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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5-09 | 23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区、广元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绩效,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以下简称验收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范围

未验收评价的清单见附件审核验收评价主要针对任务完成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自评(可依托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并出具自评验收建议;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科研经费使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表,并出具经费使用合规承诺及说明。市科技局相关项目管理科室在项目承担单位自评基础上,依据项目任务合同书的主要考核指标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验收评价,并出具审核评价结论。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不再对财务进行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对财务进行专家验收评价。

(二)立项支持经费10万元(不含)以上和由企业承担的立项经费在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实行专家验收评价。<span font-size:20px;"="">由市科技局相关项目管理科室或委托项目推荐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价,并出具专家意见。专家验收评价采用会议验收评价与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验收评价材料

项目负责人在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经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后,按要求提交以下验收材料。注意:采用审核验收评价的项目,无需提供6项、7项的材料证明。

(一)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导出)。

(二)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导出)。

(三)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广元市科技局已签署的复印件)。

(四)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五)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项目试验基地、中试线、示范点等一览表;取得专利、软件、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技术标准备案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材料、产品检验或测试报告(复印件);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清单及复印件);获得科技奖励证书(清单及复印件),发表专著、论文清单;技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用户意见书(复印件)等资料;建立的示范基地、带动农民增收须提供乡村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要有购销合同或纳税证明等。

(六)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报告。

(七)项目专项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含合作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单复印单;项目承担单位的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专项经费每个科目前两笔最大金额支出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及相关附件复印件(如发票、签收单、合同等)等。培训费支出须提供参训人员签到花名册(单位、姓名、手机等相关信息齐全);设备等固定资产支出须提供购销合同。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八)有调整事项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调整文件资料;需市科技局同意调整的,应提供市科技局同意调整批复意见。

(九)资料装订须按照1至8的顺序装订,封面颜色自选,须包含:标题(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负责人、立项经费、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工作进度

在2023年6月31日前完成审核验收评价和专家验收评价工作,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要主动配合验收评价工作,根据附件1、2和验收评价工作进度安排及时总结项目完成情况,认真梳理相关证明材料,凝炼项目实施取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严格按照项目验收评价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按时报送验收评价相关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完整、规范。验收通过后,按要求做好成果登记工作。

(二)项目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辖区内到期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提交验收评价材料并进行指导、审查,高质量完成项目验收评价工作。

(三)项目到期1年后仍未完成验收评价,包括项目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配合开展验收评价、项目单位已吊销或注销等情况,将按照《广元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广科发〔2022〕43号)规定撤销项目,取消项目牵头单位(含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国、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并通报推荐单位。

(四)因国家、省或我市政策调整、市场变化、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完成验收评价,且符合《广元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广科发〔2022〕43号)第三十二条终止条件的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应及时向推荐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论证后,推荐单位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向市科技局报送无法验收报告及佐证材料。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项目管理科室

高新科:罗   宁   0839-3264252

农村科:张实一   0839-3264855

成果科:梁   麟   0839-3235536

科社科:杜   阳   0839-3267181

人事科:雷米米   0839-3269691

(二)项目流程咨询

资管科:汤浩澜   李双杰   0839-3267807


附件:1.2023年度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审核验收清单

2.2023年度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清单

3.审核验收流程

4.财政资助类科技计划项目审核验收资金使用合规承诺书

5.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审核验收自筹资金到位承诺书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9日




附件:

附件4.doc

附件5.doc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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