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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人员名单的公示

政策来源: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10-13 | 115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432号)精神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9号)要求,我市通过家庭农场主或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自愿申报、镇(街道)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评审确定了孙俊良等90名家庭农场主或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纳入2023年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邛崃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028-88767810)、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28-88798285)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处理。通讯地址:邛崃市善政街57号。

特此公示。

附件:2023试点项目人员名单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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