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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 认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时间:2023-09-28 | 24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认定程序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体育总局按照下列程序组织认定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
  1.组织材料审核和基础评价;
  2.组织开展综合评价;
  3.审定认定结果;
  4.对确定的认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5.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发布认定公告。
  四、其他事项
  1.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LB/T 083—2021)及相关细则要求,切实把好初审推荐关,商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后择优确定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的推荐申报名单。
  2.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对象,组织提交申报材料,组织符合条件的本地申报对象参与评议答辩。
  3.被推荐的滑雪旅游度假地所在县级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各地要认真总结申报对象的亮点特色,形成推介材料。
  联 系 人: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栗君杰、史东辉
  联系电话:010-59882070、59882072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3年9月26日        


  相关链接: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认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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