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拟表彰名单公示

政策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时间:2023-12-04 | 246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全国绿化评比表彰实施办法》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22〕6号)要求,经逐级民主推荐评选,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经全国绿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363个全国绿化模范单位、928名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就拟表彰名单进行全国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4—8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国绿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238067,84238547(兼传真)

  电子邮箱:quanlvban@163.com


  附件: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拟表彰名单



全国绿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