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 年成都市商务局赴国(境)外开展经贸促进活动给予人员经费支持申报指南》的通知》(成商务发〔2024〕29 号)要求,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评审方案如下:
一、专家评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3月21日。
(二)地点:市商务局802会议室(蜀锦路68号C座8楼802室)
(三)专家抽取方式:按要求在评审的前一天,在市专项资金专家库中随机选取3名专家(行业专家1名、财务专家2名),组成项目评审组,并确定一名专家为组长。
二、评审项目
符合《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商务局赴国(境)外开展经贸促进活动给予人员经费支持申报指南》的通知》(成商务发〔2024〕29 号)的要求,经申报单位申报、区(市)县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转报通过的项目。
三、评审依据
(一)《成都市商务局关于赴国(境)外开展经贸促进活动给予人员经费支持的实施细则》(成商务发〔2023〕99号)
(二)《市商务局据实据效类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商务发〔2022〕91号)
四、评审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开展评审;
(二)坚持择优原则,体现竞争性;
(三)严守保密规定,严格评审纪律。
五、评审程序
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评审专家组召开项目评审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独立评审。根据项目情况,评审专家对项目资料进行核实、查验,最终形成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六、组织单位
市商务局负责2023 年成都市商务局赴国(境)外开展经贸促进活动给予人员经费支持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市商务局具体承办处室是行政审批处。审计监督处监督评审工作。
本方案公示期3天。
联系人:丰华 联系电话:61883717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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