专业人才“ 千人计划” 和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营计划。

积极开展涉外法律服务。 加强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事务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服务中国企业“ 走出去” 。 加强国家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

第五节 拓展公证服务业务领域

 

加强公证机构能力建设。 落实公证机构改革政策,规范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发展,完善公证机构保障机制。 推进公证业务和管理信息化应用,加大公证行业内部协查和用证部门间数据共享,提升标准化公证机构覆盖率。 加强对涉外公证、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防控等专业化品牌公证机构的培育。

优化公证服务。 深入推进公证服务利企便民政策,实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一次性告知制、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公证办理 “ 最多跑一次” “ 全程网办” 。 制定完善传统服务事项的规则、细则、业务规范,创新公证服务方式方法,优化服务流程。

拓展创新业务领域。 进一步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保障“ 三农” 、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事务、家庭事务、竞技体育、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领域的实践。 充分利用公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 推广运用在线公证服务,推进海外远程视频服务,协助驻外使领馆为中国公民提供公证服务。 综合运用公证证明、保全证据、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制度特色和职能优势,不断拓展创新服务领域和项目。

第六节 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司法鉴定发展格局。 大力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专业机构等优质资源,以国家级资质认证认可机构为龙头、高资质高水平机构为支撑、专科型特色机构为亮点, 形成不同类型司法鉴定机构优势互补、社会共享、持续发展格局。

强化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证。 扎实推进认证认可能力建设, 认真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资质条件、鉴定能力、执业情况等资质评估 工作,持续提升我省司法鉴定资质认定水平。

提高司法鉴定信息化水平。 升级优化司法鉴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不断完善涉及司法鉴定数据的共建、共享、共用机制,整合有 关办案机关、使用部门资源,推动信息互联互通。

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能力。 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鉴定协作,服务保障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推动我省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 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第七节 深化仲裁机构改革发展

 

加强仲裁机构能力建设。 完善仲裁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提升标准化仲裁机构覆盖率。 推进仲裁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网络化仲裁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庭审、网上签批。 推动互联网仲裁发展,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大线上仲裁、智能仲裁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协调发展,提升仲裁效率。 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改革,健全完善仲裁规则,创新仲裁员选聘和管理,推进仲裁秘书职业化专业化。

全面提升仲裁服务能力。 支持成都打造区域性国际仲裁中心,争取引进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及争议解决机构在川设立业务机构,开展国际商事、运输、投资等领域的民商事争议仲裁业务。 推动旅游投诉纠纷仲裁中心试点城市建设,鼓励仲裁机构搭建旅游投诉纠纷仲裁平台,建立旅游仲裁员名册和旅游纠纷处理专家库。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联动仲裁机构和企业,共建一批仲裁人才培养教育基地。


专栏 5 优化法律服务供给


第八节 服务基层依法治理

 

服务城乡社区依法治理。 推进村( 社区) 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实施村( 社区) 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制和管理考核制, 提升村( 社区) 法律顾问的有效覆盖率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比例。 大力实施村( 社区) “ 法律明白人” 培育工程。 建立“ 法律顾问+村( 社) 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 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 等创建活动。鼓励智慧法治社区建设,加强基层统战治理能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全面推进“ 智慧矫正中心” 建设,打造一批应用场景项目, 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和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组织,培育一批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服务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 探索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服务活动的优化整合和统一调度,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精准快捷、优质高效的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专栏 6 服务基层依法治理

 

第五章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第一节 加强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建设

 

提升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支持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到民族地区开设分支机构,引导法律服务人才向民族地区流动。 实现民族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在州、县两级全覆盖。 加快民族地区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打造一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样板,实现公证实时视频协同办证和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远程法律帮助、法律服务。 在涉藏州县新建一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站) , 推进重点寺庙依法治理。 加强凉山彝区“ 爱之家” 禁毒防艾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 加强“ 四川律师公证服务团” 、“1+1” 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建设。 开展民族地区法律服务双语人才培育工程。

 

