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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情况的公示(第二批)

政策来源: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10-20 | 93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人事〔2023〕133号)要求,通过各区县、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经中共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研究审定,现将第二批拟推荐对象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泸州市龙马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书信、电话、来访形式向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反映问题,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本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四、受理部门和地址:市纪委监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受理电话:0830-319137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受理电话:0830-3193150。

特此公示。

 

 附件: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情况表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0日

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情况表(第二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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