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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遂宁市“转企升规”财税金融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2-10-21 | 19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能级,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市拟出台政策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支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升规,支持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入统。《遂宁市“转企升规”财税金融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向相关部门征求了两次意见并加以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24日下午17:00。如您有修改意见,请致电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馈。联系电话:2254232。

 

 

 

 

 

 

 

 

遂宁市“转企升规”财税金融支持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及省政府“转企升规”工作要求,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持续挖掘经济增长点,依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1〕9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主体自愿、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原则,在不增加转型主体负担前提下,鼓励有一定规模资产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升级为企业(简称“个转企”),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包括新建项目入统)(简称“小升规”),促进企业群体壮大、能级提升和活力迸发,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适用对象

纳入“转企升规”重点培育库,在遂宁市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

第三条 “个转企”支持政策

1.2022—2023年“个转企”企业上交税收市级分成部分,通过转移支付全额安排给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用于支持“个转企”经济发展等相关工作。

2.2022—2023年通过“个转企”转型升级的市场主体,由所在辖区统筹省市奖补资金及县级相关资金给予每户不低于1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其中:市本级财政根据各辖区个转企企业个数,按市直园区0.2万元/个、区0.15万元/个、扩权县0.1万元/个的标准给予定额奖补。

3.2022—2023年通过“个转企”转型升级的市场主体,自“转企”成功之日起持续经营二年,对“转企”后地方经济贡献二年均值有新增的由属地财政给予0.5万元/户的激励奖补;对连续成功经营二年且营业收入增速在15%以上的,在地方经济贡献新增奖补基础上,再由属地财政给予0.5万元/户激励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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