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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高技能 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10-25 | 44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项目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制定项目评审的具体实施细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整理汇总申报材料,并会同相关省级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分专家组评审和部门综合评议两轮进行,提出建议名单。

(四)项目确定。建议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务会研究确定。省级项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财政厅等相关省级部门发文公布。国家级项目按要求将项目评审报告及评审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审议。

四、支持政策

对确定为国家级基地项目和国家级工作室项目的,分别按照300-700万元/个和10-3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确定为省级基地项目和省级工作室项目的,分别按照300万元/个和3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基地项目实施后,以5年为一周期,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省级部门检查评估,对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单位,可重复申报同一层级建设项目以争取获得持续支持。

五、申报材料

(一)国家级项目

1.国家级基地:推荐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材料,(见附件3,一式3份)。

2.国家级工作室:推荐函、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材料,(见附件4,一式3份)。

(二)省级项目

1.省级基地:申请报告(申报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包含对照申报条件量化指标的逐一说明和佐证材料);《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5、6,一式2份)。

2.省级工作室:申请报告(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统一为“四川省 领办、创办人姓名 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及工作室主要成员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目标计划和佐证材料);《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7,一式2份)。

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供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自评表和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自评表(见附件8、9)。自评表由申报单位下载电子表格模板后填写,可以编辑电子文件格式(Excel表格)随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依照相关规定,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函和相关材料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申报无效。相关表格设计盖章位置须按要求加盖公章。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并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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