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评定结果的公示

政策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时间:2023-11-13 | 109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72号)要求,经企业测评、推荐上报、审核确认等程序,拟认定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750家企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见附件1)、三一石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2960家企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见附件2)。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附件: 1. 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2. 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2023年11月13日

电话:010-62084924、010-62084853

传真:010-62083094

邮件:chanyechu@cnipa.gov.c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