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 号)和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暨做好2022年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2〕728 号)要求,经过前期申报、属地经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 德阳市蒲江街33号
机关纪委 (0838-2515278)
企 业 科 (0838-2515255)
附件:2023年第二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4日
相关附件: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