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强化标准化对高端制造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联合开展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请按照《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管理暂行规定》(国标委工一联〔2017〕122号)和《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申报指南》(见附件)有关要求,做好试点推荐工作。
附件: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申报指南.docx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申报指南
为做好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以下简称试点)申报工作,明确试点申报领域、申报重点、申报条件、工作任务和程序要求等,依据《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管理暂行规定》(国标委工一联〔2017〕122号),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领域
重点围绕工业基础(核心零部件、先进工艺等)、工业母机、机器人、航空、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船舶、轨道交通、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电力装备、新能源(含储能)、特种设备、智能检测装备、增材制造、智能制造以及绿色制造相关等高端装备领域,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
二、申报重点
(一)夯实产业发展基础能力
聚焦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与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存在的标准短板,加强设计方法、检测试验、可靠性验证和疲劳寿命等基础理论研究和标准协同研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结合我国重要领域高端装备产业现状,积极推动一批基础理论、核心数据、关键方法、通用产品等研制为标准,补齐标准空白,科学提升一批现有标准关键技术指标水平,形成较为完备的高端装备基础标准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