第二节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发展。 推动两省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共建共享。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联盟,健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监管协作、执业资格及培训互认、行业技术规范及专家库共享共用机制和法律援助协同办案机制,推动川渝两地仲裁机构互聘仲裁员。 联合打造域外法律查明和国际商事争议调解区域性平台、民营企业涉外纠纷投诉受理综合平台, 推动四川法网与重庆法网后台并网运行,共建法律服务案例库,推进两省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协同、数据联通、服务融通。 加强川渝毗邻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 法润巴蜀” 标志性法治文化阵地, 支持高竹新区等川渝毗邻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服务“ 一干多支” 发展战略。 推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区域布局整体优化、功能体系整体完善、发展能级整体提升。 服务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将成都建设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城市, 创建成德眉资同城化公共法律服务综合试验区。 服务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深化内江、自贡公共法律服务同城化建设,打造内自同城法治协同先行区。 服务川东北经济区振兴发展,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区。 服务攀西经济区转型升级发展,鼓励凉山州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示范区。 服务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鼓励甘孜、阿坝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布局和运行。 鼓励绵阳、德阳、乐山、宜宾、泸州、南充、达州打造辐射周边的区域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区。 支持雅安、遂宁、广安、广元、巴中、攀枝花等市升级打造高标准平台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强化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化。 在乡村振兴试点县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典型引领,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服务农村产业振兴,为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农村产权流转等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 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探索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 探索“ 视频化” 法律服务, 在乡村地区推广配备“ 云律所” 、法律服务机器人, 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 服务农民权益保障,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积极维护新就业形态下进城务工人员劳动保障权益。 服务乡村人才振兴, 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充实乡镇司法所公共 法律服务力量。 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方配备至少 1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第三节 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

 

加强监狱公共法律服务。 加快全省押犯监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规范化建设。 建设“ 四川监狱公共法律服务子平台” ,统一配置智能化服务设备,提升监狱公共法律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加强监狱与地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协调对接,在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三大基本职能基础上,引入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地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将监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 一站式” 涉狱事务办理平台。

加强戒毒场所公共法律服务。 整合所务公开、禁毒宣传、法律咨询、视频探访等职能,推动戒毒场所公共法律服务站信息化、智 能化建设,实现“ 人机交互式” 服务与“ 一对一” 服务相融合。 加强社区戒毒( 康复) 指导站建设,搭建集场所戒治、康复指导、社会帮教、就业帮扶于一体的后续照管和社会化服务延伸平台,提升服务效能。 鼓励驻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联合戒毒场所开展调解、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

加强高校公共法律服务。 鼓励地校合作,充分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高校设立一批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站) ,提供包括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的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基地。

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 完善全省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打造一批标准化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协作机制。 支持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志愿服务团,加快“ 老兵调解工作室” “ 老兵律师团” 等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建设,为退役军人提供普惠、精准、及时的优 质公共法律服务。

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 引入社会参与机制,建设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和安置帮教工作师资库,实现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加强安置帮教专职社工人员配置。 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安置帮教与监狱系统、社区矫正系统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系统, 加强释放衔接工作, 落实重点帮教对象的安置帮教。 建设一批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功能完备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

提升服务民营经济效能。 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 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 ,推进民营企业“ 法治讲堂” “ 法治体检” 常态化, 探索开发套餐式“ 惠企” 法律服务产品。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完善全省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商( 协) 会建立民营( 外来) 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建设一批标准化民营( 外来) 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 为企业提供投诉申请受理、困难协助处理、法律政策咨询等集成服务,实现 调解、诉讼、裁决、复议、仲裁有效衔接, 构建涉企矛盾纠纷“ 一站式” 化解平台,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川商“ 走出去” , 与重庆、广东等川商聚集地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开展跨区域协作。


 

专栏 7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民族地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在民族地区打造 20 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样板,开展远程法律服务。 支持民族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建设,力争实现民族地区各县至少有 1 家律师事务所( 有 1 名以上律师),1 家公证处( 有 1 名以上公证员)。 在涉藏州县新建 10 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站) 样板,提升凉山彝区 5 个“ 爱之家” 禁毒防艾法律服务工作站延伸帮扶能力。 培育 100 名民族地区法律服务双语人才。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发展工程。 在川渝毗邻地区打造一批高标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泸永江融合发 展示范区、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平台内打造一批标志性法 治文化阵地。

公共法律服务拓展工程。 在全省设立 10 个高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站),打造15 个标准化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建成一批押犯监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实现戒毒场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提升省内 35 个社区戒毒( 康复) 工作指导站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师资库,积极组建一批社会帮教社会工作者和 志愿者队伍。

服务民营经济能力提升工程。 每个县( 市、区) 组建 1 个“ 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 在全省打造 40 个标准化、规范化的民营( 外来) 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

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工程。 全省打造 25 个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样板,100 个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站( 室) 样板。

 

 

 

第六章 打造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业态

第一节 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级

 

 

