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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优质企业培育项目征集工作的补充通知

政策来源: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7-03 | 146 次浏览: | 分享到:


绵经信企业[2023]344号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5月24日,市经信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优质企业培育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绵经信企业〔2023〕254 号),为进一步鼓励支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修改内容

为更加准确反映2022年重点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重点企业激励项目征集指南的支持范围更新为“《关于公布2023 年二季度绵阳市重点工业企业梯次培优名单的通知》中列入绵阳市梯次培优名录库的企业”,其余事项保持不变。

二、申报流程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并进行初审、推荐,对项目的真实性和资料的完整性负责。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市经信局。

三、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优质企业培育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绵经信企业〔2023〕254 号)执行。请于7月6日前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企业科  张健伟  0816-2222709

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局机关党办  0816-2225783

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  0816-2928907

 

附件:重点企业激励项目征集指南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日


附件

重点企业激励项目征集指南

 

一、支持范围

申报重点企业激励项目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关于公布2023 年二季度绵阳市重点工业企业梯次培优名单的通知》中列入绵阳市梯次培优名录库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30%。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绵阳市重点工业企业梯次培优行动计划培育库中年度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30%且排名前10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2023年“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优质企业培育项目(重点企业激励)申报表

(二)2022年审计报告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承诺书

(五)上述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2023年“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优质企业培育项目(重点企业激励)申报表

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所属园区


主营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公司创办

时间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营业收入  (万元)

2021年

2022年

同比增长(%)




企业基本 情况


所在园区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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