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290号)、《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3〕31号)要求,结合彭州实际,我们编制了《2023年彭州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审核,及时上报资料。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彭州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
(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
申报指南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290号)、《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3〕31号)要求,结合彭州实际,我们编制了《2023年彭州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开发布,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土地流转面积40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农村新型集体组织、现代农庄等。
(二)申报主体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来无违法行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近三年来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受行政处罚、产品抽检不合格或被列入政府诚信制度黑名单的经营主体,不予申报。
(四)严格按照《2023年彭州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完成项目内容。
二、 建设内容
(一)目标任务
建设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2023年1月以来实现示范推广面积4万亩次,其中核心区:4000亩次,辐射区: 36000亩次。
(二)建设指标
探索作物专用肥套餐制配送、植物营养全程化管理、智能配肥“云服务”等一体化模式,示范展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新技术。强化土壤、肥料、作物三者协同,实施养分综合管理,基肥追肥统筹,有机无机配合,促进养分需求与供应数量匹配、时间同步、空间耦合。新产品。推广应用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稳定性肥料和其他功能性肥料,准确匹配植物营养需求,提高养分吸收效率。新机具。农机农艺融合配套,推广应用种肥同播机、机械深施注肥器、条播机、穴播机、侧深施肥机、喷肥无人机、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机械,减少化肥流失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