提升科技创新法律服务能级。 服务创新驱动与融合发展,建设成渝绵“ 创新金三角” 法律服务平台。 建设绵阳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平台) ,设立科技创新法律服务专区,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 自助式、一站式” 公共法律服务。 支持绵阳市游仙区、涪城区、安州区、高新区与科技城科技创新示范区打造“ 一城多区” 、共建共享的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建成一批科技创新企业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点。 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开发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提供“ 点餐式” 服务。 组建市( 州) 科技创新法律服务顾问团与专家库,实施创新驱动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工程。 优化绿色低碳领域法律服务供给,完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领域企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强化创新源头保护,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 探索在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和重点产业园区、创新孵化园等创新资源集聚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围绕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开展知识产权“ 全生命周期” 权益保护。 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与知名高校、科研单位共同建立服务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服务中心,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保护示范法律服务机构。 支持公证机构与网络科技公司广泛合作,拓展“ 互联网+公证” 服务模式,探索“ 公证区块链” 法律服务创新,开展电子数据存证、取证公证服务。 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培育发展知识产权调解仲裁等组织,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健全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障一体化机制。


 

第二节 建设天府中央法务区法律服务高地

 

按照“ 建立一套全领域、全过程、全时空的现代法律服务体系, 构建高品质营商、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素质人才四个支撑, 发挥聚合效应、辐射效应、叠加效应、示范效应四个效应,实现法律 服务大省向法律服务强省跨越” 的发展思路,将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成为立足四川、辐射西部、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一流法律服务高地,打造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智能化法务服务品牌。

全面丰富法务资源。 建设国际纠纷解决平台,探索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仲裁委员会、“ 一带一路” 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和外国法查明中心等“ 一会三中心” ,实现国际商事争议便利化解决。 建设中外法治交流平台,常态化举办区域性法治论坛,筹办涉外高端法治论坛,争取设立国际法律服务论坛永久会址。 建设法治教育研究平台,推动国家律师学院、公证研究院( 公证学院) 、司法鉴定研究院、仲裁研究院建设,启动国家律师学院西部分院建设前期工作。 依托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优质资源开展民族治理、生态环境、信息科技、健康养老、知识产权、基层治理等专业法治研究,打造习近平 法治思想研究实践先行区。 建设法治人才培养平台,打造“ 高能级法学教育培训、应用型实践人才培养、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卓越法治人才培养” 四位一体的西部法学教育培训聚集区。 建设以天府律法众创空间、天府律法孵化器为主干的法律服务人才基地。

加大互联网领域高端研究机构引进力度, 打造互联网法治高端智库。

融合创新法务业态。 建设法律服务孵化平台,加大境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招引力度,引进审计、会计等其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打造高能级“ 法务+” 平台和法务旗舰机构。 打造司法鉴定“ 总部+园区” 研究、孵化、产出综合中心。 推动标志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法务综合体。 创新发展智能法务新业态,支持法律服务机构、高校和企业联合设立法治产品创新平台和法律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开展法律大数据研究、法律智能软件开发、法律产业智能 分析、法律服务产品研发。

优化升级智慧法务。 全面升级天府法务智慧服务平台,开发移动端平台,提供全时空、全领域、全过程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 打造国内一流的国际化、市场化和智能化法律服务网络。 推进政法服务深度对接,实现天府法务网与政法各单位服务系统身份信息互信互认、办件结果互通互享,实现法律服务“ 一网通办” 、司法科技“ 一网通用” 、法律法规“ 一网通览” 、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诚信信息“ 一网通查” 。

第三节 加快成德眉资公共法律服务同城化建设

 

建设成都、德阳、眉山、资阳“ 无缝对接” 实体平台、“ 全时服务” 热线平台和“ 扫码可得” 网络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共享、全域通办。 建立成德眉资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产品孵化中心, 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产业联盟,制定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标准,力争在 2025 年实现区域内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产品全覆盖。 加强成德眉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 开展成德眉资高质量发展法治护航行动,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性公共法律服务协作典范。

第四节 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集成

 

加强法律服务资源集成,争取“ 中外律所联营” 等法律服务业开放政策落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参与国际仲裁和“ 一带一路” 商事调解,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提升服务能级。 加强纠纷解决集成,有效联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诉讼、 警务等资源,建设便捷高效的“ 一站式” 多元纠纷解决平台。 加强法治数据集成,强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政法部门数据资源平台对接共享。 加强智力集成, 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协同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

专栏 8   打造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业态


 

 

第七章 健全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领域、全过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 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大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 十四五”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督促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地落实。

第二节 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加大对跨区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研究推动重点任务、重大 改革、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具体工作事项。 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协调推进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实施、服务运行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示范。

第三节 加强基础保障

 

全面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国家标准化试点。 建立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 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需求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动态调整机制。 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统筹中央和省


 

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欠发达地区予以倾斜。 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范围和规模。 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注重经费使用绩效。

第四节 加强人才保障

 

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作用,探索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训的指导,定期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职称评定、人才引进、专业评价等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措施。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人才队伍均衡发展。

第五节 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风险隐患预警,定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估。 健全《四川省“ 十四五”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的绩效评估体系, 跟踪督促各地区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中期评估,促进规划落地落实。创新宣传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