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攀枝花市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核,现将张敏等8名同志人才分类认定情况予以公示:
张 敏,女,汉族,1982年9月生,现任攀钢集团攀枝花研究院有限公司材料工程技术研究所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符合第4类高层次人才类别。
张冬冬,男,汉族,1991年1月生,现任攀枝花学院钒钛学院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符合第5类高层次人才类别。
刘 鹏,男,汉族,1989年4月生,现任攀枝花学院钒钛学院教师,博士研究生,符合第5类高层次人才类别。
张学刚,男,汉族,1986年9月生,现任攀枝花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教师,博士研究生,符合第5类高层次人才类别。
于亮亮,男,汉族,1983年5月生,现任攀枝花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博士研究生,符合第5类高层次人才类别。
林 浩,男,汉族,1996年8月生,现任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信息与技术评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符合第6类高层次人才类别。
朱艳芳,女,彝族,1994年8月生,现任攀枝花学院钒钛学院职员,硕士研究生,符合第6类高层次人才类别。
宋锦华,女,汉族,1999年4月生,现任攀枝花航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技术人员,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符合第7类高层次人才类别。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如有情况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0812-3336514)、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13684280930)反映。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