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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宜科函〔2023〕2号)

政策来源: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1-12 | 50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级有关部门,县(区)经科局、相关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运行与管理工作,根据《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价的通知》(宜科发〔2022〕41号),对全市2022年度评价范围内的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宜宾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宜科发〔2018〕35号)、《宜宾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宜科发〔2018〕26号)规定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厅市共建智能终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4家单位评为“优秀”、动物多样性与生态保育宜宾市重点实验室等6家单位评为“合格”、宜宾市桑蚕产业技术研究院等4家单位评为“不合格”(详见附件)。纳入省上或“双城”考核的13家产研院自愿不参与此次绩效评价,不出具评价结果。根据管理办法,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重点实验室不再列入市级重点实验室序列,评价不合格的产研院取消市级产研院资格,取消宜宾市酒都酒类科学技术研究所等4家单位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资格。

通过评估的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要继续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积极参与行业、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公共技术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

附件:2022年度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价结果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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