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运行函〔2023〕3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八批示范企业(园区)及第六批参考产品(技术)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园区)征集选要求
(一)征集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的工业企业(园区)。
(二)基本条件
示范企业(园区)应遵守节能、环保、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及相关产业规划,在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电能替代、智能用电等方面积极采取先进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电能利用效率效益、节电减排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具体要求:一是制定健全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具备较高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二是应用符合标准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数字化平台,具备用电监测、智能分析、精细管理、需求响应等功能;三是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且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水平下降效果显著。
(三)重点方向
本次征集重点方向包括零碳低碳园区(经有关单位评估或符合相关标准)、新型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低碳微电网、分布式电源、需求响应、电能替代、绿色电力交易、碳交易等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申报。请申报单位按照《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工信厅运行〔2019〕145号),于2023年11月底前自行注册登录https://applyidsm.miit.gov.cn完成企业(园区)申报(操作手册可通过https://ythzxfw.miit.gov.cn/政务服务/申报服务/电力需求/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办事指南自行下载)。
2.遴选推荐。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立足电力需求侧管理要求,组织做好初审工作,基于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原则推荐企业(园区),并于2023年12月5日前登录https://idsm.miit.gov.cn审核申报材料,在线完成企业(园区)推荐并上传初审意见。
3.复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业内专家通过量化打分、技术答辩等形式统一进行复核,并开展现场抽查,遴选新一批示范企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