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自贡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

政策来源: | 发布机构: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9-04 | 3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区)科经局、农业农村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和先进实用技术应用推广,现将开展2023年度自贡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按照“强化示范、注重引领、集聚集成、运行有序”的原则要求,围绕自贡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择优评选一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面积、综合配套技术先进、科技支撑团队较强、运行发展机制可持续的基地,建立农业科技示范点,打造农业优质品种和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构建农技指导服务和农民培训的新平台,充分发挥基地在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为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平台支撑。
  二、申报类型
  自贡市种业科技示范基地、自贡市农机农技融合科技成果示范基地、自贡市“天府粮仓”丘区科技示范基地。
  三、认定数量
  三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共认定不超过8个。
  四、资金支持方式和金额
  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每个基地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五、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种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在我市辖区内建立的,具备育种创新、试验展示、示范推广能力并建有一定规模种业基地的科研单位或企业。
  2、申报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发展定位明确,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要求,引进保护利用农作物种质资源材料,开展育种材料创制、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新技术研发,试验展示的新技术、新品种(品系)与当地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相匹配;
  (2)技术模式先进。基地具备系统示范展示种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功能,具有科研团队作技术依托的优先认定;
  (3)近两年,扩繁种质资源不少于300份/年、创制新材料不少于2份/年、选育新品种(系)不少于1个/年,每年开展新品种展示试验10组以上。承担过国省级品种比较试验的优先认定;
  (4)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有序规范;
  (5)基地建立2年以上,且建设单位应具有不少于3年(自评选之日起计算)的基地土地经营权或自主产权。
  (二)农机农技融合科技成果示范基地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农业科学技术和农机融合运用的园区;本市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套农机农技专家联合开展机械化技术应用试验示范的工作机制,有基本的服务组织;
  (2)近两年来每年农机农技相融合科技成果示范不少1项;
  (3)示范区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农业用地符合规定;
  (4)整体布局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100亩,核心区面积不低于50亩。机械化技术水平相对较高,主导产业耕种收全程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
  (三)“天府粮仓”丘区科技示范基地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种养殖业生产和农业技术研发活动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基地有鲜明的特色主导产业,原则上,种植规模不低于200亩;养殖类年出栏:生猪≥1000头,肉牛≥200头,肉羊≥600只,肉鸡≧7万羽,肉鸭≧6万羽,肉鹅≧2万羽;存栏量:奶牛≧200头,蛋鸡≧5万羽,能繁母兔≥800只;水产养殖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农副产品加工类年产值应大于5000万元以上,种养加结合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类面积应为500亩以上;
  (2)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团队或者有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服务;
  (3)基地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
  (4)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农产品已获得“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其中一项认证以上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5)基地农业生产方式绿色生态,实施农业优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技术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6)基地有良好的带动性、示范性,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六、申报程序
  (一)填报材料。申报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自贡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1、2、3),并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提交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其它相关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基地土地承包(流转)合同;
  3.近两年取得的农业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证明资料;
  4.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从业人员及学历、职称清单,技术依托团队清单;
  5.其它资料。
  (二)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基地进行初筛,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
  (三)评审认定。市科技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结合实地调研、现场核查等方式,经公示后发布认定基地名单。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地申报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或机构积极申报。
  (二)市科技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适时对认定的基地实施评估,主要围绕作用发挥、示范带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评为优秀的基地在农业科技计划项目上给予立项支持。
  (三)申报材料统一A4纸胶印成册(一式3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
  联系人:程思源,杨宗英
  联系电话:18281350328,13795978810
  电子邮箱:1950857537@qq.com

  附件:1.《自贡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种业科技示范基地)
  附件:2.《自贡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农机农技融合科技成果示范基地)
  附件:3.《自贡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天府粮仓”丘区科技示范基地)

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自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4日



下载附件1:种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副本).docx  (15.86 KB)
下载附件2:农机农技融合科技成果示范基地申报书.docx  (15.81 KB)
下载附件3:天府粮仓丘区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docx  (14.76 KB)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