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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都江堰市2023年省级财政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饲草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实施业主的公告

政策来源: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10-18 | 10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研究探索适宜我市推广的果-草-薯、果-草-豆等高效复合种植与饲草利用新技术,加快我市牧草产业和猕猴桃等经果草产业共同健康、稳定、有序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市农业农村局拟实施都江堰市2023年省级财政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饲草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现就遴选项目实施业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资质要求

(一)在我市从事猕猴桃产业技术研究推广、且在我市建立有研究示范基地的科研单位;或从事猕猴桃种植、且注册地点为都江堰市范围内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可申报该项目。

(二)三年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无违反都江堰猕猴桃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无失信行为。

(三)具有完成项目执行的专业技术队伍,团队成员持有农业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农业类职称、农业职业经理人、工匠)须达到5人以上,其中高级2人以上。

二、遴选要求

(一)项目实施范围及规模。我市龙池镇、蒲阳街道、天马镇现有猕猴桃种植区域。其中天马镇实施果-草-薯免耕套种技术,平坝区观光型果-草高效复合种植技术示范100亩。龙池镇实施丘区果-草高效复合种植技术示范240亩。蒲阳街道实施丘区果-草高效复合种植技术示范160亩。

(二)业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业主编制项目细化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20日前送市农业农村局评审。

(三)项目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对业主提交的实施方案组织评审,择优确定具体实施主体后,按评审确定的实施方案规范实施。

(四)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须完善归档项目资料,并对项目进行总结,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

 

联系人:蒲仕华

联系电话:13882028435

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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