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

政策来源: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7-31 | 15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严格申报纪律。市、县两级有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现场核实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四)项目申报时间。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和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于8月20日前将正式推荐报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报送市经信局,逾期均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装订。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一式5份)。纸质材料装订按照申报书封面(见附件2)、目录(注页码)、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厚纸,正文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

六、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一)项目所在地经信部门部门推荐文件(含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申报书资料及其附件包括:

1.2023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资金)申报书封面(附件2);

2.项目申报书内容目录;

3.2023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方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附件3);

4.企业投资核准(备案)及其他审批文件(环保、消防、安全、节能等)复印件;

5.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7.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两年的企业,可只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已完成投资明细表及发票合同等证明材料;

9.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专利证书、产学研合作合同、生产许可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

10.在建项目需提供后续资金储备证明材料列表(如:银行余额等等相关佐证材料)及相关复印件;

11.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承诺书(附件4);

12.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附件5);

13.未尽事宜,可另附文字材料说明。

联系人:

市经信局医食科唐梦雪(联系电话:0838-2853817);刘倩(联系电话:0838-2515273)

监督电话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0838-2512718


附件:1.申报汇总表

2.申报书

3.申报及审核意见表

4.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承诺书

5.真实性承诺书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1日


相关附件: 附件.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