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川就局办〔2023〕55号)文件规定,下列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现将享受补贴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电话:87706585、87706579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