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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发项目、成果转化项目、软科学项目按规定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研发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只能在特别重大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选择一类进行申报,若在所选择项目的类别中未获得立项的,不能调剂到其他类别进行立项。填报项目申报书时,申报单位排列顺序为: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四川大学、项目其他合作单位。申报书首页和尾页签字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各方公章,四川大学方加盖承担项目的学院公章。申报书内专项资金中不预算管理费和硬件设备购置费,软科学项目除外。 (七)自贡市的项目承担单位申报2023年度校地科技合作专项不超过1项,各方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不超过1项。已获得川大自贡校地科技合作专项资金支持的在研项目负责人和自贡市的企业原则上本次不得申报。已获得2022年度自贡市科技计划中工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的企业原则上本次不得申报。具有突出科研实力的单位除外,但申报项目不得类同或重复研究。 四、申报材料报送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书在通过网络初审后打印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自贡市科学技术局五楼506办公室。 自贡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江煜寒 李玘玢 联系电话:0813-8109127 地点:自贡丹桂北大街282号科技大厦五楼506办公室 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袁星 李文波 联系电话:028-85416522、028-85406692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341办公室 附件:1.2023年度四川大学自贡市校地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网上申报流程 3.四川大学自贡市校地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申报书 4.四川大学自贡市校地科技合作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5.四川大学自贡市校地科技合作软科学项目申报书 6.联合申报协议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