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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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技术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

(四)有较高的研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研发投入强度及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六)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所在市(州)已开展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企业原则上应已认定为市(州)企业技术中心。

(七)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八)对新形势下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适当放宽指标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可不提供)

2、附统计申报系统中上一年度107-1、107-2报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无此表,则做相应情况说明,并上传研发活动专项审计报告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等企业性质相关证明

4、企业2022年度纳税证明

5、技术中心成立文件和相关管理制度

6、拥有的全部有效知识产权列表和证明材料

7、当年被受理的知识产权列表和证明材料

8、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清单和证明材料

9、技术中心副高以上专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列表和证明材料

10、拥有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创新平台清单和证明材料

11、企业获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专利奖清单和证明材料

12、企业自有产品获得国际或国家权威机构认证清单及证明材料

13、企业通过国家(国际组织家组织)认证的检测机构数清单和证明材料

14、企业资质荣誉清单及证明材料

15、专职试验与发展人员列表及证明材料

16、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及证明材料

17、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及研发用软件清单和购置费用证明材料

18、企业当年度研发项目清单和证明材料

19、附申报企业连续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后成立的企业,附自成立之日起财务审计报告。如申报时上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审计,提供税务申报系统中上一年度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

20、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技术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省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组织一次运行评价。

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75 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

(三)评价得分60分至75分(不含75分)为合格,其中60至65分为基本合格;

(四)评价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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