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限 | 2022-12-09 至 2022-12-30 | 责任单位 |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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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科)室 | 无 | ||
申报对象 | 境内成功上市或在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或精选层挂牌的企业。 | ||
支持标准 | 对在境内成功上市或在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 | ||
申报条件 | 企业在境内成功上市或在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或精选层挂牌。若企业在多个交易场所上市挂牌,历年累计申请上市受理、上市挂牌等奖励资金金额总计不超过300万元。 | ||
联系方式 | 国资金融局产业基金和资本运营处:13739436300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途径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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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诚信申报承诺书(需下载模板) | 申请人自备 | 无 | 下载 |
2 | 免申报收据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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