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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彭州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申报指南》的公示

政策来源: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10-30 | 32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290号)、《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3〕31号)要求,结合彭州实际,我们编制了《2023年彭州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审核,及时上报资料。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彭州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

(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

申报指南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290号)、《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3〕31号)要求,结合彭州实际,我们编制了《2023年彭州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开发布,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土地流转面积40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农村新型集体组织、现代农庄等。

(二)申报主体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来无违法行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近三年来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受行政处罚、产品抽检不合格或被列入政府诚信制度黑名单的经营主体,不予申报。

(四)严格按照《2023年彭州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完成项目内容。

二、  建设内容

(一)目标任务

建设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2023年1月以来实现示范推广面积4万亩次,其中核心区:4000亩次,辐射区: 36000亩次。

(二)建设指标

探索作物专用肥套餐制配送、植物营养全程化管理、智能配肥“云服务”等一体化模式,示范展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新技术。强化土壤、肥料、作物三者协同,实施养分综合管理,基肥追肥统筹,有机无机配合,促进养分需求与供应数量匹配、时间同步、空间耦合。新产品。推广应用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稳定性肥料和其他功能性肥料,准确匹配植物营养需求,提高养分吸收效率。新机具。农机农艺融合配套,推广应用种肥同播机、机械深施注肥器、条播机、穴播机、侧深施肥机、喷肥无人机、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机械,减少化肥流失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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