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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成就发〔2023〕40号)文件规定,下列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现将享受补贴单位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电话:82188297
崇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公示名单见:崇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明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